集体宿舍证明
兹有本单位员工 等 人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
(地址: 镇 路 弄 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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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证明。
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签名:
单位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集体宿舍证明》填写说明
一、《集体宿舍证明》适用于来沪人员系用工单位员工,居住在用工单位自购
或租借并用于员工集体居住的房屋内,在办理居住证件时需要提供的住所证明,
该证明由用工单位出具。
二、填写来沪人员信息时,应查验来沪人员居民身份证。
三、《集体宿舍证明》需经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签名确认。
四、《集体宿舍证明》应填写用工单位全称并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29.8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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