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义务教育处
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疫情期间教学秩序,保证疫情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教师、学生及陪读家长必须配合学校的晨检工作,在晨检合格之后方能参与当天的教学活动。
2.上课时教师和学生及陪读家长必须佩戴口罩,相互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教具、学具使用前由使用教师按要求进行消毒,需要家长配合的提前告知家长。学生使用的工具、材料要按人分配,不能交叉使用。
消毒具体要求:
(1)耐热、耐湿物品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20-30分钟。
(2)不耐热的物品如塑料、橡皮、木器类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用1%过氧化氢湿巾、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即84消毒液)擦拭或浸泡消毒10-30分钟。
(3)纸质、长毛绒类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可置阳光下暴晒4小时或使用臭氧消毒器消毒。
(4)每周消毒1-2次。
4.各功能室(如社团活动室、资源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活指导室、微机室等)的负责人要及时做好功能室的清洁、消毒及通风工作。每次上课前半小时进行通风,上课后要进行清洁及消毒。
消毒用具的使用要求:
(1)不同的区域应使用不同的拖布和抹布。
(2)每次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即84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30分钟以上。
5.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疫情上报流程,遇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正确处理突发状况。在教学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按照学校疫情上报流程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7.教师要随时关注个人的健康状况,出现异常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并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8.各学科组教师要围绕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及实际教学情况,适时做好线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教学内容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表,以及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方案,合理开展教学工作。
9.疫情期间,教师要将教学内容和疫情知识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学生正确面对疫情,共同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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