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的一件事_300字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丁零零。。。。。"放学了,我和同学一起出学校的大门,我准备拿钱打公交车回家,我摸摸口袋,看了看,里面全是一元的零钱。我想:"还会有小学生上车的,那时我让他(她)把钱给我,不就行啦!"我就上了车,投入了一元的硬币,等小学生上车。可是快到学校了都没有人,我有些丧气,司机叔叔见我不太高兴的样子,微笑地对我说:"没有人投五角啊,那你记住这辆"48"号的公交车,下次乘公交,你和别的司机叔叔或阿姨说一声,说你在我的车上多投了五角钱,他们就会知道的。"我对叔叔点了点头。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说文解字》中有注曰:“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到了下午,我同样乘公交车回家,我到车站后车子就跟着我来了,我看了看车号,顿时傻了眼我真没想到怎么会这么巧,是"48"号公交车!我兴致勃勃的上了这亮公交车, 对司机说我给过了。司机点了点头, 回答"我知道了,你坐着吧!" 我一回家,就立刻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笑了,"你的运气还挺不错的嘛!",妈妈一说完,我也乐呵呵地。 公交车上的这件事令我久久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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