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解读《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作者:王小莹来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上半月》2017年第08期
今年6月4日,住建部和银监会以建办科函[2017]409号文联合发出《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住建部与银监会联合发文是比较罕见的,政府以金融投资方式而不是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动节能事业的发展,这在中国也是不多见的,意味着政府推动公益事业的手段也在创新。特别是强调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方式进行节能改造,这个国际上行之有效的能源管理方式在建筑节能上的应用并不广泛,《通知》要求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以此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模式的创新。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将市场机制导入公益性的节能改造活动,这也是政府管理的一个创新。通过认真学习体会这个文件的精神,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文件有以下五个亮点:
一、节能改造的基本规模——三年完成一亿平方米以上
按照《通知》的总体目标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进行建设。中国共有4个直辖市,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建筑总共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共有15个副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建筑面积总共不低于3600平方米;除副省级省会外,还有17个省会城市,这些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要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建筑面积总共不低于2550万平方米。这些城市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起来,将达到8150万平方米。
以上数字是总体目标的最低数字,因为总体目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一个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也就是说,除了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进行建设,各省还可以增加其他重点城市,每个城市的改造面积是150万平方米。如果增加的重点城市超过10个,那么在“十三五”期间,全国需要改造的公共建筑将接近一亿平方米,平均每年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的示范效应也将拉动住宅工程的节能改造,形成更大的节能改造的市场。这项政策的出台,对内外墙保温、节能门窗、采暖通风等行业是个重大利好,特别是能够大大推动南方地区的节能门窗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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