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沈阳高新区)科技型企业类别及现状
名称 | 认定条件 | 目前情况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基本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3类指标;满分100,60通过,其中科技人员不得为0分。 三类指标: 1.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为满分20分; 2.研发投入。两种评分:一是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6%以上,二是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30%以上,为满分50分; 3.科技成果。1项以上一类或二类知识产权,满分30分。 其他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中小型),不必满一年,全年随时认定; 2.高新技术企业等条件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改〔2017〕115号) | 全区639家,全市2200家。 数量全市第一 |
高新技术企业 | 基本要求:满足八大条件,符合八大领域,满分100,71分通过。 八大条件: 1.注册成立1年以上,税务为查账征收;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的细分三级目录内; 4.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5.按销售收入不同,3年的研发费用占比3%、4%、5%以上; 6.近1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总收入60%以上; 7.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4大方面共100分评价; 8.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其他要求: 1.每年5、7、9月前申报;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 全区513家, 全市1830家。 数量全市第一 全省少于大连 |
科技小巨人企业 | 认定条件: 1.最近一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2.最近一年企业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3.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中关于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 4.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评定,非高企条件提高; (依据《沈阳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安排(2019年度第一批次)》沈科发〔2019〕40号) | 全区132家, 全市数量第一 |
瞪羚企业 | 瞪羚企业是指快速成长、营业收入或人员增长率及科技活动投入强度达标的企业。瞪羚企业的备案,须同时满足“规模效益指标”和“创新门槛指标”。 国家级瞪羚企业: 1.纳入国家火炬统计的企业; 2.筛选企业上四年的收入、研发等数据,自行评价认定,无需申报; 省级瞪羚企业: 1.省级瞪羚企业。筛选企业上四年的收入、研发等数据,需申报; 2.省级潜在瞪羚企业。筛选企业上三年的收入、研发等数据,需申报; 依据《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工作指引》、《辽宁省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130号) | 全区国家瞪羚企业11家; 省级瞪羚企业19家, 全省高新区第一 |
独角兽企业 | 独角兽企业是指具有平台、跨界等属性,且获得过较大数额私募投资未上市的新经济业态企业。 中国独角兽企业:企业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 省级独角兽企业: 1.省级独角兽企业。企业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 2.省级潜在独角兽企业。企业成立5年以内,估值超过1亿美元;或企业成立9年内,估值超过5亿美元; 3.省级种子独角兽企业。企业成立3年以内,估值超过1亿人民币。 | 中国独角兽1家 东北唯一1家 省级独角兽2家 全省高新区第一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