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11]6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高等院校组织(人事)处: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履行招聘方案的核准备案职责。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加快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分类细化要求,完善组织工作规则 。 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对在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程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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