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署名权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了解民事权利的内容,懂得自己在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方面享有的权利,了解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内容。
过程与方法:坚持采用案例教学的形式,提高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提高学生分辩是非善恶能力,学会依法维护合法的民事权利,学会做正确的的选择。
教学重点
学生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教学难点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概念的内涵理解。
教学课时
三课时
他享有署名权吗?
教学目标:
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平等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明确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教学难点:
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觉的合法权益。
教学重点:
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使他们养成法制观念,进而自觉守法、用法。
教学课时:
一课时
教学流程:
一、导入
结合案例,以问题切入,引导学生思考未成年人是否和成年人一样享有各种民事权利,并实施各种法律行为。
二、合作探疑
(一)“案情发布”
案例《6岁的孩子有没有著作权?》围绕未成年人有没有著作权这一主题展开,并结合案例内容提出有关署名权三个方面的问题:
在我国哪些人有署名权?6岁的刘奇是否具有署名权并应获得稿酬?该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刘奇的权利?
我国公民(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未成年人同样具有,不因年龄小而丧失。侵犯了刘奇的著作权,出版社的做法不对,没有法律依据。
(二)相关法律
通过“法律链接”和“律师观点”栏目,对著作权、民事权利能力等法理知识进行介绍,对案例内容进行简要分析。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论文、小说、演员拍摄的电影、儿童诗、美术作品、创作的歌词、创作的歌曲、照片、电子出版物等都是。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出版权、保护作品的完整、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转让等。
未成年人的著作权不受侵犯,在使用其作品时,应征得著作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使用后,著作权人应依法获得报酬。当公民的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著作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之一。著作权也是公民的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之一。智力成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依靠脑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还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技术改进权和合理化建议权等。
(三)“见习法官”
让学生根据案情,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对该案进行判决。
本案中刘奇不因其年龄小而丧失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出版社的做法侵犯了刘奇的著作权。
三、教师总结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采取忍气吞声、私自了结或以牙还牙的方法,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依法维护。通过本课的学习,希望同学们能充分了解到自己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知多少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
(1)了解未成年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2)明白什么财产所有权及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3)理解肖像权的含义,并能够判断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过程与方法
在理解公民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的含义的基础上,能够判断哪些行为是侵权的行为。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有法律意识,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做到知法守法。
教学重点:
领会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教学难点:
知道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教学课时: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导语:
在前面内容的学习中,我们知道了一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著作权,那么,公民还依法享有哪些民事权利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民事权利知多少”。
2.故事导入:
农民老赵买了一台农用车,将其租给邻居老李使用,每年收取租金2000元。不料老李私自将车卖掉,谎称车被人偷走,为此两人争吵不休。
思考:①你如何看待老李的这种行为?
②如果你是老赵,你该怎么做?
(二)学习探究
主题一:我们享有财产权
1.公民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1)请同学们阅读教材75页案例《被扣的自行车》,并思考:你如何看待车大爷的言行?他有权扣押顾然的自行车吗?如果你是顾然,你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2)请你根据案情,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对该案进行剖析。
(本环节通过案例内容的设置的目的,是让学生从扣自行车的现象,看到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实质。)
2.了解财产权的含义
(1)理解财产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师:那我们如何理解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呢?
占有权:占有权就是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使用权:使用权就是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收益权:收益权就是指公民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取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处分权:处分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权,公民对其生活资料的消费,那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公民把他的生活资料通过法律行为进行处理。如赠送、卖给别人等,就属于法律上的处分。
3.活动
活动一:案例分析
(1)阅读案例
武汉森林公园花了100多万买了一台“原装德国进口‘奔驰豪华轿车’,可是没用到一年就修了五次,花了3万多元,还修不好。车主找奔驰中国分部和销售维修商,可她们说:“不是奔驰不好,是因为你们用的油不好,不够品质,糟蹋了世界名牌。”动物园不堪忍受没完没了的拖延和敷衍,一气之下将这辆奔驰给砸了个稀巴烂。
(2)思考交流:捐款和“砸奔”都是在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二者有区别吗?
(这一环节的设问旨在让学生分清什么是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活动二:判断下列情形属于哪种民事权利
●张某买了一台拖拉机,经常停在家里;
●张某用拖拉机耕地;
●农忙时张某将拖拉机出租;
●张某将拖拉机卖掉。
(设计意图:通过判断例子,加强学生对所有权的四种权利的理解)
主题二:我们享有肖像权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但享有各种与钱物相关的财产权,还依法享有与人身相关的各种权利,如肖像权。
1.肖像权的含义
肖像权指公民对自己的相片、画像、雕像、录像、摄像及其他有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案例:《我什么时候拍广告了?》让学生阅读教材76-77页,针对案例内容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自主分析案例内容。
2.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3.活动
活动一:判断下列情形属于哪种民事权利
(1)出示判断题
●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通缉令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
●为宣传植树活动使用植树者的肖像
●公民在发现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时拍下当时的场面,作为向报刊和公安部门反映情况的依据。
(2)学生交流探讨
(3)教师小结
(法律规定:为维护社会的需要或者为维护公民本人利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像,虽然设有经过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活动二:“小讨论”
(1)利用教材78页“小讨论”栏目的内容,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强化公民享有肖像权的意识。
(2)说说如何判断侵权行为
(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肖像,恶意丑化对方肖像。)
主题三:公民享有其他民事权利
1.了解公民享有的其他民事权利
(财产权 知识产权 人身权 债权)
2.小结。
(三)复习巩固,总结并完善板书
对本环节所学知识内容做一个全面的归纳,进一步帮助学生理清各内容之间的关系,也起到巩固基础知识的作用。
四、作业布置
小调查:
问问周围的人是否遇过侵权行为,了解他们是怎样处理的。根据你学习到的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为他们分析。说说假如你是当事人,你该如何运用所学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五、说板书设计
我设计的板书简单明了,体现本节课学习的主要内容。这样设计条理清晰,层层递进,即突出知识结构,又能让学生对所学内容一目了然,便于学生理解、记忆。
(附:板书设计)
民 享有财产权:占有权、使用权……
事 受
权 法
利 享有肖像权:相片、画像、雕像……律
知 保
多 护
少 享有其他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人身权……
他签的协议有效吗?
教学目标:
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平等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明确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知道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样享有各种民事权利。
教学难点:
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
理解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概念的内涵。
教学课时:
一课时
教学流程:
一、案例导入
阅读79页的《奖品该归谁?》想一想,奖品到底该归谁?为什么?
奖品该归彭瑞颖所有。因为彭瑞颖是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与学校有约在先,签订了口头合同,但彭瑞颖只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活动。她与学校所签的口头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属无效合同。
二、教学流程
(一)法律链接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行为主体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地说,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合同: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最简单的就是欠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确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阅读课文81面的小讨论,并试着回答
这种法律规定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责任的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辨别能力和理智都不成熟,所以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三)看教材82页的漫画《未成年人赊账,谁来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都应付一定的责任。
三、拓展训练
案例一: 2020年1月,15岁的在校学生蔡某,为帮助困难同桌黄某,背着父母向与其父亲关系较好的杂货店老板余某借款800元,并出具欠条言明两个月内归还。随后蔡某将借来的800元交给同桌黄某。到了还款期,余某多次索要,蔡某说黄某尚未还款,无钱可还。余某转而找蔡父,蔡父以其子借款时未经同意而拒付,余某是在2020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讨回欠款。
蔡某向余某借钱行为是否有效?蔡某借钱不还应该由谁来还?
蔡某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借钱行为无效。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财产,应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二:2020年6月3日,某县村民白林峰和20岁农民朱虹等人一起打扑克“斗地主”,一天一夜过去了,朱虹输掉了4000元。为“捞本”,朱虹又向白林峰借款3500元,并再次输光。白林峰让朱虹写了一张借条。此后,朱虹为还赌债外出打工,挣钱还债,而白林峰则一纸诉状将朱虹告上了法庭。
请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朱虹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借条合法,但赌债违法。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赌债无效,朱虹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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