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
一、申请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土地证
3.规划许可证
4.结算发票
5.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请关注第五点)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带齐所有资料,到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三、查询网址:
四、受理机构:南海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咨询电话: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