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路径转变
赵彩英
【摘 要】针对我国民办高校日益壮大,但面临着人才培养效率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等问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必然性和基本路径为研究主旨,给出五条建议:完善民办本科高校供给人才质量评价体系,确立精准导向;破解民办本科高校结构性难题,促进转型升级;创新民办本科高校产教融合机制,建立战略发展联盟;抓住兴校强校关键,建设“双师型”队伍;培养民办本科高校人文工匠精神,增强内生和外延发展能力。
【期刊名称】蚌埠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7(006)003
【总页数】5
【关键词】民办本科高校;供给侧改革 ;转型发展 ;路径
教育部规划司教育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30日,全国本科高校共1236所,其中民办本科高校417所(不包含5所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占本科高校的33.7%,本科在校生383.33万人(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教育统计“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测算得出)。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民办本科高校多为省属高校,办学历史较短,且有追求规模扩张的外延性发展倾向,不少学校的发展续航力正逐渐衰竭。如何深化改革,实现可持续性乃至跨越式发展,是目前民办高等教育亟待解决之难题。
1 发展脉络:“需求侧”改革背景下民办高校跨越式、粗放型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重新恢复的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走的是一条以追求规模扩张为基本特点的“需求侧”路子。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复苏期(1982-1991年),主要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机构形式出现。由于这类机构审批宽松,办学形式灵活,办学成本较低,发展十分迅速。据统计,1980年,全国共有这种教育培训机构(民办高校雏形)30所,到1991年底发展到450所,11年间增长了15倍。快速发展期(1992-1996年),主要以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为主,至1996年底,获批的民办高校达21所,在校生1.4 万人。规范发展期(1997-2002年),以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行作为起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进入相对稳定期,多种民办高校办学形式并存。依法发展期(2003年至今),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作为标志,该法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地位、作用及奖励措施等,为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由此,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尤其是在2003-2005年间(见表1)。“需求侧”改革主导下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对改善高等教育结构、提升高等教育多样性、缩短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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