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博士学位培养年限工作的通知
研院函[2015] 31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最长培养年限的规定》(校学位字[2015]18号)文件精神,现将博士研究生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欲申请延长申请学位年限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受理范围:截至目前仍未毕业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的2009级博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延长申请学位年限的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博士学位论文申请延期情况申请表》(附件2),阐明延期原因、已完成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经本人、导师及学院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请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务必通知到名单上的每一名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并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博士学位论文申请延期情况申请表》统一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
联系人:王继成
电话:82519841
附件1: 2009级未按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名单
附件2: 《博士学位论文申请延期情况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15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