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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小说阅读练习

时间:2018-10-16 14:50:21    下载该word文档

2017年高考语文小说阅读

2017年高考新课标3卷第4——6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我们的裁缝店

在城市里,裁缝和裁缝店越来越少了。但在喀吾图,生活迥然不同。这是游牧地区,人们体格普遍高大宽厚,再加上常年的繁重劳动,很多人身体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变形,只有量身定做的衣服才能穿得平展。

我们租的店面实在太小了,十来个平方,中间拉块布帘子,前半截做生意,后半截睡觉、做饭。但这样的房间一烧起炉子来便会特别暖和。很多个那样的日子,狂风呼啸,昏天暗地,小碎石子和冰雹砸在玻璃窗上,“啪啪啪啪”响个没完没了……但我们的房子里却温暖和平,锅里炖的风干羊肉溢出的香气一波一波地滚动,墙皮似乎都给香得酥掉了。

我们还养了金鱼,每当和顾客讨价还价相持不下时,我们就请他们看金鱼。这样的精灵实在是这偏远荒寒地带的最不可思议的尤物——清洁的水和清洁的美艳在清洁的玻璃缸里曼妙地闪动,透明的尾翼和双鳍缓缓在水中张开、收拢,携着音乐一般……

这样,等他们回过神来,再谈价钱,口气往往会软下来许多。

当地男人们很少进屋,最固执的是一些老头儿,偶尔来一次,取了衣服却死活不愿试穿,即使穿了也死活不肯照镜子,你开玩笑地拽着他往镜子跟前拖,让他亲眼看一看这身衣服多 “拍兹”(漂亮),可越这样他越害羞,双手死死捂着脸,快要哭出来似的。

女人们就热闹多了,三三两两,不做衣服也时常过来瞅一瞅,看我们有没有进新的布料,如果有了中意的一块布,未来三个月就一边努力攒钱,一边再三提醒我们,一定要给她留一块够做一条裙子的。

库尔马罕的儿媳妇也来做裙子了,她的婆婆拎只编织袋跟在后面,量完尺寸我们让她先付订金,这个漂亮女人二话不说,从婆婆拎着的袋子里抓出三只鸡来——“三只鸡嘛,换条裙子,够不够?”

她订的是我们最新进的晃着金色碎点的布料,这块布料一挂出来,村子里几乎所有的年轻媳妇都跑来做了一条裙子。

她说:“不要让公公知道啊!公公嘛,小气嘛。给他知道了嘛,要当当(唠叨、责怪)嘛!”

“婆婆知道就没事了?”

“婆婆嘛,好得很嘛!”她说着揽过旁边那矮小的老妇人,“叭”地亲一口:“裙子做好了嘛,我们两个嘛,你一天我一天,轮流换着穿嘛!”

她的婆婆轻轻嘟囔一句什么,露出长辈才有的笑容。

但是我们要鸡干什么?但是我们还是要了。

还有的人自己送布来做,衣服做好后却凑不够钱来取,只好挂在我家店里,一有空就来看一看,试穿一下,再叹着气脱下来挂回原处。

有个小姑娘的一件小花衬衣也在我们这儿挂着,加工费也就八元钱,可她妈妈始终凑不出来,小姑娘每天放学路过我家店,都会进来捏着新衣服摸了又摸,不厌其烦地给同伴介绍:“这就是我的!”穿衬衣的季节都快过去了,可它还在我们店里挂着!最后,我们先受不了了。有一天,这孩子再来看望她的衣服时,我们就取下来让她拿走,小姑娘惊喜得不敢相信,在那儿不知所措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挪出房子,然后转身飞快跑掉。

裁缝的活不算劳累,就是太麻烦,量体、排料、剪裁、锁边、配零件、烫粘合衬、合缝……做成后,还得开扣眼、钉扣子、缝垫肩、缲裤边。浅色衣服还得洗一洗,缝纫机经常加油,难免会染脏一点,而且烙铁也没有电熨斗那么干净,一不小心,黑黑的煤灰就从气孔漾出来,沾得到处都是。

是呀,从我们当裁缝的第一天起,就发誓一旦有别的出路,死也不会再干这个了。但假如有一天不做裁缝,我们还是得想办法赚钱过日子,过同样辛苦的生活。——可能干什么都一样的吧?

是这样的,帕孜依拉来做衬衣,我们给她弄得漂漂亮亮的,她穿上以后高兴得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地看。但是我立刻发现袖子那里有一点不平,就殷勤地劝她脱下来,烧好烙铁,“滋——”地一家伙下去……烫糊一大片……

怎么办呢?我们商量了半天,把糊的地方裁掉,用同样的布接了一截子,将袖口做大,呈小喇叭的样式敞开,还钉上了漂亮的扣子。最后又给它取了个名字:“马蹄袖”。

但是后来……几乎全村的年轻女人都把衬衣袖子裁掉一截,跑来要求我们给她们加工“马蹄袖”。

干裁缝真的很辛苦,但那么多事情,一针一线的,不是说拆就能拆得掉。当我再一次把一股线平稳准确地穿进一个针孔,总会在一刹那想通很多事情。(有删改)

4.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游牧地区,喀吾图与城市“生活迥然不同”,读者由这一点出发会感受到裁缝店里的寻常事别有趣味。

B.养金鱼可以成为裁缝店独特的生意经,是因为金鱼转移了顾客的注意力,让他们在美的愉悦里一改平日的斤斤计较。

C.作者善于借小故事来表达情感,比如接受女顾客以鸡换衣,既是对她个人爱美之心的赞赏,也含有一种对质朴人情的认同。

D.本文记述了裁缝生活中温馨的插曲,但并没将这种生活过于浪漫化,一针一线辛苦踏实的劳动,才是平稳真切的生活感受。

5.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5分)

6.本文的语言充满生活气息,请结合全文对此加以赏析。(6分)

【母题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戏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 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 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 “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

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4.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两项是(

A.余五年轻时未能继承家业,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吋后拥,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余五晚年悲剧命运出现的必然性。

B.余五在梨园影响巨 大,只要是被他捧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有哪一个不红火的,唱花旦的那位少年便是典型的例证。

C.余五为了赎出已经被戏班子淘汰的少年,竟然花出几百两银子,这把其父气得叶血。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

D.烘托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色。余五父亲以及街坊的眼光和态度等侧面描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是它们对突出余五对戏的痴迷作用明显。

5.小说中的余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7.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余五是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你赞同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母题 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铁证如山

刘春山

司马教授是个考古学家。这天深夜,他突然接到一个越洋电话,是他的外国朋友打来的,说是国外有个拍卖行要拍卖一座中国的观音菩萨像,随后发来了照片。司马教授一看,不禁打了个激灵。

原来,半年前有座古墓被盗,虽说盗墓贼被抓住了,可他们盗取的文物早就被倒卖得不知去向。照片上的这座观音菩萨像正是出自被盗古墓,司马教授不禁又惊又喜。他很快联系了有关部门进行交涉。因为按照国际公约,被盗古墓里的文物是不能拍卖的,而且还要原物归还。但交涉结果很不乐观,拍卖行要求中方拿出证据,证明观音 菩萨像确实出自被盗古墓。

眼看观音菩萨像就要被拍卖了, 司马教授还是找不到证据,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忽然,他想起一个人──土拨鼠。

土拨鼠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儿,出身盗墓世家,江湖经验相当丰富,不过现在不干这个勾当了,还和司马教授成了好朋友。民间向来高手多,没准他能有法子。

第二天,司马教授提了两瓶老白干登门拜访,土拨鼠就好喝两口,一喝起来嘴上就没了把门的。三杯好酒下肚,司马教授说出来意,土拨鼠立刻不喝了,他脱鞋抠起了臭脚丫子,司马教授也不在意,知道土拨鼠碰到难题向来如此。

眼看脚丫子都抠红了,土拨鼠还是一言不发,司马教授知道没指望了,起身刚要走,忽然土拨鼠光着脚蹦了起来:“慢着!”

“有办法了?”司马教授满脸都是期待。土拨鼠说先看看古墓再说,于是两人驱车来到了被盗的古墓。刚进墓门,土拨鼠就皱了皱眉,蹲下身细看,好半天才说:“这是绝户盗。”

绝户盗?司马教授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土拨鼠指着地上被炸成齑粉的砖灰说:“看看,墓门是用炸药炸开的,这种盗墓方法最缺德,故称绝户盗。”

司马教授忙于找证据,便催促道:“快进墓室里边吧。”可土拨鼠还是不动,两只耗子般精明的眼睛滴溜溜乱转,嘴里还喃喃自语:“这是盗墓老手,活干得真漂亮。”

“老手?”司马教授惊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土拨鼠指指四周说:“墓门的封砖都炸成了这样,可墓室没一点损伤,炸药拿捏得恰到好处,不是老手绝对办不到!”他摇了摇头,又接着说,“这下更难办了!老手盗墓后会把文物清理得不留一点痕迹,就怕被发现了。”

司马教授忐忑地问:“这么说,我们找不到观音菩萨像出自古墓的证据了?”

土拨鼠想了想,说:“也不是找不到,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总会有蛛丝马迹的。”说着,他拿出放大镜细细察看起古墓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土拨鼠像是茅塞顿开,兴奋地大嚷:“有了!”

“在哪儿?”司马教授忙问。土拨鼠弯腰抓起一把泥土,说:“这就是证据!”

司马教授起先一愣,紧接着恍然大悟:还真有过这样的先例!

原来,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一家国外拍卖行要拍卖一座盗自中国古墓的观音菩萨像,中方前去交涉,拍卖行也要求中方拿出出自古墓的证据,后来中方从观音菩萨像的脚趾缝里找到了一点残留的泥土,经化验正好和古墓里的泥土完全相同,最终观音像完璧归赵!

很快,司马教授带着土拨鼠一起飞到国外,来到了拍卖行。经过一系列查验手续后,两人被带到了库房,见到了那座珍贵的观音菩萨像。

土拨鼠拿出放大镜仔细察看,终于在其脚趾缝里找到了一点残留的泥土,他偷偷分成了两份。司马教授不解其意,土拨鼠低声说:“一份交给拍卖行,一份咱自己化验。”土拨鼠不愧是个老江湖,他怕拍卖行偷偷做手脚。

可化验结果令他们大跌眼镜,两份化验结果完全相同,都证明观音菩萨像上的泥土跟古墓里的泥土不同,观音菩萨像上的泥土是黄土,而墓室里的泥土是红土。看来真是盗墓老手,早有准备,连观音菩萨像上的泥土都换了!

这下,司马教授彻底绝望了。不料,土拨鼠却神秘地笑了笑,说他还留着一手,保证万无一失。说完,他们再次来到了拍卖行。

经过一番交涉后,拍卖行同意他们再次察看观音菩萨像。土拨鼠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棉签棒,伸进了观音像的耳朵眼,边伸边说:“菩萨的耳朵堵住了,掏完就能听见了,我一问,她就会说话。”

司马教授一听,吓坏了,小声说:“你是不是疯了?菩萨怎么会说话呢?这是在国外,这样的玩笑可开不得!”

土拨鼠却镇定自若,嘿嘿一笑,说:“菩萨早就说话了,不过只有我能听到。”

事实证明,土拨鼠真不是开玩笑,这观音菩萨像真“说话”了。

原来,土拨鼠见 古墓是被炸开的,他断定当时古墓内肯定砖灰弥漫,这盗墓贼虽然把观音菩萨像外面的砖灰擦拭干 净了,可耳朵眼里一定有残留,于是他用棉签棒掏出了耳朵眼里的砖灰,化验之后,再和古墓里的砖灰一比对,成分完全相同。最终,拍卖行不得不归还了观音菩萨像。

(摘编自《微型小说选刊》)

4.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越洋电话展开故事,引出了司马教授和土拨鼠的交往,随后两人出国到拍卖行实地调査情况,最后以圆满的结局收尾,可谓首尾呼应。

B.墓门的封砖被炸毁,但墓室没有任何损伤。 这种盗墓方法被土拨鼠称为绝户盗,可看出盗墓者极其疯狂,是盗墓老手,手段极其高明。

C.土拨鼠出身于盗墓世家,虽干过盗墓的勾当,但改邪归正后却真诚地帮助司马教授解决文物保护中的棘手问题,贏得了司马教授的尊重。

D.司马教授是考古专家,却重视土拨鼠这一民间人士的看法和意见,最终土拨鼠以过人的胆识和丰富的经验取得铁证,使拍卖行不得不归还观音菩萨像。

5.小说中的土拨鼠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6.文中插入了中方以前找回观音菩萨像的故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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