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1999)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法律责任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9.09.15
【实施日期】1999.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1999年9月15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第九办事处、财政部和审计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公司”)严重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一、违规事实
(一)在推荐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锅公司”)上市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
申万公司为东锅公司的上市推荐人。原万国证券公司于1994年11月19日正式参与东锅公司上市推荐项目,后万国证券公司、申银证券公司合并成立申万公司。申万公司在上市推荐过程中,明知自贡市财政局出具了虚假确认1988年国有股本投入的文件,四川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第二份验资报告,却隐瞒东锅公司的真实情况,继续推荐东锅公司上市。申万公司的杨怀旭和吕凤健在上市公告书上签了字。
(二)违规购买内部职工股获利并支付回扣。
申万公司借推荐上市之机,经副总经理王培君同意,在1996年12月,违规以608个个人股东卡从东锅公司手中购买了1000万股东锅公司个人股股票,占东锅公司总股本的4.7%,为东锅公司的第2大股东。但在申万公司签字的东锅公司上市公告书持股前十名的股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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