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美发师
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深人社发〔2018〕53号)总体安排,由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举办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美发师职业技能竞赛。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搭建技能人才展示技艺和相互学习的平台,培养和选拔一批在美发技术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加强我市美发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行业技能人才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强市。
2、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
技术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协办单位:广东省首脑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院
深圳市顶头尚丝美发艺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一代美容美发美甲用品商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卡顿美发美容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奇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美发师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高 颖 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蔡颖聪 深圳市新一代美容美发美甲用品商场
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 磊 深圳市首脑美容美发艺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朱国杰 深圳市卡顿美发美容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显明 深圳市蓝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春生 深圳市顶头尚丝美发艺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太阳 深圳市奥奇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三)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指导等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朱丽晔 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副主任:赵世辉 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吴 迪 广东省首脑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院
院办主任兼行政总监
王铁明 深圳市龙华区新首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
成 员:陈丹敏 杨子萱 王净 刘小海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在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联系人:陈丹敏,联系电话:0755-********。
(三)组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专家裁判组、监督仲裁组、赛务组、后勤保障组及设备安全组。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美发师。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参照美发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要素,并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仪器、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命题,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我市从事美发相关职业的从业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报名参赛。限同一门店不超过5人,同一连锁品牌不超过30人。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项目竞赛自动取消。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选手登陆组委会指定网站(http://www.szzx.org.cn/),进入“在线服务”→“竞赛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并与其他报名资料一并递交或快递至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于赛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经审核通过的参赛选手于初赛当天发放参赛证。
(四)报名资料。
1.个人报名表(需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及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五)报名资料提交地点。
报名单位:深圳市美发美妆行业协会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南侧中国有色大厦1023-1024。
联系方式:陈丹敏 0755-********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9月29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二)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决赛为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1.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统一使用计算机理论闯关竞赛系统,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现场计算机自动判分。第一关为基础知识,时间为30分钟;第二关为专业知识,时间为30分钟。两关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第一关及格方可进入第二关。最终以第二关成绩作为初赛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60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进入决赛。
时间:2018年10月16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5楼。
2.实际操作竞赛
实际操作竞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选手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领取竞赛项目任务书,选手根据任务书进行比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时间:2018年11月6日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旺路同富裕工业园内第29栋大浪商业中心4层。
竞赛最终以初赛理论知识竞赛和决赛实际操作竞赛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其中,初赛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20%,决赛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占8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为先。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竞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六、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
综合成绩前8名且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定奖项。
本次竞赛设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8名,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荣誉证书。
(三)认定或晋升职业资格。
1.决赛综合成绩第1名且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美发师一级(高级技师),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决赛综合成绩第2-8名且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原已取得美发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晋升美发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四)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均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美发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发职业资格证书选手的总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50%,且不超过30名。
(五)行业奖励。
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单位的选手数量、竞赛成绩等综合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不超过三个,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有权对赛场违规选手的违规行为做出查处和裁决,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主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决定。
八、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美发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美发师职业技能竞赛报 名表
附件
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美发师
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以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表格为准)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