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1-15 23:28:59    下载该word文档

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

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学历

1.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1)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上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中学教研员、教科员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7011日后出生,城镇学校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其中45周岁以下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教科员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

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上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中学教研员、教科员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三)年资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职务,应分别具备聘任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小学高级教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年资时间计算到职评年度年底(其中获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只须2年;获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只须2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须6年以上)。

2.申报中学一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分别具有聘任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其中获硕士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只须2年,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聘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

3.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4.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平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1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5.凡19701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1年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支援薄弱学校教学的经历。

6.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课中、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相应等级技能证书,且每两年必须到企业实践2个月经历。

(四)年度考核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高级讲师、副研究生、中小学高级实验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对象,任现职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的对象任职近4年来的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

(五)论文

1.申报高级讲师职务,须送审2篇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送审论文(论著)要求是,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获得省三等奖、市(地)二等奖及以上。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须送审2篇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申报小中高必须是两篇论文)。送审论文(论著)、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要求是,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教育教学研讨会及学科学术会议上交流推广,或获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市、县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人员,应送审2篇论文(论著)。送审论文(论著)要求是,己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且其中1篇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兼任学校行政领导或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其中1篇可以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必须有一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3.申报副研究员职务、高级实验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有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教育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省三等奖、市地二等奖以上;

4.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实验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奖、市地级三等奖、县(市、区)二等奖以上。

5.申报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应提交1篇公开发表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交流、获奖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分析。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还须经专家鉴定合格者方可申报。

6.对于在农村偏远地区(指全市139个经济欠发达乡镇)任教满20年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只需提供1篇代表性论文。

(六)班主任年限

1.申报中学高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校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专业技能、计算机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3.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典型事例)。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满5年以上。

班主任工作经历须在本校内公示。

(七)教师教育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今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从20039月起至20078月止达到192以上学分(其中48学分属校本培训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从20029月起至20078月止达到240以上学分(其中48学分属校本培训获得)。

(八)普通话要求

根据《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省语委〔19995号)精神,凡1955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中、高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任教口语课或语言课的教师,普通话测试要求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1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除中小学管理职务、实验师职务达到三甲以上外)为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今年起全面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凡200711日后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不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50周岁。

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基层单位(特指除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小学、县市区直属中小学外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外语要求

申报中专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要求,根据《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4237号)规定执行。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高级讲师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职务不满5年,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三项者,可破格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职务。

1.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及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2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或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或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不满5年,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国家、省(部)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交流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副研究员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1.学校教育管理的业务骨干,在管理上有较强的专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级或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4.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专著。

6.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5年以上。

(四)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实验师职务年限已满,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实验师职务年限未到(原则上提前1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1.在中小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中小学校实验工作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4.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实验方面教材、著作。

6.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高中或相当学历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0年以上。

(五)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课题)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案例,并在县级以上进行过公开课;

2.教龄在20年以上,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各在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效果一致公认良好。

3.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坛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或获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破格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六)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不满4年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三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1.参加编写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2.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3.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称号及以上者。

4.在教育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大专毕业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15年及以上,大专以下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20年及以上。

四、申报时间

(一)611日至15日,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学校上报晋升各类高级职务及讲师、助理研究员、幼儿园高级教师等中级职务对象业务测试花名册,市局直属学校上报晋升中学一级职务对象测试花名册。

(二)78日专业知识测试。

(三)723日至27日论文送审(发表交流时间戴上到720日止)。

(四)917日至21日报送小中高,高级实验师,高级讲师、讲师,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材料。

(五)1015日至19日报送中学高级教师(高中、初中、职业学校),幼儿园高级教师,市局直属学校中学一级教师材料。

五、评审办法

采取考试、考核、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办法,逐层推荐申报对象。

(一)岗位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要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试行意见》(浙人职〔1998204号)精神,科学合理、地设置中、高职务岗位,优化结构比例。

(二)业务考试。凡符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中小学校管理中、高级职务、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职务的对象,按自愿申报原则,参加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合格,组织申报材料。

(三)审核公示。学校(单位)对符合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资历、论文、班主任工作、教师教育、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温州市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逐项评分,填写《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附件3),并进行公示。然后经本人述职、群众民主测评、学校评审组评审等程序,由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四)考核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申报对象教育教学绩效进行考核,逐项审核申报材料,核对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原则,进行初评,按一定比例推荐对象名单,经公示,送县(市、区)人事局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五)教学评估。市局统一组织申报对象上一节课,由学科组专家对申报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六)专家评审。市局组织学科组专家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综合评价成绩进行审核,并把综合成绩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A1B1C1D1;同时对申报对象课堂教学能力评估成绩也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A2B2C2D2。评委会根据以上成绩、结合材料,分类进行评审。

(七)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在温州教育网(www.wzer.net)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管理措施

(一)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也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地各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把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班主任工作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以强化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

(二)各地要对长期从事山区、海岛、农村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政策倾斜,不仅要为他们的职务晋升创造条件,而且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以促进教师队伍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三)各地各校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在本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应设置意见箱、公示电话号码)。申报条件符合,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学校(单位)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经公示(公示期为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日),材料真实,符合_________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意见后,方可推荐上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将评审推荐名单经公示后,再上报市教育局。

(四)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遵守评审纪律。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即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科组成员,将取消其资格。

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各地必须认真做好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校评审小组成员的遴选、确定和调整工作。各县(市、区)评审委员会和学校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组成人员中专家、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附件

1.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

2.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

3.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

4.温州市中小学校管理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

5.关于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

62007年职称工作行事历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师 职务评审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人事局。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417日印发

  

附件1

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

为了增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审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示对象

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公示内容

(一)市、县(市、区)本年度职称评审文件和《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县(市、区)实施细则和学校操作办法等。

(二)本单位推荐的高、中级教师职务岗位数额,申报人员名单;

(三)申报对象综合材料,即《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班主任工作经历审核表》。

三、公示方式

在学校(单位)校务(政务)公开栏里公布上述有关内容,公示时间7天。公示学校(单位)要设置意见箱、公布公示电话号码,指定专门负责接待反映情况人员。学校(单位)人事干部要对群众的反映意见详细登记建档,对被公示人员的有关原始材料、证书、证件等妥善管理,以供查询。学校(单位)纪检干部要对公示进行监督。群众对公示对象的问题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经公示无异议的,本校(单位)责任人要在《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考核评审综合表上签署“经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公示,材料真实,符合_______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意见。

四、对群众意见的调查处理

学校(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及时地进行核查落实,对查实的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伪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许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在本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假推荐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学校(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在调查和核实处理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意保护反映情况和问题的群众,防止出现打击报复的现象,同时又要注意保护被推荐的对象,对诬告陷害公示对象者,应视情节等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5

关于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

一、“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是指:

1、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及邮发代号(不含CN后面缀有NRHK标识)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为准)。部分期刊可查:新闻出版网站(http//www.jincao.com/fa/law14.htm)。

国家级:指全国性报纸、全国核心期刊。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创办的正式报刊。如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报纸、期刊。

省级: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教育类报纸、期刊,本科院校学报、中国教育学会二级专业委员会会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

2、省教育厅、省教研室、省教科院、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大学(筹)主办的刊物。

二、在“市级教育教学研讨及学术会议上交流推广”是指:

1、在市教育局(不含处室、单位)组织的经验交流会上做大会发言,及有关部门审核的论文汇编。

2、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不含单一学科)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3、在市教育学会(不含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4、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或市教师教育院举办的面对县城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班里交流的论文或案例。

三、“获奖论文”含教学案例是指:

1、在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2、在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3、在全国、省级教育学会(不含二级学会)获奖的论文。

4、在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教育学会等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四、下列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1、凡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特别提示的非法博物目录内同名同号的刊物发表的文章(请查http// www.xwcbj.gd.gov.cn/menu/zxjd_bz_tbts.asp);教师自己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关键字“非法期刊鉴别方法”或通过出版物所在省的版权局网站上查询刊物的合法性;

2、发表在论文集、增刊或学校专辑、专栏(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稿、科普文章、教案、复习资料、习题集等;

5、工作研讨资料、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的材料。

五、申报高级讲师、副研究员对象的论文要求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2007412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