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背景下户籍身份与农民利益关系探究
龚晓倩,于 莉
【摘 要】[摘 要]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与户籍相关的利益角逐备受关注。在户籍改革进程中,农民群体的利益问题成为一大焦点,维护农业户籍人员的正当利益也成为户籍改革顺利推进的重中之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民利益与户籍身份密切关联,户籍制度改革可能会逐渐割断这种关联,对农民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文章基于户籍制度改革前后的利益博弈对农民户籍身份牵涉的利益相关点进行剖析,从国家、社会及个人层面对于如何更好地维护与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提出对策建议。
【期刊名称】中国市场
【年(卷),期】2018(000)008
【总页数】3
【关键词】[关键词]户籍制度;户籍身份;农民利益
户籍制度从一开始就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深入分析两者关系,并在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基础上,推进二元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破除城乡发展结构之间的二元分隔,兼顾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有利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生产;有利于改变附加在户籍上的特殊利益差距,促进农民的现代化转型,保障农民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权,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提高农民生活水平。[1]
1 户籍制度与农民的利益关联
1951年7月,新中国最早的户籍管理相关文件《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第一次对城市人进行统一的户口登记,此后陆续出台户籍相关文件、条例等。1955年6月,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户口登记制度的指标》,强调在全国所有的农村和城市地区逐步建立并完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初期主要起着方便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2]但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户籍制度演变成为认定社会身份的依据,从而逐渐与特定社会身份的相关利益产生了复杂的联系。
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首次提出了城市和农村两种户口,即“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开创了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先河,由此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利益差距也逐渐显露。[3]1964年8月,国家为保障社会安定颁布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采取制约户口转移和人口流动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提出剥夺了农民向城市迁移的权利,同时也固化了附着在二元户籍身份中的利益差别,使两者之间的鸿沟变得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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