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动合同书
(适用于工程施工企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施工工地地址:
工程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四条 乙方在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4、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