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保证书
禁酒令保证书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为巩固实行禁酒令以来的工作成果,按照威海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现将重新强调严格
执行禁酒令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禁酒令的适用范围禁酒令的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人民
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在岗工作人员。
“公务
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人民团体”包括财政拨款的人民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等;“事业单
位”包括参公管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
是指水务、供电、热电、燃气、有线电视、邮政、银行、通信、车站、客运站等公共服务部
门提供对外服务的窗口或岗位。执行禁酒令主体包括上级驻荣的上述各类型单位。
二、重申执行禁酒令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日中午”是指工作日中午就餐时间,延伸到上下午工作期间;“饮酒”是指喝各种酒制品和含酒精的饮料;
请事假、病假及年休假期间,中午严禁在公众场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
酒。“值班期间”是指节假日值班、值夜班、领导带班和备勤值班期间;“执行公务期间”是
指节假日在本市和离开本市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检查、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期间。三是
严禁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影响公务人员形象的场合
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及酒后滋事。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酒
后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带有执法字样的公务车辆;严禁乘坐他人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辆。
三、签订禁酒令保证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教育,进一步提高遵
守禁酒令的自觉性,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
模范遵守禁酒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重新组织签订《遵守禁酒令保证书》,副科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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