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教字[2015]293号
关于对赤峰市教学能手和
学科带头人进行定期考核和复审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学区中心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业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对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进行定期考核和复审的通知》赤教人字[2015]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决定对市级教学能手及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0年12月份以前由市教育局委托市教研中心评定,被命名为市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的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上述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如不申报此次复审或已调离教育系统的,取消其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
二、复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修养好。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本学科教学业务,教学质量高。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带头及标兵作用,教学成绩与教科研成果在本旗县区内有一定的影响。
4、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并承担观摩课,介绍教学经验,教学评析或学术报告等任务。
5、善于学习与研究,有前沿的教育教学理念,不断总结经验撰写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今后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水平的教研论文。
6、积极培养青年教师,被培养的对象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三、复评程序和要求
(一)复评程序
1.被复评教师对照条件,填写并向学校提交《赤峰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各直属中小学、学区中心校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完成考核工作,签好意见,统一报送松山区教研室。
3.由区教育局复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级复评,形成考核意见,上报赤峰市教研中心。
(二)复评要求
学校在复评考核过程中,要经过班子研究和教职工民主测评,把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工作的积极性和进取心、教学研究的自觉性、教学工作的有效性放在突出位置。
四、其它事项
(一)报送材料
1.《赤峰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 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证书原件
3.二寸彩照一张,背面写清姓名、单位、学科
4.自获得市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以来,教科研立项课题和参议课题研究证明(经学校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5.自获得市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以来,发表和获奖论文(案例)、论著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自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称号以来,所承担的公开课(研究科、评比课、支教课)证书(证明)复印件
7.有关工作实绩和荣誉的其它证件(须经学校验证)
(二)各学校所有参与复评教师材料和《被考核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花名表》电子版务于9月25日前统一报送松山区教研室赫荣华老师处。
五、复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教育局和教研中心要求,我区成立复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东峰
成员:周玉清、姚振国、张虎、王桂相、郝振军、李少华、衣 茹、魏国军
附件:
1.赤峰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考核申报表
2.被考核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花名表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和科技局
2015年9月21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