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细则
一、执行《食品卫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着装上岗。炊事人员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期间不得会客。
四、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五、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六、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七、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八、尊师爱生,热情服务。决不许打、骂学生现象发生。
九、文明生产,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十、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十一、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
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在校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在此,我对做好平昌县佛楼小学的食品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工作时间统一穿白大褂,带口罩,进出操作间必须洗手、消毒。
二、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售卖带有毒性的鱼类,不得售卖卤菜,一经查处,严厉重罚!
三、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
四、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五、所有食品、菜单必须公示,不得乱收费,错打卡。
六、食堂员工不允许在就餐时和学生发生冲突矛盾,如有矛盾第一时间和陪餐领导联系。
责任人:
年月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