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塾管理手册-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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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塾管理手册
盛和塾管理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盛和塾的形象,规范各地盛和塾的管理,根据稻盛和夫(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盛和塾是作为公益的学习型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传播稻盛经营哲学,积极为各地认同稻盛经营哲学且愿意学习实践稻盛经营哲学的企业家搭建的一个高效、健康、多层面、差异化的学习平台。稻盛和夫(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大陆地区管理总部,对各地分塾提供管理和服务,各地分塾的申请、设立变更及撤消由稻盛和夫(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审批。
第三条 各地盛和塾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公章和财务帐号,应按照《稻盛和夫经营研究中心章程》规定的开展对塾生的服务和管理活动,认真完成稻盛和夫(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各地盛和塾行文和开展活动必须可试用简称,如:广州盛和塾、北京盛和塾。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盛和塾在中国的所有分支机构及筹备处。
第二章 盛和塾的设立和注销
第六条 热爱稻盛哲学,并有志于传播、实践稻盛哲学的个人和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盛和塾,成立盛和塾之前,经稻盛和夫公司审核,可以首先设立“盛和塾筹备处”,开展哲学传播活动和招募塾生,筹备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5-7位以上对稻盛哲学强烈认同,并身体力行地实践稻盛哲学,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发起人;
2。理事长或其他发起人可提供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盛和塾日常事务运作; 3。 拥有30名及以上的塾生. 第七条 申请将“盛和塾筹备处”转为“盛和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有5-7位以上对稻盛哲学强烈认同,并身体力行的实践稻盛哲学,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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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理事长或者其他发起人可提供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