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基本标准(省厅最新版)
指 标 | 评估标准 |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 小学:5㎡、初中:6㎡ |
生均运动场地面积 | 小学:6㎡、初中:8㎡(其中中心城区小学4㎡、 |
生均图书册数 | 小学:15册、初中:25册 |
生机比 | 12:1 |
接入互联网带宽 | 不低于10M |
教师网络学习空间 | 不低于80% |
实验室配备 | 小学:1个科学实验室(探究室),初中:1个物理实验室、1个生化实验室。 |
教师学历合格率 | 100% |
多媒体教室 | 1个 |
课程方案实施情况 | 按照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的要求开齐开足课程 |
1.生均运动场地:根据皖教秘基〔2014〕82号,学校要有单独的跑道,不能以道路代替跑道。在达到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的基础上,还要确保至少有一个直道,小学不短于60米,初中不短于100米,跑道不要求是塑胶跑道。至少要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2.教学用计算机包括电脑教室、教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和“班班通”教室里面的计算机。
3.学校如无专门的多媒体教室,如配齐“班班通”,可视为拥有一个多媒体教室。
4.电子图书不计入图书册数。新增图书每年不少于1%。
5.实验室体现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是实验室的面积。小学科学实验室每个不少于76平方米、理化生实验室每个不少于90平方米。
6.学校一般有“八室”,即,实验室、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包括藏书室、阅览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仪器及器材储存室。
7.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www.ahedu.cn)教师空间注册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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