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研字〔2015〕18号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2015年1月04日~1月15日为考试周。为了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等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赣南医学院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及监考时间安排表。
赣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30 日
word/media/image1.gif抄送: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教研室、各群众团体
word/media/image1.gifword/media/image1.gif赣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1: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现将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第19-20周(1月04日-1月15日),上午8:00-9:30、下午14:00-15:30。
2、考试地点:章贡校区教学楼12、13、15合班(1月04日-1月07日)、章贡校区2-2、2-3小班(1月08日-1月15日)。
二、考试工作要求
1、各课程任课教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素质教育课考试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但均应统一采用《赣南医学院研究生考试试卷》格式。
2、以论文形式的考核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赣南医学院答题纸。
3、考试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分别编制A、B卷并附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试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各考试科目负责人需做好试卷的出卷、复印、阅卷、监考等相关安排工作。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需完成成绩登记、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和教学工作总结,并将课程考试空白原卷、标准答案、学生答卷、成绩单原件等教学考试档案交开课学院保管。
6、监考教师由相关学院(部、系)安排,并报至研究生工作处汇总。
7、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并按指定考位就座,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无证、缺考、作弊者考试成绩均记为零分。
8、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场一律要求隔座安排座次。
三、监考工作
各学院(部、系)务必加强对监考工作的重视,在考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赣南医学院考场规则》和《赣南医学院监考人员操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及时到位监考。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者,应提前一天向本学院(部)请假,不足人员由各学院(部)协调解决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考核结束时,务必规范收卷环节,杜绝发生收卷份数与实考人数不符的现象。
四、考务、成绩登录
1、任课教师应及时进行成绩录入,试卷分析、报送等相关工作。报送时间为:2015年1月05日至2015年1月22日,请务必及时、准确报送。
2、报送材料为: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及教学工作总结纸质(电子版)各一份、试卷A、B卷(含标准答案)电子版。其他相关教学考试档案材料由开课学院负责留存归档备查。
五、考试纪律
期末考试期间研究生工作处将组织进行考试巡视,各学院(部、系)务必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重视,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强调,学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将电子、通讯工具(需关机)或书本等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或监考教师规定的地方。
六、其他
1、确因伤病等不可抗原因无法参加考核者,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考前申请缓考。申请者须填写《赣南医学院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后,方可缓考。申请书原件和医院证明原件留研究生工作处保存。缓考申请于2015年12月25日截止,逾期不再补办。
2、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缓考或补考。
3、补(缓)考统一安排于下一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试卷格式、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试卷分析、教学工作总结请到学科办/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 8169673、
邮箱:
附件2: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及监考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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