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XX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与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XX资产XX2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管理协议
日期:2019年4月 日
委托人: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XX资产XX2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传真:
受托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传真:
鉴于:
1、按照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订的编号为:XXXX的《债权转让协议》,受托人已将其拥有的4笔信贷资产债权(“标的资产包”)转让给了委托人(详见附件一)。
2、委托人同意委托受托人管理、处置上述标的资产包项下债权资产。
3、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委托人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包项下债权资产。
为此,为发挥委托人、受托人各自优势,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依照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管理、处置标的资产包项下6户等信贷资产债权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资产的范围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处置本协议项下委托资产;委托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一《标的资产包债权清单》。截至到 2019 年4月 日,标的资产包项下债权的本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贰亿零肆佰万元整(小写:¥204,000,000.00元)。
第二条 委托管理的方式
2.1 委托人同意将资产委托受托人管理,由受托人收回委托资产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复息等)、违约金(如有)、损害赔偿金(如有),和其他依据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如有)应由借款人、担保人偿还的所有款项;
2.2 如委托资产债务方逾期归还本金、附加收益及其它应付款项,或债务人有其他违反其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或其他违约情形发生时,受托方应积极行使相关合同项下债权人的有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相关合同向债务人、担保人进行追索等权利;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