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三月五日是第五十一个“学雷锋日”暨第十五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根据区,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2.组织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开展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为主题的例会学习,同时在私个协会会员中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揭批声讨昆明“3·01”暴恐分子罪恶行径的通知精神,要求私个协会会员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
3.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维权法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1)由我局牵头,开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咨询活动,对违法经营、制假贩假等欺诈行为及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曝光,并将假冒伪劣商品分类集中,科学销毁。
(2)大力宣扬商家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行为,提高市民的打假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3)宣传月期间,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在我区各社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扩大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积极参与“最美人”评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最美人”推荐、评选活动,在全区唱响“最美声音”,倡导“最美精神”,让正能量迅速传遍千家万户。
(五)开展“爱护清洁油城建设美好家园”、“楼道杂物、清洁交通设施、参与交通执勤、关爱空巢老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有关要求
1.全局各科室(队)、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开展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念等。
3.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科室(队)要及时向市工商局上报信息(3月份不少于2篇),并向广播、电视、报纸和工委网站踊跃投稿,及时反映在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经验。采取图片展、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等形式,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4.公民道德建设、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区文明办将根据我局制定的方案,对我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今年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依据。在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将此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法规(监察)室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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