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淄博银监分局调查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 doc(参考)

淄博银监分局调查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 doc(参考)

时间:2011-08-15 10:49:38    下载该word文档

淄博银监分局调查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六项机制”建设存在“七难”

一是难在思想转变上。个别银行审贷机制还没有完全转变,部分支行没有贷款自主权,导致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难以提高,而且信贷准入的门槛较高,对第二还款来源,尤其是抵押物要求较严,限制了部分优质小型企业的信贷准入;在风险定价方面仍执行单一标准,银行没有和小企业“讨价还价”的余地;个别行仍实行如“四包”“三停”(“四包”是指包放、包收、包管理、包赔偿贷款损失;“三停”是指贷款到期后,要求小企业信贷人员“停职、停岗、停薪”去收贷款)等过严厉的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导致很多信贷人员思想包袱沉重,影响了开展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二是难在核算政策不明确。虽然提出了小企业信贷业务独立核算的要求,但国家有关小企业贷款损失冲销和账务处理的政策尚未出台。因而,独立的小企业贷款核算制度也就难以建立。

三是难在成本计量上。由于没有对小企业贷款业务实行分账核算,对小企业贷款的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拨备计提等均缺乏准确的核算。同时由于对贷款的风险识别、量化的技术和能力欠缺,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测算出贷款的风险溢价。因而无法建立起能够满足持续盈利和以利润覆盖风险要求的小企业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

四是难在审批机制的创新和落实上。除了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外,还存在法规规章方面的障碍。如现行《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第二十四条规定“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这就限制了小额贷款在贷款条件上的创新。又如现行贷款按用途严格区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同时规定了不同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而小企业在资金的使用上将流动资金和项目资金往往混淆使用,很可能出现贷款的名义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的情况,这又与《贷款通则》第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相冲突。

五是难在尽职与免责的把握上。银行的小企业授信业务目前还处于业务创新和探索时期,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相关尽职要求,以简明、准确地界定免责和问责的条款。小企业贷款的调查、审批、放款和收回以及利率定价,等更多地依靠一线信贷人员的经验和判断,缺乏详细的操作规范,不利于对小企业授信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也不利于充分发挥从业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六是难在小企业信贷人员的稳定上。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小企业信贷人员变动较频繁,而上级行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连续进行人员培训,因而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影响小企业贷款营销。

七是难在违约信息的共享上。由于目前小企业违约信息通报尚无牵头部门,银行各自为战,难以及时准确把握小企业违约情况,容易导致小企业信贷风险。

黑龙江鹤岗银监分局反映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工作中存在“五不”情况

一是认识不到位。由于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有关银行尚未从中受益,对通报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三怕”:一怕影响自身形象;二怕影响内部相关责任人利益;三怕影响与被通报企业关系而不利于收贷。二是通报不全面。各银行上报违约信息随意性较大,人为因素较多,有的银行采取在上报违约信息数量上“宁少勿多”、在归集标准上采取“宁低勿高”的做法,致使部分应予通报的贷款违约小企业信息未及时披露。三是通报不及时。目前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频度为每季度一次,并于季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存在违约行为超过100天而未受到通报的情况,影响到对违约企业制裁的时效性。四是违约信息共享不充分。目前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工作中十分重视信息内容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但对信息资源充分共享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建立起畅通的信息交换、共享渠道,影响了违约信息资源的共享效果。五是违约行为惩戒机制不统一。目前对违约小企业的惩戒机制是由各家银行自行制定的,在所通报辖区内并未形成统一规范、具有约束力的制裁行规,对违约企业制裁力度明显不够,由于继续沿用“人治”而非“法治”的制裁手段,影响了对违约小企业的处罚力度。

山东烟台银监分局反映股份制银行小企业贷款工作存在六大问题

 

近期,烟台银监分局在对辖内中信、光大、华夏、招商等银行分支机构小企业贷款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上述银行分支机构在烟台市的小企业贷款户数为409户,仅占全市小企业户数的0.27%,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8.6亿元,仅占其贷款总额的19.06%,而最大10户贷款余额则高达56.8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7.9%20061-6月,上述银行的小企业贷款额虽有所增长,但贷款户数不增反降,表明该市股份制银行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与中小银行的市场定位相悖,存在着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经营理念错位。在拥有众多小企业的烟台市,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定位本应是小企业,但实际上其市场定位与四大国有银行趋同,经营思想仍存在大客户偏好,热衷于以大客户为主的批发业务。如自2005年以来,某股份制银行烟台分行,先后对200多个小企业客户实施信贷退出。

二是推进速度缓慢。尽管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政策意见,但多数股份制银行总行目前只选择几个分支机构进行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预计要等到下半年甚至明年,不少基层机构对小企业贷款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导致小企业贷款政策传导出现梗阻。

三是实际操作变形。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约束,被调查机构在执行银监会《指导意见》上标准不一,有的银行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仍等同于一般企业授信;有的银行除低风险业务由本级审批外,其余业务审批权限仍在上级行或总行;有的银行在上级行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限制条件等。

四是考核机制不健全。2006年,各股份制银行的考核指标仍主要集中在存款、贷款、不良贷款和经营利润上,未及时制定小企业贷款总体目标和小企业信贷人员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致使其分支机构仍将工作重点放在拉存款、争大户上,加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正向激励不足,使信贷人员对小企业贷款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组织架构未建立。调查发现,上述被调查机构至今未设立专门的小企业贷款管理部门,也未配备专门的小企业信贷营销人员,其信贷营销人员主要精力集中在大公司客户上,严重制约了小企业贷款营销力度。

六是网点分布集中。烟台是一个县域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大市,70%以上的中小企业集中在县市,但被调查机构共有各类网点47个,均分布在市内五个行政区,导致其无法向小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广西召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座谈会

 

2006721日,广西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如何推动辖内信用担保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自治区经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省辖14个市的分管副市长和经委负责人,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郭声琨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会上,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代表围绕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动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广泛交流。廖文义副局长代表广西银监局作了发言。

郭声琨副主席在讲话中肯定了辖内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快小企业政策扶持、信息服务、信用担保和信用评价等四个体系的建设,为小企业贷款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尽快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落实风险补偿资金;二是尽快建立政府补贴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三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帮助担保机构在数量上做多、在质量上做优,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

万州银监分局反映农信社开展小企业贷款存在五个难点

 

一是顶名贷款多,风险监测难。少数小企业为筹集资金,采取顶名贷款方式变相获取资金,使贷款脱离农信社的监控。如某县联社将砖厂列为禁止发放贷款项目,该县一砖厂通过亲朋好友向农信社累计借款达20多万元,直至信贷人员贷后检查时才发现。二是转移贷款用途,风险控制难。一些小企业和种养大户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如将流动资金贷款挪作固定资产投资,或将A项目获得的贷款用作B项目,隐瞒了贷款的真实用途,导致农信社无法有效控制风险。三是缺乏政策支撑,贷款操作难。根据《担保法》及有关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而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绝大多数在农村,能提供的抵押物多为农村房屋和集体土地,由于不能完善抵押登记手续,难以办理抵押贷款。四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收集难。首先,由于户籍管理改革,人口流动性增强,了解个人信息的传统渠道被打破;其次,个人征信体系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记录等信息要实现共享面临法律和技术障碍;第三,借款人的收入灰色化和信息失真加大了信息收集难度;第四,大量现金交易使借款人的资金流向、经营规模等信息难以掌控。五是队伍建设滞后,贷后监督难。目前,农信社一方面信贷人员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信贷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小企业贷款疏于贷后检查与管理,不能定期对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非财务因素、现金流量、贷款抵押担保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甚至到贷款出现风险后才发现问题。

河南银监局反映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融资呈现三大特点

 

2006年上半年,在河南银监局的积极推动下,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企业融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显著增加。6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1995.62亿元,较年初增长8%;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777.78亿元,较年初增长6.77%,表外授信余额217.85亿元,较年初增长18.95%;小企业授信户数31.6万户,较年初增长8.9%

(二)农业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大。上半年,全省农业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业务增长速度较快,成为小企业贷款的主力军。6月末,农业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对30.37万户小企业发放贷款1534.84亿元,分别占全省小企业贷款总户数和贷款总额的96.1%86.3%;贷款较年初增加110.75亿元,占全省小企业贷款增量的98%。其中,全省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大幅增长,分别增长14.5%12.3%;农业银行小企业贷款虽较年初有所减少,但对小企业的表外授信大幅增加,6月末授信余额29亿元,较年初增长57%

(三)股份制银行单户小企业贷款余额大、表外授信市场份额大。上半年,全省6家股份制银行小企业授信大幅增加,具体表现为:一是授信户数和贷款余额的增幅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月末,辖内股份制银行共对1245户小企业发放贷款81.79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453户和12.6亿元,分别增长57.2%18.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8.311.4个百分点。二是表外授信快速增长、市场份额大。6月末,股份制银行小企业表外授信余额110亿元,占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的57.4%,较年初增加28.5亿元,增长34.9%,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授信总额的一半以上。三是平均单户贷款余额大。6月末,平均单户贷款余额657万元,是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平均余额(56万元)的11.7倍。

重庆黔江银监分局反映六大矛盾制约基层农发行农业小企业贷款试点工作开展

 

一是贷款管理模式和农业小企业资金需求存在矛盾。农业小企业贷款需要由基层行逐级上报省行统一审批,时间一般为数月,而农业小企业贷款需求一般时间要求紧急,特别是经济作物收购期较短,错过收购期后将给企业和农民造成较大损失。

二是严格的台账管理与农业小企业产品多样化存在矛盾。以往为了实现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农业发展银行要求基层机构严格按要求建立分数量、品种、形态、类型等的各类台账。但农业小企业经营品种多,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实物形态变化快,难以象对粮食收购企业一样建立台账。

三是对企业贷款申请资料的要求与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存在矛盾。农业小企业大多处于创业初期,普遍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但农业发展银行对逐级上报的申贷材料要求高,企业不得不花费较多资金聘请中介机构撰写各种报告。

四是上级授权授信与小企业贷款创新机制存在矛盾。农业小企业贷款每笔均逐级上报,由上级统一审批,基层行没有贷款审批权,不能创造性地贯彻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要求,试点工作过于保守,不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

五是贷款业务范围与“三农”资金实际需求存在矛盾。目前,农业小企业贷款试点仅仅局限于种植业、养殖业以及与种养有关的加工业,而当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等各类“三农”资金需求范围非常广泛,现有试点工作贷款营销对象过于狭窄。

六是基层业务扩张的内在冲动与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矛盾。近年来非主产粮区农发行基层机构粮食收购贷款不断萎缩,而上级又以贷款规模、利润等作为考核指标。基层行获得农业小企业贷款试点资格后,面对农业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主观上有迅速做大规模的内在冲动,而内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基层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承担了较大的心理压力。

江西银监局反映吉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业务存在四大问题

 

江西银监局在调查中发现,该省吉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信贷业务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一、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缺位。目前,该市还没有将服务宗旨定位于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未根据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特点,设立相应的小企业信贷服务部门。

二、信贷管理体制僵化。一是基层行贷款权限太小。商业银行的企业授信额度及大额贷款审批权限均集中在省分行。如有些行规定,企业首次贷款、所有项目贷款、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50万元以上的个人按揭贷款均需报省分行审批,收回再贷的贷款指标上收。基层行只能办理全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全额保证金的信贷业务。基层即使有好的企业贷款项目或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也均要报省行审批,从而增加了贷款环节和程序,延长了审批时间,贻误了企业的商机。二是授信管理未考虑地区差异。目前,银行对授信客户遵循“先授信,后信用”的原则,规定“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未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致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小企业授信困难。三是信贷程序繁琐。如几乎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规定企业信贷投放要经过信贷准入、信用评级、综合授信、贷款调查和贷款审批等环节。其中,信贷准入环节规定企业要投产半年后才可申请贷款;经过综合授信的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还要再进行贷前可行性调查。由于贷款程序繁琐重复,贷款时滞现象普遍。

三、信贷约束机制过于严格。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各行社都制定了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责任追究制度。贷款若出现风险损失,责任人将终生负责清偿;有的行社还提出了不切实际的“双百”约束措施,即发放贷款回收率百分之百、贷款利息实收率百分之百。过严的贷款管理约束机制,无形中给信贷人员戴上了一道枷锁,束缚了其放贷积极性。

四、信贷各要素趋向单一。一是贷款利率缺乏弹性。目前吉安市基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没有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率浮动档次,而是普遍执行利率上浮30%,即“一浮到顶”,从而增加了企业贷款的资金成本。二是贷款期限较为单一。据调查,吉安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多为短期流动资金或项目贷款,但是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而是一律确定流动资金贷款为半年期,项目贷款为1年期。三是贷款的放与收违背企业的生产规律。如一些商业银行不考虑企业是否有明显的生产周期和材料采购的季节性规律,都采取上半年向企业推销贷款、年底强行收贷的贷款收、放方式。

五、信贷营销机制不灵活。一是主动营销力度不够。目前,基层信贷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主动营销意识不强,很少走出去宣传银行的服务项目和信贷产品,只盯着现有的几家优质客户和大客户,不重视从小企业中挖掘潜在客户、培育优质客户。二是信贷营销缺乏整体规划。一些基层行没有年度信贷营销计划和明确的市场营销目标,对辖内信贷市场缺乏全面的分析;信贷营销很少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选择多样化的信用形式,如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和保函等。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