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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终身学习
21世纪是教育的世纪,是终身学习的世纪,终身教育、终身学习观念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并成为很多国家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战略思想。美国终身学习的实施情况在世界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终身学习思想已成为美国教育界的主导思想,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现实。一、美国的终身学习发展历程
(一)生涯教育——美国终身学习的开端
20世纪70年代初,“终身教育”理论在美国广泛传播。美国职业教育界意识到,获得某种劳动技术已经不能适应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更重要的是“劳动准备”。“劳动准备”是局限于生涯的特定阶段,所以教育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发展职业能力,要对传统的职业教育方式与条件进行改革。在这种背景下,1971年在全美中学协会年会上,时任美国教育总署署长马兰提出了生涯教育的构想。而生涯教育就是美国终身学习的开端。生涯教育的提出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1972年,当时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生涯教育成为由政府创办的一种最有前途的教育事业。美国联邦政府给予生涯教育法律和财政的保证,并且通过大规模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美国教育总署开始给生涯教育的拨款为900万美元,1974年增加至6,100万美元。同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生涯教育法案。各州在联邦政府的带领下纷纷立法,使得生涯教育的实施和推广得到了有力的保证。1977年,美国颁布了生涯教育奖励法,倡导全美各区进行生涯教育实验。1978年末,21个州通过了生涯教育法。1980年,47个州推行了生涯教育奖励法。此外在1974年,教育总署专门设置生涯教育署,以指导全美的生涯教育的贯彻落实。在法律保障、资金支持、舆论引导和专家指导下,生涯教育迅速在美国推广。1974年,在美国17000个学区中,有近三分之一引入了生涯教育。在70年代末,9300个学区有一半以上进行了生涯教育。(二)美国终身学习的发展
美国终身学习的快速发展,在参议员蒙代尔做了题为“终身学习的重要性”的演讲之后,终身学习的立法问题得到国会的重视,1975年12月18日颁布《终身学习法》。该法对终身学习的范畴做出了定义,指出终身学习大约包括19种课程类型,同时,对如何实施终身学习做出了一系列规定。《终身学习法》从法律上确立了终身学习在美国的地位,并从各个方面对终身学习的实施进行了规定与计划,从而为美国终身学习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个法案的颁布表明了美国联邦政府对学习终身化政策的高度重视,以及推动终身学习的决心,标志着终身学习实践的进一步深化。1993年美国成立了“终身学习者之国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确定终身学习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计划,发挥终身学习在美国社会中的作用。委员会于1997年发表了题为“国家学习:展望21世纪”的报告,认为美国社会将越来越多地与终身学习的需要结合在一起,社会各界、各个群体都应重视终身学习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持。1998年3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发表了一份关于通过远程技术提高学习与教育质量的行政报告,提出要制定联邦计划为终身学习提供财政支持,从而充分利用由现代科技所带来的新的学习机会。
除立法保证之外,美国政府还进一步加大对成人教育的投入,据统计,从1991年到1998年,政府对成人教育的资助从1991年的2.01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3.6亿美元。1997年8月开始实施的“终身学习税收信贷计划”,主要是为成人的中等后教育与学习提供财政支持。另外,为促进终身学习的推广,美国在财政资助上还设有各种奖学金,如佩尔助学金、帕金斯助学金、联邦直接助学金等。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既提高了学习者的积极性,也为一些不利群体开辟了新的学习机会。(三)美国终身学习的发展现状
1、1994年的《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从宏观上看,当代美国终身教育已不再仅仅是富裕公民闲暇时的文化充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