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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电气部分电气消防设计1、本工程为感染性疾病科住院楼,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1456平方米,建筑总高为9.0米.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形式,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本工程一层为病房、治疗室、护士站、住院办理等,二层为病房、库房、污洗等。本工程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本工程为二级综合医院的传染楼,本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5L/S。院区内门诊楼(已建建筑)一层设置消防控制室,故本次新建单体与已建门诊楼建筑合用原有的消防控制室。2、规程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0034-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消防应急照明和分别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3.消防电源本工程消防电源为二级负荷,消防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且在尾端互投,二级负荷的两路电源由原有配电室内2路独立的10KV电源所带的两台不同样的变压器引接;消防配电线路,暗敷时,应穿金属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当采应穿由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由防火保护的关闭式金属线槽;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资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1/10
怎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电气部分敷设在电缆井内。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部署在井沟的两侧。4.应急照明系统本工程采用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分别照明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组成。应急照明控制器主机设在原门诊楼消控室内(本次应急照明控制器为新增设备),各层应急照明配电箱由消防电源专用应急照明回路供给,各层应急照明配电箱内设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集中电源,分配电装置内设有切换装置,当主电源失电时,经分配电装置内的切换装置切换后由各层集中电源装置供给灯具电源.本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分别照明系统,要求保证系统所有设备灯具碰到监控,以使火灾发生时可以保证供给快速可靠的照明。应急照明系统要求:1.所有尾端灯具光源均采用高亮度带地址编码的专用灯具,依照《建规》中的规定,照度要求及灯具选型原则以下:a)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低于2700K.b)分别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c)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排烟机房等采用自带蓄电池荧光灯,蓄电池应急时间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