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信息变更表
第一部分:申请人必填内容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编号: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编号:
经核对,本人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信息需进行以下变更:
重要提示:
(一)由于此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未受理符合条件的配偶父母的申请材料。为此,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的有关申请人,在2015年1月30日(含当日)前到市主管部门窗口补报配偶父母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的,轮候顺序不变;之后补报的,视为重新申报,应当重新轮候。
(二)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重新轮候,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的时点确定其日常轮候受理回执号。
(三)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人离异的,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离异双方协商一致的,须提交协议书。
第二部分:市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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