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开发商)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物业管理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状元小区;
物业类型 : 住宅;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无绿化面积);
5、车辆停放管理(无停车位);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以包干制进行收费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0.5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1.00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0.8 元/月.平方米;
商铺物业:1.00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办公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四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
2、 ;
3、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
第十一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五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上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七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八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物业服务费用的双倍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向乙方交纳每日0.5%的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的物业企业代管。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五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平昌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商业用房
商铺
物业管理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二: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
11、 。
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粪池 个;
4、污水井 个;
5、雨水井 个;
6、垃圾中转站 个;
7、水泵 个;
8、水箱 个;
9、电梯 部;
10、信报箱 个;
11、消防设施 ;
12、公共照明设施 ;
13、监控设施 ;
14、避雷设施 ;
15、共用天线 ;
16、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 个 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 客户服务管理
1) 物业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并设专人接待用户来访;解答用户咨询,接受用户求助,快速提供帮助,协助拥护解决困难;
2) 业主可以通过座谈发言、调查问卷、电子邮件、来信、来电等各种途径对物业公司及物业管理服务提出改进意见;
3) 物业定期拜访用户,增进感情交流,在物业服务过程中,使用人只要是对服务不满意都可以直接投诉,投诉将在12小时内为您落实,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您,管家中心对投诉的落实情况将做到100%的回访。
2. 工程维修管理
1) 物业为小区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使设备正常使用,历久如新,物业价值得以保障;
2) 物业对小区的配套设施设备做好全天候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良好运行状态;
3) 物业实行24小时保修、检修制度,接到保修电话,维修人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节省用户等待时间,解除其后顾之忧;
4) 物业将为您的房屋建立维修保养登记、维修、回访制度,确保维修服务质量。
3. 秩序维护部服务管理
1) 物业为状元小区配备一支准军事化管理和专业训练的护卫队伍。对项目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内24小时不间断安全、消防巡视;
2) 状元小区各入口处均有保安人员设岗值勤;办公楼层和各重要部位,均有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检查;每部电梯内、重要设备机房附近、地下车库、主要出入口等部位均设有摄像头协助保安人员进行技术防范。业户切勿触摸或旋转电梯内摄像头,以免影响秩序维护人员执行安全保卫工作;
3) 固定值勤:采用24小时重点部位值勤,对人员,车辆进出进行全面控制,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4) 移动巡逻:每小时按规定路线巡逻,对隐蔽点、要害点重点巡查,对小区内可疑人员进行暗中监视、盘查、并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5) 电子监控: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电子监控、监测,红外监控等点、线、面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同时与当地派出所合作实行联防、联治。
4. 绿化清洁管理
1) 物业为小区使用人配备一支经过酒店式培训的,具有专业清洁技能的物业清洁队伍;
2) 物业对小区的道路、楼梯间、公共门窗、地下车库、垃圾设施、公共座椅、走廊路灯等公共部位进行全面到位清洁;
3) 物业公共设施实行专业标准化清扫、保洁,确保卫生洁净;小区实现垃圾全面袋装化,定时收集、清运垃圾;
4) 定时除虫、灭蚊,消灭“四害”;定期清洗玻璃、外墙;物业绿化、美化服务;确保物业整体环境优美。
5. 车辆交通管理
1) 物业将为停车场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令用户的车辆安全停放;严格要求值班人员按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做到人员服务良好,车辆停放有序,车场清洁;
2) 地下车库采用全方位电子监控及人员巡视相结合,保护车辆安全。
[状元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标准]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