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销售奖励方案
为增强企业在砼市场中的竞争力和企业的经营活力,逐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占有率,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和开拓精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全体员工销售奖励方案。
企业内部员工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提供重要市场信息,并协助承揽任务签订合同,根据所签订合同单价、回款期限给予奖励,以鼓励全体员工拓宽信息渠道,实现全员销售目的。
奖励方案:
1、 现金结算的货款;按1.5%/方给予奖励。
2、 在合同规定回款期限1个月内,按0.5%/方给予奖励。
超出以上期限支付的,则不给予奖励。
3、 销售货款不能按时支付的;应由销售员工予以连带担保,并在个人
担保能力范围内担保。
4、 以上奖励基数不含运费及泵送费。
5、 销售部门不得将销售转为个人;销售如若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6、 销售部门销售奖励方案另行规定。
回款与奖励工作由财务主管监督,所有奖励必须在财务部门确认该笔货款已到公司账户或交付现金的,经总经理批准后,三天内发放。 本奖励办法上不封顶,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29.8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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