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1117,行业为化工和多晶硅勘探设计施工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境外工程的承包;化工、石油、医药、电力、煤炭工业工程的承包;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和服务;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管线、线路及设备成套的制造安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装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
发行情况:发行价5.4元,上市时间2010.1.7。开盘价5.76元。总股本49.3亿,流通股12.3亿。
历史沿革:企业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工程设计大师7名,全国工程勘察大师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38名。 大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源自原国家重工业部 1953 年成立的重工业设计院和建设公司,历经隶属燃料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的变迁,于1984年以“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的名义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05 年更名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总资产为1,354.98亿元,净资产为478.59亿元,2008年净利润为64.51亿元。此外大股东还有神华集团,、中国中化集团,本次发行前分别持有本公司92%、4%和4%的股份。
需说明的是东华科技是中国化学的三级子公司,属于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上市公司。集团公司承诺,股份公司上市后,视情况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股份公司采取换股或其他方式对东华科技进行整合,在整合之前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东华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下辖全国八大化工设计院,拥有上百项化工、石化工程核心技术;公司通过这些核心技术优势,以设计带动承包,并重点以 EPC 总承包的方式履行项目,使得公司一直以来,业 务的毛利率水平均明显高于普通的建筑工程类企业。公司是国内化工工程领域的龙头企业,在中国承包商 60 强化工工程类企业中连续多年排名第 1 位。工程总承包业务特别是 EPC 模式是公司主要的业务模式,2009 年公司近 90%的工程业务都以总承包的方式实现,共签订 5 亿元以上的大额合同 19 个,合同额占新签合同总额的近一半。
新型煤化工是以生产洁净能源和可替代石油化工的产品为主,如柴油、汽油、航空煤油、液化石油气、乙烯原料、聚丙烯原料、替代燃料(甲醇、二甲醚)等,它与能源、化工技术结合,可形成煤炭——能源化工一体化的新兴产业。公司在煤化工领域占据了中国绝大多数工程设计和施工承包的市场份额,先后设计或 EPC 总承包了神华集团、云天化、兖矿煤业、大唐发电等煤化工项目,完成了涉及煤气化、煤液化、煤制天然气、煤制甲醇等近300 个项目。
煤制天然气工程将成公司增长点:我国西部地区(尤其是内蒙和新疆)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大力发展煤制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并经调压配气后进行工业和民用,不但符合煤炭清洁利用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保证天然气供应的有效补充。2010年6月初,在《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优先安排煤炭调出区煤制天然气项目,政府鼓励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国产化设备项目。截止2010年8月,全国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共有四个产能共计151亿立方米/年,预计未来仅这4个项目总投资就达到700亿元,公司在煤制天然气设计和工程领域的市场份额有望达到50%,这些项目部分已经进入工程招标期,其单个项目投资可能超过100亿元。
企业的货币资金相对充足,应收款项可能是工程的原因递延到12年。企业的解释是: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46,900.46 万元,余额为266,561.18 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为163,977.12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61.52%;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23,937.73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8.98%。本公司承接的项目多数为投资金额大,周期长的工程承包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及决算时间较长,因此,账龄比一般工业、商业企业要长。
坏账风险存在,但是考虑工程周期也是合理的。 存货相对稳定(原材料、库存商品和未结算工程等),但是仍有增加。存在部分股权投资。 流动负债比例较大,表现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经营业务自身产生的负债为主、银行借款为辅的结构特征。应付账款主要是工程材料款。
(2)投资项目:进入收获期。
(3)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权: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现有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勘察、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经营资质及许可354 项,其中工程设计类资质34 项,勘察类资质10 项,咨询类资质28 项,施工总承包类资质27 项,其他各类资质255 项。本公司的其他特许经营权:为陕西省兴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专有的核心工艺技术、工程转化能力和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能力上,拥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门槛。行业的竞争可以分为勘探设计和施工两个部分,前者的技术要求高,施工采取发包形式。因此总体来说有相当的壁垒性。
市场前景:随着我国的消费能力提升,无论是石油化工还是煤化工,都有不错前景。多晶硅属于新能源,是国家支持的新兴行业。
行业景气度提升,在手订单与收入比从09年的1.57上升到1.64,后续增长强劲:公司新签合同增速和在手订单与收入比都较08、09年有较大增长,新签合同增速从09年的12%上升到23%,其中海外地区新签合同同比增长34%,在手订单与收入比从09年的1.57上升到1.64。新签合同各行业所占比重为:化工48%,石油化工6%;煤化工27%;电力5%;建筑3%;环保1%;其他10%。海外景气复苏明显,公司后续增长动力强劲。同时公司在越南、沙特、印度、俄罗斯等化工工业还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的国家积累了大量项目经验,海外市场长期增长有保证。
技术优势是重要增长引擎:低碳环保和抑制产能过剩是“十二五”的重要主题,新上马的项目环保和规模门槛被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凸显。同时公司加紧对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节能环保方面关键技术的研发,技术优势是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引擎。
我们预计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或将达到900亿元,加上煤化工尤其是现代煤化工“十二五”的出台,公司将迎来接单的高峰,2011年将是这个高峰的起始之年,预计2011年全年承接合同总金额或将达到600-650亿元。
最近半年签单公布统计:
【简介】中国化学(601117)再揽20亿大单 中国化学今日披露,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近日与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200万吨/年合成氨350万吨/年尿素项目(一期工程)氨合成/尿素装置项目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0.8亿元,约占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的6.4%。 而就在昨日,中国化学宣布旗下三家子公司相继签订了合计金额高达53.2亿元的工程合同。
【简介】6月15日日,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山西金色长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山西金色长风南上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合成氨350万吨/年尿素项目(一期工程)气化、净化标段项目承包合同,以及瓮福达州磷硫化工基地15万吨/年磷酸净化装置工程总承包及设备委托采购合同。上述三个合同总额为53.2亿元人民币,约占本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的16.3%。【公告日期】2011-06-01【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2011-06-01公告:近日,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源科技)签订了东源科技年产10万吨1,4-丁二醇项目、广远化工72万吨/年电石项目、广远热电4X5万KW 背压机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述三个合同总额为27.3亿人民币。【公告日期】2011-05-14【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2011-05-14公告,近日,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与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乌海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己二酸项目、新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50MW多晶硅片及配套项目、乌海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区焦炉煤气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上述三个合同总额为10.3亿人民币,约占本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的3.16%。【公告日期】2011-04-14【类别】购销商品或劳务【简介】 2011-04-14公告,近日,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与乌海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工程公司签订了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LNG项目、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AT88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新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50MW多晶硅片及配套项目、新疆圣雄50万吨/年PVC项目(一)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承包合同。上述四个合同总额为24.2亿人民币,约占本公司2009年营业收入的8.6%。【公告日期】2011-04-01【类别】对外投资【简介】 2011-04-01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下称:新材料项目),总投资额101.3亿元,项目实施方式为设立项目公司运作,公司拟持有新材料项目公司38.5%的股权,投资约39亿元,其中以超募资金出资11.7亿元;成达公司拟持有新材料项目公司31.5%的股权,投资约31.91亿元。新材料项目公司另外30%的股权由第三方持有。建设期36个月。(重大投资)
项目需向银行融资70.91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0%),由公司控股的新材料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拟以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实现)。公司(含成达公司)拟根据出资比例(公司、成达公司分别持股38.5%、31.5%),为新材料项目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49.63亿元。(担保)
【公告日期】2011-04-01【类别】对外投资【简介】 2011-04-01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1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下称:PTA 项目),总投资额为41.93亿元;项目实施方式为设立项目公司运作,公司拟持有 PTA 项目公司45%的股权,投资约18.87亿元,其中以超募资金出资5.66亿元;公司的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下称:成达公司)拟持有 PTA 项目公司35%的股权,投资约14.67亿元;PTA 项目公司另外20%的股权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建设期30个月。 项目需向银行融资29.3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0%),由公司控股的 PTA 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拟以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实现),公司[含其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下称:成达公司)]拟根据出资比例(公司、成达公司分别持股45%、35%),为项目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23.48亿元。(投资与担保)【公告日期】2011-03-18【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近日,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南龙宇醋酸项目合成气净化和硫回收装置项目、1.5万吨/年多晶硅技改扩建项目、一期4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装置区建安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上述三个合同总额为4.76亿人民币,约占本公司2009年营业收入的1.7%。【公告日期】2011-03-03【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2011-03-03公告:近日,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天辰工程公司与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乌海市焦炉煤气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工期为18个月,合同额为14.7亿元人民币。【公告日期】2011-02-24【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2011年2月24日公告:近日,本公司签订如下重大合同:一. 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隆耀化工集团公司签定了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合成氨、硝酸及公用工程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18个月,合同金额约10.6亿元人民币;二. 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00万吨尿素120万吨联碱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33个月,合同金额约13.8亿元人民币;三.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内蒙博大合成氨,尿素,联碱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33个月,合同总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以上合同总金额35.4亿元人民币,约占本公司2009年营业收入的12.6%。【公告日期】2011-01-21【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与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伊犁新天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合同,项目工期约36个月,合同金额约82.87亿元。【公告日期】2011-01-14【类别】购销商品或劳务【简介】 2011年1月14日公告,近日,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如下重大合同: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天辰工程公司(下称:天辰公司)与内蒙古乌海千里山公司签订了乌海千里山 LNG 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48个月,合同金额约8亿元人民币;天辰公司与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签订了耀隆联碱搬迁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24个月,合同金额约4.05亿元人民币;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与包头市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晟新能源)签订了山晟新能源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10个月,合同总金额约4.5亿元人民币。上述合同总金额16.55亿元人民币。【公告日期】2011-01-06【类别】对外担保【简介】 2011年1月6日公告:根据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下称:成达公司)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2%)和该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氯碱装置工程的EPC总承包商,申请为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等值6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协议提供担保。成达公司承担保证合同的比例为贷款合同的12%,即人民币7.2亿元,在此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亿元人民币(含此次担保金额)、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公告日期】2010-12-21【类别】对外投资【简介】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发起设立中国化学工程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0%。出资人已分别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于2010年12月18日签署《关于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协议》,将报审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告日期】2010-12-04【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签订了新疆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10万吨1,4-丁二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27个月,合同金额约16亿元。【公告日期】2010-11-17【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公司与日本三菱重工共同中标俄罗斯鞑靼斯坦共和国氨、甲醇、尿素联合化肥项目,公司负责合成氨、甲醇及尿素装置的施工以及土建施工材料的采购,合同工期约48个月,合同金额约2.7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8.01亿元)。【公告日期】2010-11-17【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中标美国路博润公司珠海润滑油添加剂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工期约10个月,合同总金额约9.8亿元人民币。【公告日期】2010-10-20【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华陆工程公司与渭河洁能有限公司(下称:渭河洁能)签订了渭河洁能双醋项目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15.6亿元,合同工期约14个月。【公告日期】2010-10-20【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中国天辰工程公司与南京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蓝星化工)签订了蓝星化工年产4.4万吨THF项目采购施工合同。上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4.1亿元,合同工期约39个月。【公告日期】2010-10-12【类别】重要合同【简介】 2010年10月11日,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白俄罗斯建设部签订了30万吨A级纯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框架合同,合同总工期约37个月,合同总金额约2.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7亿元),约占本公司2009年营业收入的5.2%。
====简单计算和分析:
======上述三个合同总额为53.2亿元人民币,约占本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的16.3%。由此可知2010年营业收入为53.2/16.13%=326.38亿;
======(折合人民币约14.7亿元),约占本公司2009年营业收入的5.2%。由此可知2009年营业收入为282.69亿元;
======初步统计今年1—6月份公司签约订单情况(不统计10年末签单以及正在实行中的订单):20.8亿元+53.2亿元人民币+27.3亿人民币+10.3亿人民币+24.2亿人民币+4.76亿人民币+14.7亿元人民币+35.4亿元人民币+82.87亿元+16.55亿元人民币=290.08亿
2010年9月30日股东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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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股东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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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股东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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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码集中程度高:从股东总户数的变化可窥看一二:196,305(10.09.30)——104,089(10.12.31)——(11.03.31)84,235。说明主流机构筹码集中度高。
┌———──┬────────┬────—──┬─────┬─────┐| 截止日期 | 股东户数 | 户均持股 |较上期变化|筹码集中度|├─────┼────────┼───────┼─────┼─────┤|2011-03-31| 84235 | 14637 | 趋向集中 | 较集中 |├─────┼────────┼───────┼─────┼─────┤|2010-12-31| 104089 | 11845 | 趋向集中 | 较集中 |├─────┼────────┼───────┼─────┼─────┤|2010-09-30| 196305 | 6281 | 趋向集中 | 非常分散 |
机构集中度高:散乱不集中——逐步集中——进一步集中。
年份 | 主营收入 | 净利润 | 每股利润 | 利润增率% |
12 | 597亿 | 34亿 | 0.6---0.7 | 38 |
11 | 455亿 | 25亿 | 0.45--0.5 | 56 |
10 | 338亿 | 16亿 | 0.32 | 63 |
09 | 280亿 | 9.7亿 | 0.26 | 54 |
08 | 277.7亿 | 6.3亿 | 0.17 | 4年复合增率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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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的利润收益主要来自工程承包。综合毛利率12--- 15.7% 这个行业的毛利率普遍较低。
这个企业从资料看属于大股东小上市的企业,企业盈利能力稳定,但是每股的盈利不高,近四年的复合增率达到百分之52.属于成长股范畴。总股本相对较大,流动股本适中,目前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偏小。募集资金能快速见效,11年的每股收益4到5毛左右,根据企业的复合增长率,给予30倍pe,12个月内合理估值12元—15元的区间。 如果行情低迷导致估值下沉,偏中观的估计20倍PE,也有9——10元的潜力。个人分析,仅供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我国煤炭资源虽然相对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也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60%左右。科学合理开发、高效加工转化和最大限度地利用煤炭资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2009年,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不顾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盲目规划、违规建设、无序发展煤化工问题,国务院及时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对抑制煤化工产业的盲目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大部分地区已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严格煤炭资源管理,严格项目审核,科学规范煤化工发展;但有些地方仍存在不顾条件大上煤化工的问题,且引发的不良后果已经开始显现。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煤化工盲目发展带来的问题
一是加大产业风险。由于一些地区片面强调煤炭转化比例,部分项目重复引进未经验证的技术,致使建成后不能正常生产,巨额资金投入不能发挥效益;有的项目盲目上马,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开发滞后,目前全国甲醇装置开工率只有50%左右,二甲醚装置也大量闲置,相当一部分企业面临破产倒闭;还有的项目不核算煤炭资源完全成本,不落实节能减排责任,不分析煤炭的全过程转化效率,只强调加工工序的效率和效益;还有的企业以发展煤化工为名,行圈占煤炭资源之实,项目盲目布局,造成大量重复建设。
二是加剧煤炭供需矛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建和已批待建煤化工项目新增用煤已超过亿吨,各地规划拟建项目新增用煤总量还有几亿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煤炭净调入地区在现有火电厂供煤已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在积极发展煤化工产业。煤化工盲目建设和过度发展不仅加剧了煤炭供需矛盾,也直接影响到全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三是增加节能减排工作难度。煤化工属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受技术制约,煤炭在整体产业链中的能源转换效率不高,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煤化工的无序发展必将直接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是引发区域水资源供需失衡。我国煤炭资源与水资源呈逆向分布,主要蕴藏在水资源短缺地区。大部分煤化工属高耗水产品,发展规模必须量水而行。但一些地区不顾水资源供给约束发展煤化工;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经济效益,节水意识淡薄,继续采用高耗水技术装备,严重浪费水资源,这将对区域水资源平衡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二、切实加强煤化工产业的调控和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导,现就有关策重申如下:
(一)严格产业准入策。在国家相关规划出台之前,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电石项目,加快淘汰焦炭、电石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提高竞争力。煤化工示范项目要建立科学、严格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煤化工项目审批管理,不得下放审批权限,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以下项目:
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三)强化要素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煤化工生产要素资源配置,要积极推动区域产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严格项目环境评价审核和节能审查,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和节能评估审查不合格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污染物的煤化工项目;煤炭供应要优先满足群众生活和发电需要,严禁挤占生活、生态和农业用水发展煤化工,对取水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煤化工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产业策等规定的煤化工项目,一律不批准用地,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严格防止财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的煤化工项目。
(四)落实行问责制。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发[2009]38号文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把好土地、节能、环保、信贷、产业策和项目审批关,坚决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的势头。对违反国家土地、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信贷、产业策规定,工作严重失职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三、统筹规划,做好试点示范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和《煤化工产业策》,经批准后将尽快组织实施。其策取向: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在科学发展石油化工的同时,合理开发和利用好宝贵的煤炭资源,走高效率、低排放、清洁加工转化利用的现代煤化工发展之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理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引导产业有序发展,使我国现代煤化工技术走在世界前沿。“十二五”重点组织实施好现代煤化工产业的升级示范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煤化工产业规划与国民经济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衔接,认真落实总体规划对产业发展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推动煤化工与煤炭、电力、石油化工等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做好煤炭供需平衡。切实落实中发[2011]1号文件精神,加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缺水地区高耗水煤化工项目的建设。
三是煤炭净调入地区要严格控制煤化工产业,煤炭净调出地区要科学规划、有序发展,做好总量控制。新上示范项目要与淘汰传统落后的煤化工产能相结合,尽可能不增加新的煤炭消费量。推行煤炭资源分类使用和优化配置策,炼焦煤(包括气煤、肥煤、焦煤、瘦煤)优先用于煤焦化工业。
四是提高转换效率。新上示范项目必须核算从煤炭开发到终端使用全周期的能源转换效率,并与其他转换加工方式进行科学比选和评估,全周期煤炭转换效率应明显高于行业现有水平,煤炭资源价格必须按市场价格测算,特别是对二氧化碳排放及捕捉要有明确的责任,新上示范项目应具有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能力。
五是严格产业准入标准,确保项目科学、高效率,高效益。示范项目建设要按照石化产业的布局原则,实现园区化,建在煤炭和水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项目业主应同时具有资本、技术和资源方面的优势,工程建设方案和市场开发方案必须做到资源利用合理、竞争能力强,并经过充分比选论证。
六是示范项目的实施主要为了探索和开发出科学高效的煤化工技术,培育具有知识产权和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因此,原则上,一个企业承担一个示范项目,有条件发展煤化工的地区在产品和示范项目上也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工程建成后要严格考核验收,及时总结。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评论:短期利空,中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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