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监控与催收,提高应收款项的安全性,特拟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三项内容。
第一章 产品销售定价政策
第一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既符合公司自身特点,又反映市场实际情况的产品销售定价政策,并根据该政策灵活掌握产品销售方式,采取各种手段扩大销售并保证帐款的及时回收。
第二条 公司餐饮部负责根据产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物价局毛利限定幅度以及财务部门提供的产品实际成本水平建议产品的定价区间,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 公司餐饮部门负责进行产品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信息,分析竞争对手的价格策略,调查公司产品代理商及最终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价格的态度,测算公司产品的价格弹性,从市场的角度确定公司产品的定价区间,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产品实际成本水平以及公司的盈利目标,从成本的角度建议公司产品价格的定价区间,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公司餐饮部门和财务部门提供的产品定价区间,最终确定产品的销售定价或定价区间,并下发各部门、各分店、分公司作为内部核对的依据。
第六条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授权,可以根据客户与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对公司的重要性程度以及客户的信用状况,按授权权限适当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优惠。
职 务 价格优惠幅度权限
董 事 长 30%,一年内累计不超过8万元
股份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0%,一年内累计不超过5万元
分店总经理 15%,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万元
分店副总经理 10%,一年内累计不超过2万元
餐饮部门经理或楼层经理、销售经理 5%,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万元
业务人员 3%,一年内累计不超过5千元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公司的实际成本水平的变动,定期(每年或每半年)或不定期的进行价格调整。
第二章 预付账款采购预付政策
第八条 公司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原材料和辅料的市场信息,对比不同供货方的报价,并调查各供货方的信用状况和执行合同的能力,选择报价低、信誉高的供货方草拟供货合同。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与供货方就供货合同的具体条款应达成共识,并按照不同的合同金额交由不同的授权部门批准:
授权部门 合同金额
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8-50万元(包含8万元)
各店总经理办公会 5-8万元 (包含5万元)
两位副总经理会签 3-5万元 (包括3万元)
主管分店的副总经理 1-3万元 (包括1万元)
采购部门经理 2千元-1万元 (包括2千元)
业务人员 2千元以下
第九条 业务人员根据签定的供货合同提出预付帐款的付款申请单,同供货合同一起,交由公司或分店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经授权部门批准的预付帐款申请单,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付款。
第三章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应收帐款由财务部统一管理。餐饮部和公关部作为应收帐款的归口部门,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应收帐款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京内外各餐饮分店季中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季累计主营业务的比率不得高于5%。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京内外其它子公司、分公司季未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季累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得高于8%。对于向京外赊销一万元以上的贷物,必须由购货方提供为期2年以上的银行保函。未书面收到购贷方银行保函,而擅自发贷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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