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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性质与纲领(掌握);了解党的最高理想、最终目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指导思想:了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掌握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 三个代表:(1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3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党的根本宗旨:内容、要求掌握
内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掌握)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掌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意义、建设方法(掌握)
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意义:(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在思想理论上的重大创新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思想指南和精神纽带 建设方法: 导向
牢牢把握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基本前提。在现代社会,新闻舆论媒体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社会舆论和群众情绪的重要因素。能不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和党的执政地位,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在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人们思想空前活跃、信息传播途径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努力营造顾全大局、珍视团结、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 规范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规范作用。由于社会舆论具有大众化、普遍化和无孔不入的特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十分重视发挥社会舆论的这种规范、制约和影响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从基本规范抓起,鼓励人们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把价值认同实践体现到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之中,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增强价值认同,养成良好习惯,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熏陶
充分发挥大众文化的熏陶作用。大众文化的力量深深融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健康向上丰富的文化生活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标志。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一些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重视发挥大众文化在影响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认同等方面潜移默化的作用,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提高文化产品品位与提高群众文化鉴赏水平的统一,既要大力支持精品文化,也要鼓励和发展能够使人民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娱乐和享受的大众文化,让人民群众在娱乐和享受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认同。
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原则(了解) 根本组织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原则: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 2010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学生党支部的职责(了解)
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党员的权利、义务(掌握) 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掌握) 入党的条件(掌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自行脱党的判定、党费的缴纳、党龄的计算(了解) 自行脱党的判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费的缴纳: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者,应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