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学生考试违规通知单 (编号: )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主监考(签名): 副监考(签名) | ||||||||
违规事实记录 |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违规行为记录 | 考生签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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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规 行 为 认 定 | ||||||||
考生所在学院认定意见: 考生 在考试中的行为违反了《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17〕123号)第十二章第 条第 点,认定为考试 。 考生所在学院考点当值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考点考务办公室认定意见: 考生 在考试中的行为违反了《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17〕123号)第十二章第 条第 点,认定为考试 。 教务处当值负责人(签名): 学生处当值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 | 1. 监考教师当场宣布考生违规行为,并及时将情况报告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考点当值负责人到场; 2. 监考人员填写“违规行为记录”栏后,要求违规考生签字,并将本单连同试卷、违规证据和学生证件等材料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 3. 学生所在学院考点当值负责人协助监考人员处理相关工作,填写本单“考生所在学院认定意见”,并签名; 4. 考点考务办公室当值负责人签署“考点考务办公室认定意见”后,本单作为学生违规行为认定的正式通知; 5. 本单一式四份,教务处和学生处各一份,学生所在学院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送达学生本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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