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壹乐园项目申请书
省 县壹乐园 项目
申请机构(盖章):
组织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申请时间: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 项目覆盖群体、地区简介
第三部分 项目附件
附件一:壹乐园项目申请须知(选点标准)
附件二:壹乐园项目协同申请书(教育局填写)
附件三:执行机构专职人员与财务人员个人信息表
附件一:
壹乐园项目选点标准
1. 区县执行机构选择标准:
1.1申请机构须为壹基金联合救灾各省级网络成员机构;
1.2须为合法注册的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并具备一定的本地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
1.3机构主要业务方向须与壹乐园项目相关,并在儿童发展、儿童保护、儿童教育等领域中有一定的行业经验;
1.4 具有独立的财务能力,及相关财务人员;
1.5 在项目执行周期内,申请机构须保证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另有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与项目执行,并有完整的项目记录和规范的档案管理;
1.6 优先考虑与项目县地方政府部门有过项目合作,并拥有良好关系的区县执行伙伴。
2. 地方教育局合作须知:
2.1 地方教育部门须重视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项目执行当年《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认同壹基金公益理念及壹乐园儿童发展理念,有意愿为项目的顺利实施配套相应资金,并支持举办县级文体活动;
2.2 须确定专人负责对接及协调项目所需的物资仓储、安装、验收、教师培训及使用效果跟进与监督事宜;
2.3 须确定相关教研人员按要求带领项目学校教师参加培训、组织本地教研交流活动、组织本区县小学生文体活动等相关事宜;
2.4项目申请阶段,项目县教育局需配合该县执行伙伴提供协同申请书作为申请佐证;
2.5确认入选壹乐园当年项目县后,地方教育局有义务与壹基金签订壹乐园捐赠协议并提供捐赠票据;
2.6 项目实施周期内,地方教育局须组织举办至少一次县内的跨校艺术/体育类活动,例如项目启动仪式、学科教研交流、教师赛课、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教学创新评比及表彰等;
2.7 优先考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作为项目县,可参考国务院扶贫办2012年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分县名单;
2.8若申请县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教育部艺术素质评测实验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全国篮球推进试点地区等国家级或省级艺术/体育工作专区,请提交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由主管部门阐释该部分工作是否有与校外社会力量的合作契机。
3. 项目学校选择标准
3.1音乐教室
3.1.1 学校认同壹乐园·音乐教室项目的理念,愿意解决项目落地学校的少量经费开支、准许音乐教师外出参加培训,支持音乐教学创新方法在校内推广,积极开展校园音乐艺术文化建设活动;
3.1.2 学校为人数不少于200人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或村级完全小学(小学阶段1-6年级人数不少于200人);
3.1.3 学校除正常教学工作开展所必须的教学课室外,仍有额外课室可作为独立的音乐教室使用;
3.1.4 所选音乐教室面积为70-80㎡最佳,最小面积不得低于54㎡,最大不得超过95㎡,教室高度不得低于3米;
3.1.5 学校有专职或专业的音乐教师,且每班每周音乐课不少于一个课时;
3.1.6音乐教室所在教学楼5年内没有拆除、停用计划;
3.1.7 学校须安排专人与公益执行机构对接,负责配合音乐教室的安装和使用,并及时反馈教学使用等情况(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视频等);
3.1.8 少数民族聚集区学校统一组建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儿童合唱团。
3.2 运动汇·游乐设施
3.2.1 学校认同壹乐园·运动汇项目的理念,愿意解决项目落地学校的少量经费开支、准许体育教师外出参加培训,支持体育教学创新方法在校内推广,积极开展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活动;
3.2.2 学校为人数不少于200人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或村级完全小学(小学阶段1-6年级人数不少于200人);
3.2.3 学校除开展日常体育教学活动所需的达标场地面积外,仍有额外的15米×10米,面积大于150㎡的硬化场地;
3.2.4 须保证游乐设施安装场地周边没有如大树、顶棚、纱网、电线等障碍物遮挡,最好为开放的户外空间,顶棚高度不得低于4 米;
3.2.5 游乐设施场地应避开常用过道或紧急疏散通道 ,避免阻碍学校师生日常通行及紧急情况下的逃生疏散;
3.2.6 学校没有在5年内撤销、搬迁或异地重建的规划;
3.2.7 学校须安排专人与公益执行机构对接,负责配合游乐设施的安装,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反馈体育教学等情况(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视频等);
3.2.8 学校有专职或专业的体育教师,且每班每周体育课不少于一个课时;
3.2.9 学校须派专人负责壹乐园游乐设施在校内的长期管理与维护,建立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的有效使用和风险可控;
3.2.10 学校承诺在项目周期内举办至少一次校内运动会/体育节,并在运动会中增加壹乐园运动汇趣味游戏项目。
3.3运动汇·多功能运动场
3.3.1 学校认同壹乐园·运动汇项目的理念,愿意解决项目落地学校的少量经费开支、准许体育教师外出参加培训,支持体育教学创新方法在校内推广,积极开展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活动;
3.3.2 学校为人数不少于200人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或村级完全小学,(小学阶段1-6年级人数不少于200人);
3.3.3 学校有标准篮球场大小(28米宽×15米长,面积不小于420㎡)的平整硬化场地,平整度?;
3.3.4 学校没有在5年内撤销、搬迁或异地重建的规划;
3.3.5 学校须安排专人与公益执行机构对接,负责配合多功能运动场的安装,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反馈体育教学等情况(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视频等);
3.3.6 学校有专职或专业的体育教师,且每班每周体育课不少于一个课时;
3.3.7 学校须派专人负责壹乐园游乐设施在校内的长期管理与维护,建立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的有效使用和风险可控;
3.3.8 学校承诺在项目周期内举办至少一次校内运动会/体育节,并在运动会中增加壹乐园运动汇趣味游戏项目。
附件二:
协同申请书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县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事业,我单位将全力配合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机构名称)向壹基金申请壹乐园· _________________项目,现我单位承诺对所申请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以下支持与配套:
1.我单位愿意向壹基金提供任何与该项申请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2.我单位愿意向壹基金提供相应的捐赠票据;
3.我单位保证所辖项目学校的项目人员按照要求参加项目培训;
4.(运动汇项目适用)我单位愿意承担游乐设施150㎡/多功能运动场450㎡场地硬化及前期施工的相关费用,保证硬化厚度10cm-15cm,并督促项目学校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维护;
(音乐教室项目适用)我单位愿意协助公益执行机构完成音乐教室设备到达本县后的仓储和转运工作,愿意承担不低于54㎡的音乐教室改造、安装的物料及人工等相关费用;
5.我单位愿意支持公益执行机构及项目学校在校内开展相关校园音乐/体育文化建设活动(如教师教研、运动会、音乐节、游戏日、亲子交流等文体活动);
6.(运动汇项目适用)我单位愿意在项目周期内举办至少1次县级运动会,其中增设壹乐园趣味运动项目,并邀请壹乐园项目学校师生代表参加;
(音乐教室项目适用)我单位愿意在项目周期内举办至少1次县级音乐/艺术文艺汇演,其中增设壹乐园音乐教学创新活动展示,并邀请壹乐园项目学校师生代表参加;
7.我单位授权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作为本项目全权代表,有关本项目的官方正式通讯请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三: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