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文写作要则第一节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章,其写作过程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律性。因此,要写好公文,除了必须遵从诸如文通字顺、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等写作通则之外,还必须遵循下列一些基本要求:1.合“法”、规范合“法”,即要求公文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公文形成的程序过程务必合乎国家法律、法令、方针政策,合乎上级指示和规定,与本机关其他现行有效文件保持一致。规范,即要求公文格式、语言表达、符号使用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符合语法规则与逻辑规则,不允许“标新立异”。规范是公文的一大特点,也是公文的生命。2.求实、准确求实,即要求公文的内容能从实际情况出发,有切实的客观针对性,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要忠实地反映情况和问题,不作任何夸大、缩小和虚构。准确,即要求从对公文制发意图与依据的反映到每项具体内容的表达,从文种的选择到概念的使用,以至于每个符号的书写印刷,均必须准确无误,不允许有任何欠缺、失当或失真。3.合体、完整合体,首先是文体要正确,务必使表达合乎公文这种特定式样的文章的特殊要求。其次,语言运用要得体,符合特定场合、对象的需要。完整,即要求公文结构完整,不遗漏任何必备的内容,以保证公文能完整有效地消除受文者对特定问题认识上的不确定性,以减少沟通次数,提高沟通效率。4.简明、清晰简明,即要求尽量用最简洁的文字,顺畅而有条理地明确表达充实丰富的内容,做到言简意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