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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读后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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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读后感15
《生命生命》读后感1
今天,我们学习了十九课《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给我们讲述了生命的故事,列举了三个生命顽强的例子,表现出生命的力量、生命的意义。读过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很深,知道了很多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从这篇课文中,我感受到:生命!生命!从这两个字中,就可以感觉到生命的力量,生命的顽强,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有多么的重要,如果你们有生命这样东西,那你就不存在了,这是多么可怕呀!
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生命,绝不让他白白流失。生命是短暂的,要看你怎样度过短暂的生命,我们要珍惜时间,遇见挫折要不折不挠,就像茁壮生长在砖缝中的小瓜苗。让我们活的更加光彩有力。 在这一课中,让我知道了生命和时间的价值。法国诗人吕凯特有一句名言说得好:“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是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 《生命生命》读后感2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学到了很多。现在,我就把我的感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人活着的意义就是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去做有意义的事。 生命是有限的,同时也是脆弱的。
多少人因为事故而死去?多少人因为“一不小心”而酿下一辈子都再也不能弥补的大祸?
这些死去的人,本来可以为祖国作出更大的贡献,可是他们却不好好珍惜生命,现在一切都晚了。 盲人,他们本来可以看到夕阳西下的美好落日,也可以观察天上的星星月亮;哑巴,他们也是可以唱出各种好听的音乐,这样他们就不会忍受这些寂寞的痛苦了,还有残疾人,他们可以自由地在操场上学习,可是现在,他们只能在窗前默默地地看着同学们欢乐的笑声和灿烂的笑脸。如果好好珍惜,他们会受到人们的种种唾弃吗?
他们如此糟蹋自己的生命给予他们的不可缺少的东西,现在变成这样就是上帝给他们的惩罚吧? 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是作为地球妈妈的子民的应有的职责。地球妈妈创造了我们,而且还给了我们这么良好的生活环境,她是希望我们能够为地球创造个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又怎么能辜负她的一番好心呢?
所以,一定要珍惜、热爱生命,用自己的生命创造出一个个奇迹,共创地球美好明天!
《生命生命》读后感3
“妈妈,妈妈,生命是什么呢?”在一个洋溢着灯光的快乐的夜晚,我向妈妈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妈妈拍拍我的头,说:“孩子,生命不在于它是什么,而在于它的意味是什么。”我总归有些迷惑,问:“生命意味是什么?”妈妈只是微笑不语。日记
读了《生命生命》,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让我迷惑的夜晚我提出的问题和妈妈看似深奥的回答。忽然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勇气!

《生命生命》通过求生的飞蛾、破土而出的瓜苗和跳动的心脏告诉了我们生命的存在。我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让我限的生命体现出无现的价值! 本文的作者杏林子,是一位宝岛女作家。她是最有权利放弃并痛恨生命的人——残疾人。但是疾病和痛苦并没有使她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她对爱与生活的追求,磨砺了她的坚强。她有一句名言:除了爱,我一无所有!我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勇气!
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宇宙间最宝贵的,最值得珍惜的。生命的意味不在于你做得结果怎样,而在于你做什么,是否认真过努力过。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热爱并发展我们独特的生命,用爱与坚强去谱写一曲生命的赞歌吧! 《生命生命》读后感4
双休日放假的时候,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生命 生命》它主要讲作者经常在思考生命是什么呢?有一天夜晚,作者捉住了一只干扰他写稿的飞蛾,它挣扎求生。飞蛾求生的欲望让作者很震惊,于是就把它放了。还有一次,作者看见了一粒香瓜子掉进了砖缝里,可是香瓜子并没有放弃,而是不屈生长。最后写作者用听诊器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我觉得这篇文章很好,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些生命句子如:但它挣扎着,极力鼓双翅,我感到了一股生命的力量在我手中跳动,那样强烈。”这说明了昆虫也热爱生命更何况是人呢!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生命,不要浪费生命。这时,我突然想到:“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有一些人在浪费生命,比如有的人去赌馆里赌钱,有的人去网吧,还有的人就抽烟。”不过,这世上也有人珍惜如雷锋他在世时就做了很多好事。
想到这里我自己也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去多学一点课外知识,锻炼身体,并且有空时还去报名参加一些比赛等等,再适当的看电视放松一下。我相信一定能热爱生命!
《生命生命》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讲诉了作者从飞蛾的求生,砖缝中长出的瓜苗,倾听自己的心跳,这几件事令作者明白了生命是宝贵了。让我想起了雷锋名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生命是我们的最重要的器官,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它,可是很多人都没有刻意去想过什么是生命。
其实我更敬佩的还是本课的作者:杏林子(刘侠),五十多年来,她一直在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我被她的热爱生命所感动。 读了这个课文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命是宝贵的,我们不能白白的浪费它,糟蹋它,要么你好好地使用它,要么你白白地糟蹋它,随你怎么选择,我选择的是好好的使用它。 好好地使用意思是:“上课专心听讲,作业做做好,下课好好玩。”白白地糟蹋意思是:“星期六星期天一直在家玩电脑,什么事情也不用做。...... 《生命生命》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生命生命》一课,文中一个个顽强的生命,让我如此动容,
如此感动。
生命是什么呢?文中那被“我”抓住的飞蛾挣扎,极力鼓动双翅,那种求生的欲望令人震惊。昆虫如此强烈的求生欲望,怎能不令人动容?那香瓜子冲破坚硬的外壳,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也要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瓜苗如此顽强的生命力,怎能不令人感慨?当我读到“杏林子静听心跳,体会到生命属于自己,虽然短暂,但是,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陷入了沉思。在查看了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概万分。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能不走。在残酷的挑战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她现已出版书四十多本了,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把所有的稿费都捐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呀,杏林子顽强生活,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怎能不令人感动?像这样顽强、活得精彩的人还有很多:如身残志坚的“当代保尔”张海迪。 人生在世总免不了会遭受到困难与挫折,这是任何一个人都逃避不了自然法则,再完美的人生总有阴暗的一瞬。此时,我多么想大声对那些面对一点挫折就选择逃避,甚至轻生的人说:请珍视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吧!
《生命生命》读后感7
读了《生命生命》我懂得了“跃然生命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我从“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体会到了我可以珍惜时间,珍惜生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也可以白白地浪费。作者忍不住放了飞蛾,这说明了:作者对生命的珍惜和热爱。我从“竟使它可以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体会到了:小小种子的生命力顽强和勇气,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精神。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好的命运,就比如说:刘伟。他从小就想当足球运动员,可是因为一场事故,剥夺了他在足球场上奔跑的权利,最后他当上了钢琴家。 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 《生命生命》读后感8
读了杏林子《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以后,我有很深的感触。在这个世界上,植物、动物和人类一样,都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本文作者身残志坚,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还能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对于生命永不放弃,这种精神让我由衷地钦佩。说到这里,我就想起四川汶川发生的8级大地震。那时有许多的生命被困在倒塌的房屋之中,等待救援。其中,有一个小男孩和他的姐姐也压在了废墟之中。在这个狭小黑暗的空隙中,他们身负重伤,面临死亡的威胁。当时姐姐为了鼓励自己和弟弟能坚强地活下去,就用石头隔几分钟就敲打一下地面,让弟弟听到声音,也让外面的救援队听到他们的声响。最终,他们得救了。这个姐姐和这篇课文的作者杏林子一样,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依然对生命不抛弃、不放弃。她们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的生命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让它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生命是宝贵的,所以我下定决心要珍惜生命,要为世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生命生命》读后感9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的感受很深。
文章作者杏林子,通过三件事:飞蛾求生、瓜苗生长、“我”听心跳,展示了生命的意义。飞蛾求生使我感到,凡是生物,都有求生的欲望,都极其珍视自己的生命;瓜苗生长是我看到了种子生命力的顽强;倾听心跳产生的生命意识: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好好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在这三个生命中,我最佩服的就是瓜苗了!瓜苗能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分的砖缝中茁壮生长,虽然仅仅活了几天,但是它见到了光明的、美丽的世界,它知足了!
社会上也有两种人生观截然不同的人:有的人四肢健全,头脑灵活,却好吃懒做。他们宁愿去向人们乞讨,也不愿意靠劳动吃饭,这让我瞧不起。而一些残疾人却能用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让我尊敬。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是: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生命,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让我们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生命》读后感10
自从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时,就让我想起了一个事情!
在一个星期天的时候,我在楼下玩耍,突然我发现一块小石头在晃动,于是就慢慢的走过去,心想:那是怎么啦?石头怎么会动?一个个小小的问号在我的心理产生了。
我仔细一看,原来一只小蚂蚁被石头压住而且蚂蚁还活着,让我大吃一惊!又过了二十分钟,那只小蚂蚁爬出来了,可我仔细一看,蚂蚁少了两条腿,可能在刚刚它挣扎时不幸被石头弄断的,可它仍是那样高兴,因为它虽然失去了两条腿,但它却保全了性命!
通过这篇课文让我觉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无比重要的!善待别人,善待自己珍爱所拥有的一切。宁愿失去金钱,失去四肢,也不可以失去活下去的信念!
《生命生命》读后感11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生命生命》作者杏林子。 《生命生命》写什么是生命,然后举三个关于生命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有一天我在写稿时,有一只飞蛾在打扰我,我伸手捉住了它。但它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使我感受到了在我手中有股生命的力量,我又忍不住把它放了,连动物都爱惜生命,那人呢? 第二个例子是,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了粒香瓜子,过了几天,冒出一截小瓜苗,它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
第三个例子,我用听诊器听自己的心跳,我感受到生命的跳动,给我积极的震撼,我一定要珍惜生命。
世间万物都有生命,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即使是一滴小水珠都有生命,珍惜生命,不能浪费生命,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可以给生命创造价值,我会好好学习科学文语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祖国和人民有用的人。 《生命生命》读后感12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好好珍惜生命,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
飞蛾求生讲述的是:看到飞蛾那样珍惜自己的生命,令我震惊,忍不住放了它;瓜苗生长讲述的是:一粒瓜子在没有水分、没有泥土、没有阳光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也从没有放弃对生命的渴望。静听心跳讲述的是: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那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些顽强的生命力打动着我,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呢?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想想那些顽强的生命,会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教会了我如何面对困难,如何正视人生中遇到的挫折,使我更加懂得了生命的意义。 《生命生命》读后感13
小的时候,我还不明白生命的含义,可自从我读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以后,我就经常想:生命真的那么可贵吗? 生命可以体现在一只极力鼓动双翅的飞蛾;生命可以体现在一株掉在墙缝中茁壮生长的小瓜苗;生命可以体现在自己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不管怎样,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好好使用它,不能白白糟践它,使它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512大地震中,有这样一个鲜活的例子:一所小学,在大地震的那一刹那,和其它学校一样,都发生垮塌。全校师生全都被埋在了里面。正当大家焦虑不堪的时候,忽然听到废墟里传出了国歌声,先行到达的救援人员听了以后很震动,决心把这些孩子们救出来,在被埋28个小时以后,这些英雄的孩子们被成功救出。
我看了以后很震动,很感动,仿佛心灵上收到了一次洗礼。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娇生惯养的孩子在那么艰苦的的条件下,还能唱国歌,里面包含着一种对生命的渴望和期盼,那样强烈,那样鲜明。同时我也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正是有了这种正视生命的可贵,所以中国人民才能克服种种困难,逐渐走上小康的道路;正是有了这种正视生命的可贵,坚强的四川同胞们才能创造出一个个奇迹。
以后我要好好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出生命的出色! 《生命生命》读后感14
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内容是:作者杏林子通过三件事得出了一个结论:生命虽短暂,但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出可以让自己的生命无限的价值,作者决定珍惜生命,不让生命白白地浪费,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文章中提到的三件事讲的是:第一件事讲的是作者写稿时,飞蛾骚扰了作者,作者捉住飞蛾,飞蛾用力挣扎,作者体会到生命要生存的欲望。第二件事是讲一粒香瓜子在砖缝生长,还发了瓜苗,在没阳光和泥土中顽强地生长,但它只活了几天,从中作者体会到生命是顽强的。第三件事讲的是作者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感受到自己的生命。
通过这三件事我不禁联想到我之前发生过的一件事:一次,爸爸带我去市政
府广场玩,爸爸看到了一只蜗牛,便拿过来问我要不要抓回家养,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要带回家养,自从我们养了那只蜗牛,我们给蜗牛很多好东西吃,可它没有想一直待在我们这,只是想一个劲的逃出去。我这时才知道,生命是多么渴望自己。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它让我体会到生命是渴望自由和生存下去的! 《生命生命》读后感15
我学习《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深深感悟到我们要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 我们如何让自己的生命熠熠生辉、焕发出光彩呢?玉树地震涌现出的英雄—香港义工黄福荣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香港义工黄福荣是香港的一个货车司机。他生活并不富裕,却热心公益。4月初,他来到青海玉树一家孤儿院做义工。414日玉树发生7.1级地震,孤儿院大部分倒塌。原本已死里逃生的黄福荣,得知还有3名孤儿和1名教师压在倒塌的瓦砾堆中后,立即奋不顾身,冒着余震危险返回救人。突然,一次较大的余震袭击来,他奋力将4人推到安全处,自己却不幸罹难。
英雄黄福荣才46岁,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4条生命,他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在海内外广为传颂,感动了众多同胞,他的死重于泰山!
黄福荣的英雄事迹也深深地感动了我。我要珍惜生命,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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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我看了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小说集——《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序》里写到: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水咸土碱,风气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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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大老板。他当年由于为盛京将军卖过命。被收为义子外号“海张五”。海张五看见泥人张就拿他找乐子。泥人张就用右手打鞋底里抠一块泥,捏出一个泥人,把头拿下来。这泥人捏绝了好像真的海张五头没了一样。海张五就说:“这破手艺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第二天泥人张的小摊上就有了一排排的海张五的泥橡纸条上写着 “贱卖海张五”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每一个看见的人都笑掉了牙。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这个社会必须有一技之长才可以生活,不然就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和打击。 《俗世奇人》读后感10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真可谓是一部佳作!虽然每一篇着墨不多,但个个人物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多次,每次读我都有不同的感受,让我流连忘返,常常不愿离开“奇人的俗世” “俗世奇人”,单看题目,就隐约知道了内容:平凡世界里的奇人。可这知道还不够,就好比只见茫茫沙漠中的一粒细沙。想知道更多,就去好好品读这本吧!五年级的语文课本中,有篇《刷子李》,就选自《俗世奇人》。刷子李的高超技艺戏让人啧啧称奇。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泥人张,他捏泥人的速度,那叫一个快啊!“刷刷”几下,一个生动形象的泥人就“出世”了。那他是生来就会的吗?当然不是。与刷子李相同,还不是靠自己练啊练,练出来的。
爸爸常跟我说:练才是根本!不练习怎会成功?是呀!没有勤学苦练,怎会有天才!《俗世奇人》中的刷子李、泥人张、张大力等人物,说是“奇人”,其实还不是一个普通百姓!可为什么奇迹降临在他们身上呢?刚开始,我看得朦朦胧胧的,绕在云里雾里,后来,我渐渐明白。因为他们吃苦了,下决心练好这门功夫。因为他们辛勤的练习,命运之神才动了心。想到这儿,我非常的后悔,今年我开始学钢琴,是个新手。有几次,因为我弹得不熟练,老师批评我,教育我。我无地自容,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争先恐后地掉下来。回到家后,我撅着嘴赌气说:“讨厌的钢琴,我不想学了!”看了《俗世奇人》,我才知道学本领就要勤学苦练,要坚持不懈!当初的想法,真是不应该!如果失去了,怎么可能再拥有?!要好好珍惜学钢琴的机会,不要到长大以后后悔莫及!和《俗世奇人》中的“奇人”相比,我这点苦算什么! 拥有一门自己的绝技,是多么令人羡慕啊!可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认真地脚踏实地地对待自己的学习工作,肯吃苦,肯勤学苦练呢?《俗世奇人》真是一本励志的本土小说,你可一定要好好读,仔细体会文字中的奥秘,定会有所收获! 《俗世奇人》读后感11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全书由19个短篇小说连缀构成,各篇文字极精短,半文半白,带有"三言两拍"笔意,作品的风格也接近古典传奇色彩,取话本文学旨趣。书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
天津卫是天津的古称,当年,它既是水陆交通要道,也是世人瞩目的开放城市。所以,在天津生活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他们有的现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都是“俗世”中人;然而他们又不是普通人,他们所做的事情令人匪夷所思,是“俗世”中的“奇人”。他们
中间既有凭着一把钓竿把鱼钓绝的大回,也有只认牙不认人的牙医华大夫;既有专会溜须拍马的“死鸟”贺道台,也有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这些“俗世奇人”,在作家冯骥才独到的眼里、幽默的笔下,个个生动有趣,活灵活现。
从《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我学到许多的知识,从这本书中我读懂了,我们应该去发现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他们是好还是坏,因为他们总有一个优点,要只看见别人的缺点,我们要去仔细观察发现,优点每个人都会有,但就要看你有没有发现他们的优点。我们要学会观察学会思考。 《俗世奇人》读后感12
《俗世奇人》这本书写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奇人们、发生的奇事。这些是我们生活中所见不到的,作者冯骥才就将它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眼前。在众多奇人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刷子李了。因为我觉得刷子李的刷墙技术真是太高超了。 你看这一句“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刷子李对自己也太苛刻了,您说,这刷墙的人无论是蘸浆还是粉刷,总会掉一两滴在身上,而且又没人规定刷子李必须保持衣服干净,他还给自己立下这样的规矩。实在难以理解。
曹小三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如同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上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曹小三惊得目瞪口呆,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哪是一个粉刷匠在粉刷呀! 可事情好象并不如此,“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看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如黄豆大小。”难道刷子李的那手绝活是假的?他并不是那么神?枉我那么佩服他!可我总觉得事情还没完。我继续往下看,看着看着,我不禁笑出声来,真是让我松了口气,原来那白点是一个破了的小洞,刷子李刚才点烟时烧的一个小洞,里面的白衬裤映衬出来,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白点。曹小三傻了,我无语了…… 俗世奇人里面没有一个人不奇,也没有一个故事不精彩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实在是太精彩了!
《俗世奇人》读后感13
今天,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是张果老,我感觉,还是老话说得好“买的不如卖的精”
开头讲了索七来到了一家卖珍品稀玩的商店门前,走进一看,里面有五彩八仙人,做的什么都好,就是只有6件,只有汉钟离、铁拐李、曹国舅、吕洞宾、何仙姑、蓝采和,缺两样,分别是韩湘子和张果老。店家让他买走了这6仙子,还说如果他有福气,碰上那两个,他就发大财了。所以,索七就花了4条金子才买回家,后来,他天天来外面转悠,可都一无所获,过了几个月,他在出来时,从那家店口走过,远远的望见了店家在朝他挥手,他连忙过去,花了大价钱买了韩湘子,后来,又买了张果老,最后一算,前前后后,8仙子花了12条金子,这才知道上了当。
我生活中也有这种事,我妈妈到了新世纪广场,看到一件挺漂亮的衣服,前问去,“这衣服什么价?”他说:800元。”我妈妈一听,拿起衣服看了看,说:“最多300元,多了俺就不要。店家无可奈何,卖给了我妈妈,我后来一想:800元和300元差了500元,店家要赚的也太多了吧!

看来啊!还是“买的不如卖的精”!这句话真不错。 《俗世奇人》读后感14
《俗世奇人贰》的作者是冯骥才,描写了天津的奇人奇事,这篇小说由一篇篇单独的文章组成,有独立的文章组成的名著,写法及其独特,十八篇文章,写了十八件不同的事,十八位不同的奇人。
冯骥才出色的表现出了旧时的天津那种码头上那奇事奇人,介绍了码头上的人与手艺,我仍对刷子李,泥人张的手艺念念不忘,作者的目的似乎是为了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能够引发读者的兴趣,使读者了解到这些文化遗产,并保护这些遗产。
《俗世奇人贰》的人物性格鲜明,人物选择有代表性,人物形象具体生动,语言采用口语的表达方式,文言文与白话文相间,合理运用天津方言,文字幽默,有丰富的表达能力,内容奇特,有趣,十分吸引读者,选择内容立体,可以让我们了解的天津的景物,人物,事物,和老码头出色的手艺。作者冯骥才在作品《俗世奇人贰》中寄托了他对故乡天津的回忆与怀念,和希望人们保护天津的旧手艺的愿望。
我最喜欢的是《俗世奇人》中的《泥人张》《泥人张》讲述了码头上的手艺人,可以完全不靠他人,只靠自己的手艺吃饭,我一直很喜欢最后的贱卖海张五,体现出了泥人张的自信,对手艺的信任,对自己的尊重。 《俗世奇人》读后感15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 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推荐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
在假期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刚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充满了好奇想一下就知道故事的结尾,但细细品味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又感动,有悲伤...... 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尼尔斯因为非常顽皮,爱搞恶作剧。一个初春的下午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 就在这时天空飞来一群大雁,家中的雄鹅莫顿也想随着大雁飞去。尼尔斯抱着莫顿的脖子不想让它飞走。不料被它提了起来。从此尼尔斯骑在莫顿的身上跟着大雁们走南闯北,一路上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遇到了数不胜数的朋友。 比如说大雁领头人阿卡,狡猾多段的狐狸斯米尔,小灰雁邓芬,白鸽卡尔姆,猎狗卡尔。可恶的黑蛇...... 还有许多阻挡他们前进的事情如深夜遇险,绕道去厄兰岛,风暴的来袭,水计划,森林虫害...... 尼尔斯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交到了这么多的朋友锻炼出了从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到一个机智的男孩,因为他的乐于助人放弃了一次又一次长大的机会,是到最后尼尔斯还是变回了始终的模样。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我感悟到了做什么事都要勇敢,遇到什么事都要先冷静下来想办法。
如果你们有这本书的话千万一定要看看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2
寒假里,我读了好多课外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要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精灵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成拇指大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我也要做这样的孩子。
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带好多好多种子,让可爱的小鸟们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给小动物们带去猎人报警器,只要猎人一来,森林里就会发出警报,小动物们就赶快躲起来,让猎人什么也抓不到。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讲讲故事、说说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

这几天我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深深吸引住了,它是那么的有趣、浪漫、神奇,读着读着,我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尼尔斯凌空雀跃起来。
主人公尼尔斯原本是一个不爱学习、喜爱搞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和雄鹅一起展开了一场奇异的旅行。我仿佛也和尼尔斯坐在鹅背上,伸手就能触摸到那柔软的云朵,从天上俯瞰千山万水,感受着风儿在耳旁的欢呼。
在路上,尼尔斯结识了大雁,大雁接纳了他。之后,在一个夜里尼尔斯经历了与狐狸斯的一场激烈斗争,他不再是以前的那个顽劣的令人讨厌的孩子,而变得善良、勇敢和坚强。人是要有所经历才能成长的。我总感觉自己的生活太平淡了,真希望也能有一段惊心动魄的经历,那我一定会用毕生所学把这段故事谱写得格外精彩。
尼尔斯在旅行中发现了小灰雁邓芬,他们结伴旅行,他一路上不断收获各种各样的动物朋友,也懂得了要与小动物们友好相处的道理。他凭着自己的勇敢和善良救出了松鼠,使他争取到小动物们的友谊。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我就是一个愿意和小动物交朋友的女孩,在我的坚持下家里有了两只小狗、一只小猫和三只小鸡呢。因此,尼尔斯的故事是越来越让我着迷了。
后来,尼尔斯甚至拒绝了阿卡送他回家的建议,希望继续和大雁一起旅行。我在心中暗呼:这也是我的愿望啊!
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重新变回了正常的人,而与雁群一起旅行的经历,让尼尔斯学会了勇敢、友善、正直、爱护动物,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最大的财富。《尼尔斯骑鹅记》也成为了我的好伴侣,它教会了我:只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有勇气去面对一切困难,我们未来的路就会越走越平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虽然这本书对我这位即将是五年级的学生来说,有点“小儿科”了,但我看了几页后,还是被故事中幽默风趣并且离奇曲折的精彩情节深深吸引了,它很快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不爱学习,还是个十足的捣蛋鬼,常做一些恶作剧,因此,他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他骑着白鹅莫丁,跟随大雪山上来的“阿卡”大雁带领的雁群一起沿着瑞典国土飞行。一路上经历了无数惊险,演绎了种种传奇。历经艰难险阻后,他终于回到了家,还改掉了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可爱的大男孩,还非常的乐于助人。他身上被小精灵施的魔法也自动解除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也为故事中小男孩尼尔斯经历的种种传奇和险阻后,及时的改掉自己的缺点,变成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和可爱的大男孩而感动和鼓掌!是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缺点,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犯错和改错的过程,怕的不是有缺点,而是怕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有缺点,或者明知道自己有缺点,自己还不思悔改,我们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改变自己,在成长中要勇于克服艰难险阻,这样我们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成长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这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不正说明这些吗?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一生中写的唯一一篇长篇童话,同时也是她最脍炙人口的作品。拉格洛夫在书中,不仅将北欧美丽的自然景物与人类心灵的陶冶巧妙地融为一炉,同时也不忘揭示人生的哲理,教育孩子们要热爱小动物。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名叫尼尔斯的调皮小男孩,因捉弄了一只小妖精而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一只家鹅马丁不甘心终日生活在鹅棚之下便跟随一群野鹅飞往了北方。不过在这次空中之旅中,马丁并不轻松,尼尔斯也被自己的窘样弄得不知所措。但最后,尼尔斯变了回来,成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欣赏尼尔斯,虽然他以前是个坏孩子,但在这次旅游中,他动用了自己所有的智慧,帮助自己和鹅群逃过了一劫又一劫,在这一次次的变故中他也变得善良了!
我也很喜欢马丁,因为他虽然是一只家鹅,但它很有理想不想做家鹅,就逼自己学会了飞行,成了一只了不起的野鹅,还和尼尔斯成了好朋友呢!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视野,最主要的是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有一次,回农村,看到了许多麻雀窝,于是就让哥哥给我从窝里掏了几个,我拿回了家。当我坐在窗前正在玩弄这几个蛋的时候,几只麻雀就向我扑了过来,要不是有窗户挡着,我的脸就被“破了相了”。原来它们是这些蛋的父母。这时我突然想到了尼尔斯,他就是因为爱捉弄小动物才变成小人的,我可不想变小,吓得我连忙把窗户打开,把蛋还了回去。诶,我差点酿成了大错!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飞快,振翅强健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分离了,我也应该与这本书和书中的一切“告别了”。但乐于助人的尼尔斯,善良勇敢的大雁,坚强好胜的雄鹅莫顿,阴险狡诈的狐狸斯密尔,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这本书先塑造了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先描写了他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后动物对他以前所作所为的厌恶,然后描写了他骑在雄鹅莫顿的背上,跟随着大雁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最后变成了一个乐于帮助动物、热爱动物、关心动物的好孩子,让尼尔斯的形象先后产生鲜明的对比。
如果我们向尼尔斯原来一样,我们的动物朋友就会急剧减少,甚至灭亡。 假如我们的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的啊!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鲜花怒放却没有蜜蜂的授粉,夏天我们也听不到知了、蝈蝈欢快的叫声了,小偷在路上跑却没有警犬的追捕,农民的田野上没有了牛、马的身影……啊,那将是一个冷清、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不应该在捕杀它们,应该给它们一个安身之地
人不应该光对动物友好,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负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了的是毁灭、灾难、破坏和痛苦。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
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上一层楼!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7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里涌现了一种惭愧的心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是:一位叫做尼尔斯的人,是瑞迪乡村的一14岁的男孩。这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他的父亲去了教堂,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候,一群大雁正从天空飞过,家里的雄鹅莫顿也想跟着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一直飞到了瑞迪北部。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了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更让我领略了瑞迪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听了许多动人的古老传说。
有一个人曾经帮助过我,让我学会了舍己为人。记得有一次,叮铃铃,放学了。我一出教室门,就被眼前的一切大吃一惊,外面倾盆大雨,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我刚想从书包拿出雨伞时,却发现雨伞不翼而飞了,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却什么也没有,跑进教室找来找去,也没有。我愁眉苦脸地想:怎么办?如果淋雨回去,就会变成“落汤鸡”,而且会被爸爸妈妈大骂一场。正当我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小红走过来,“你怎么了?”我垂头丧气地说:“我雨伞不见了。小红不假思索地说:“我把雨伞借给你。”我说:“不行,那样你会感冒的。”可是她笑容满面地说:“没关系,我身体结实得很呢,不会感冒的。”说完,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冲进大雨中。我顿时热泪盈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人塞尔玛·拉格罗夫写的一本童话书。书中讲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尼尔斯因为戏弄小精灵,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骑在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长途旅行的故事。 大鹅为什么会和大雁一起飞呢?因为在尼尔斯变小之后,一群大雁飞过上空,家中一只叫莫顿的雄鹅想和大雁一起飞,尼尔斯为了不让大鹅飞走就一把抓住了大鹅的脖子。霎那间,雄鹅飞了起来,尼尔斯顺势坐到了雄鹅莫顿的身上,雄鹅来不及将尼尔斯抖掉,只好带着他一起飞,一直飞到最北边的拉普兰省。 在整个旅行过程中,他见识到了祖国大自然的美丽风光,也干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比如解救灰雁邓芬,救出老鹰高尔果……
尼尔斯在旅行中虽然是个小人儿,但他也尽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在旅途中,他遇到困难和挫折从不低头,朋友有了困难,他也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们。旅行中,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并改正了过来。由于尼尔斯变善良了,回到家乡后,要想变回人形必须让雄鹅莫顿回到家并且让尼尔斯的母亲将大白鹅宰掉才行。但是他出于善良,他救了大白鹅莫顿,也出于这份善良,精灵让他变回了人形。可他找不到阿卡大雁群了,也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但这仍然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这本书告诉我了许多道理,但给我启示最大的还是做人要善良,要像尼尔斯那样,即便自己会失去一些东西,但仍然不忘记去拯救别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9

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之后,我觉得这是一部十分精彩的儿童小说。它
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瑞典小朋友的冒险故事。 书中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不点尼尔斯,另一个是莫顿,它是一只家鹅,可是另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只家鹅竟然神奇般地飞了起来,驮着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小不点尼尔斯和大白鹅莫顿相依为命,大白鹅还捉鱼给尼尔斯吃。这让尼尔斯这个不喜欢小动物的人改变了对小动物的看法。从这之后,但凡有小动物遇到了危险或困难,都不惜一切代价帮助它们解决。比如:帮助黑老鼠赶跑灰老鼠;和狐狸斯密尔做斗争;和大公羊一起战胜狐狸等。一路上,他们互帮互助,冲破重重困难。这让尼尔斯感受到爱的力量,成为了一个乐于助人,聪明勇敢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大雁们周游了整个瑞典,每个地方都美不胜收,让人流连忘返。而且他还听过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传说,在这些传说中,他不仅学习到了祖国的地理构造,矿产资源等很多丰富的知识,也了解了许多风土人情和人们的生活习惯等等。成为了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勇敢的男孩。最后,尼尔斯回到了爸爸妈妈身边,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善恶,也让我懂得了只有善良、热情、勇敢的孩子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我以前不太喜欢帮助别人,读了这本书后,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一样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因为帮助别人,乐自己。(张哲菡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
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越看越喜欢,被文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是瑞典南部乡村的一个14男孩尼尔斯。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但是尼尔斯天生性格粗野,非常顽皮,对读书没有一点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一个初春的一天,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他骑在雄鹅莫顿身上跟着大雁经历了一次长途旅行,旅途非常艰苦,最终他成为了一个勤劳、善良、勇敢、自信的男孩。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黑夜降临时,有一只夜里出来觅食的狐狸,看见了一群大雁,狐狸等大雁睡熟后,抓住了一只大雁,这时尼尔斯也忘记了害怕,勇敢的凭着自己的聪明机智,从狐狸的口中救下了大雁,同时狐狸也得到了教训。 读这本书我明白了:没有挫折、困难的人生是苍白的,让我们也循着他们的足迹,踏上追梦的旅程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1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课外书,读完之后对我这幼小的心灵感触很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部集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身的巨著,因为成功创作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拉格洛夫成为在儿童文学创作作家中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从一个男孩和一个小精灵以及一个耳光之间开始的,当然尼尔斯就是这个男孩,以前尼尔斯没有多大出息,很爱调皮捣蛋,不是扯公鸡的冠,就是揪猫儿的尾巴,要不就把马蜂放进奶牛的耳朵。或是伸出腿绊得拎着牛奶桶的妈妈跌跤,唉,他实在不应该那样坏心眼对待别人和小动物,还戏弄
小精灵,结果他脸上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小精灵不见了,而他却变成了小人儿,变成小人的日子确实不愉快,尤其平日被尼尔斯欺负的小动物的控诉令他心里更不好受。小人儿尼尔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骑在白鹅背上和大雁阿卡的雁群一起开始了自己漫游全国的奇妙旅行。
尼尔斯骑在鹅背上经历了多少奇遇啊。他精心照顾大白鹅,为了白鹅莫顿宁愿放弃重新变成人的机会,他和阿卡的雁群成了亲密的伙伴,为它们一次次击败狡猾的狐狸斯密尔,他帮助黑鼠们保卫自己的家园,吹着有魔力的小笛引走了人多势众的灰鼠,他帮助老鹰高尔果逃出牢笼,却为了诺言坚守在禁闭室里……他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参观了一座海底城堡,真正地了解了祖国的山山水水……这一年鹅背上的旅行教会了他许多许多。 同时,我读完了这本书知道了尼尔斯之前是个顽皮的淘气鬼,但之后变小的他变成了知错就改、爱帮助他人的人。这一次神秘的旅行让这个以前调皮的人变得更懂事更善良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2
我最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写了尼尔斯被小精灵用魔法变小后,跟随大雁旅游的整个过程。主人翁尼尔斯变小后,家里的鸡、鸭、鹅都叽叽喳喳地嘲笑尼尔斯。而尼尔斯原本就是个家禽见了就躲的孩子,可现在的他连一根羽毛也拔不起来。 一天,雁群正好路过尼尔斯的家,大雁们就对家禽喊道:“来,和我们一起去旅行吧!”雄鹅莫顿鼓起勇气飞了起来,尼尔斯也跟着爬上了莫顿的背,悄悄地跟随着雁群。莫顿告诉尼尔斯千万不要说出它是人的事情,可尼尔斯还是不小心说了出来。大雁们听说尼尔斯是人,都叫莫顿带着尼尔斯快滚,幸好莫顿帮尼尔斯求情,雁群才勉强同意他们暂时留下来。 在一天晚上,狐狸斯密尔偷了一只大雁,准备作为他的晚餐。尼尔斯发现了,悄悄跟随斯密尔,并运用自己的勇敢,机智救回了大雁,战胜了狐狸。雁群的头领阿卡知道这件事后,决定让他们留下来并为了报答尼尔斯,阿卡请求小精灵将尼尔斯变回人,小精灵答应了。
就这样,尼尔斯跟着雁群旅行,做了一件又一件好事,几乎所有的动物都知道他,同时尼尔斯也交了许多动物朋友。有绿头鸭雅洛,有小雕高尔果,还有乌鸦渡鸦巴塔基....... 最后,莫顿将尼尔斯安全带回了家,尼尔斯也重新变回了人,他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的人。
读过这本书,我想:我平时也会玩弄一些弱小的动物,而尼尔斯原本就是那样的孩子,可是他跟随雁群旅游后,就变成了爱护动物,言而有信的好孩子。虽然我没有跟随大雁旅行的机会,虽然这只是个童话故事,但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爱护动物的好孩子,帮助受难的动物,其实快乐的不仅是受难的动物,同时还有帮助过它们的你!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3
尼尔斯是瑞典南部村庄中的一个小男孩儿,他父母都是十分善良、勤劳的农民,但尼尔斯却生性调皮,喜欢捉弄小动物,小动物一见他,它们就吓得又躲又藏。
有一天,他的父母去教堂,他因捉弄小精灵被变成小人,后来又和雄鹅随大
雁开始了新的旅行。有一只狐狸多次袭击大雁,都被尼尔斯发现了,尼尔斯从那时候和大雁成为了朋友。有一次人类把雄鹅抓走了,尼尔斯藏在参观城堡学生的箱子里,潜入城堡之中,并在逃脱后根据鹅的叫声找到了雄鹅莫顿。危机时刻,雄鹅带着它飞出了城堡。从那以后,雄鹅和尼尔斯成为了最信任的朋友。从那以后,尼尔斯经常帮助小动物解决困难。渐渐地,尼尔斯在动物们的眼中成为了大英雄,成为了一个好孩子。在后来的旅行中,尼尔斯还解救了绿头鸭,帮助了老马与公熊一家,又救出了高尔果。
尼尔斯渐渐地从以前那个顽皮的而爱捉弄小动物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善良、于助人的孩子。
有一天大雄鹅驮着尼尔斯路过他们的家乡,尼尔斯决定回家看看,正当他回到家时,他发现家里来了奥萨和奥萨的爸爸,他们说尼尔斯经常帮助他们,还救了奥萨的命。尼尔斯的父母十分高兴,这时雄鹅也回来了,可却被尼尔斯的父母抓住了,要把它宰了卖钱。尼尔斯克服了恐惧上前搭救,这时尼尔斯变大了,又变回了人,他父母十分高兴,尼尔斯劝说父母不要杀雄鹅,父母答应了,第二天早上尼尔斯去沙滩和大雁们告别,男孩儿和大雁们告别了一番,大雁们就飞向南方了。
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新的生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4
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 这本童话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我们小学生的一部童话,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住在瑞典南部,他不爱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之后他又惊奇地发现他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了!他很难过,怕爸爸妈妈担心他,他到处找小精灵,让自己变回原来的样子,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莫顿也想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
莫顿是一只意志坚强的雄鹅。为了飞往他梦寐以求的故乡拉普兰,他竟然打破了常规——飞了起来!虽然他一直落在后面,但对于一只鹅来说,能飞起来已经很了不起了。
旅行中尼尔斯似乎变了一个人,动物们都愿意和他做朋友。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很多危险,有一次,他用智慧和勇敢把一只大雁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了出来,大雁的领队阿卡非常感激,从此他们成了很好朋友。
阿卡是一只有善心,遇事很冷静的领头鹅。当得尔斯是人类时,她没有像其他野鹅一样大呼小叫,而是冷静思考,最后把他们留了下来。 一路上艰辛又快乐的旅行,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于责任感和勤劳的孩子。
要是我也能变成尼尔斯,我也会很乐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5

这本书是我们四年级下学期读的,很有意思。我被这本书里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如果你感兴趣也可以读一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他有一个好朋友,是白鹅马丁。它很倔强,态度坚决却很勇敢,白鹅马丁和尼尔斯在旅行的时候历尽了很多艰险。故事讲述了他们还有伙伴们一起去拉伯兰的故事。在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危险,有狡猾的狐狸.强盗乌鸦.愤怒的铜像.可怕的灰田鼠……同样,也遇到了许多朋友,有鹳鸟艾尔明利赫先生,木偶罗森堡……我喜欢这里的鹳鸟爱尔明利赫先生。因为他很文明,很有礼貌,我要向他学习。
我最喜欢《有魔法的笛子》这个故事,讲了格里明根古堡正遭受着可怕的灾祸,这些罪魁祸首就是灰田鼠。大批的灰田鼠像火山的岩浆一般向谷仓涌去,们互相推着,挤着,压着,咬着,把头钻进谷仓堆,贪心地咬着颗粒肥满的谷子。灰田鼠可怕的像死神,只有尼尔斯才能对付他们,尽管尼尔斯胆子很小,但是他还是勇敢的和灰田鼠作斗争。尼尔斯吹起笛子,灰田鼠就像被魔法迷住了。尼尔斯走到哪,他们就跟到哪,尼尔斯走到湖边,坐在老野鹅的背,老野鹅向湖中心游去。灰田鼠也就跟着跳到水里,一个个都淹死了。 尼尔斯,“真是个好汉子!如果他没有足够的力气不停的吹奏,就不会消灭灰田鼠。如果你有兴趣,也来读吧!可有意思了。我相信,你看了以后,一定会爱不释手。

推荐三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1
陈淼淼一家三口住在一户普通的居民房中,然而,就是因为一件小事,引发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因为陈淼淼的疏忽,不小心在从来都不喝酒的妈妈的杯子里倒上了一点黄酒,从而让她的妈妈变成了精灵的样子。导致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的状况!陈淼淼一直都想要爸爸和妈妈和好,妈妈也不想离婚,所以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
妈妈把眼睛拿下来把鼻子拿下来,按在老师家里,免费听课,还给陈淼淼讲解,帮助陈淼淼考试,陈淼淼的妈妈说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和陈淼淼和爸爸在一起时就有许多胶水渗出来。
因为每个精灵只有一次来人间的机会,所以他们非常喜欢人间,但陈淼淼的爸爸还是要离婚,陈淼淼问李雨辰,爸妈离婚小孩能做什么。
就在这时候陈淼淼看见了妈妈在喝青蛙的血,又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他的爸爸妈妈真的离婚了,李雨辰和爸爸,我都来为妈妈送别。
我忠心的祝福,陈淼淼和他的妈妈在不同的世界都能幸福。过得快快乐乐!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2
父母和子女,是彼此赠与的最佳礼物。——维斯冠 读完了《我的妈妈是精灵》的最后一章时,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倾泻了下来,我被书中的情节给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充满了浓浓的爱意,讲述了“我”的妈妈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精灵,
但她却深深的爱着我的爸爸,爱着这个家。小考时,妈妈用她那神奇的眼睛辅导我学习,我以为我会很幸福,我却不知道他们在我出生时就签了一个协议,当我知道妈妈身份的真相时,他们就要离婚,妈妈会回到她的世界。尽管我做出了许多努力。但精灵妈妈最后仍然回到了属于她的世界。 作者陈彤艳在书中写了一句话,让我很是触动: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的确这个胶水将我们与父母紧紧连在一起,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 父母对我们的爱无微不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有他们的陪伴,但我们有的时候却认为父母对我们的关心是理所应当的,其实我们应该为父母做些事情,要等到将要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爱是人与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爱是朋友之间一句暖心的话,爱是父母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珍惜这点点滴滴的爱吧。让我们的爱把我们紧紧黏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3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讲了一个孩子拥有一个精灵妈妈,孩子知道后,爸爸提出来要离婚,孩子为了不想让爸爸离婚,与有过经验的好朋友李雨辰想出了许多办法,可最后,精灵妈妈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并且再也不回来了。 这本书主要体现出了孩子渴望自己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文中的陈淼淼为了追求美满幸福,做了许多自己不想做的事儿,尽量把自己变坏一点,连香烟都去抽了。李雨辰呢,就是因为自己的妈妈与爸爸离了婚,变得害怕了,就整天把自己穿的很脏。
我认为爸爸妈妈离婚是爸爸妈妈自己的事儿,如果孩子也加到里面去,反而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也许爸爸妈妈离婚是件很好的事情,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解脱。文中陈淼淼的家庭就是如此如果我们硬要让他们在一起的话,他们会非常不舒服。也许,他们以后不会在你面前不会吵架,谁说他们不会在暗地里偷偷地吵架呢?所以,我们以后遇到这种事,让他们自己解决,自己也只能劝劝架而已。 我在这里希望全世界的家庭美满幸福!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4
在这三周里吕老师带我们一直读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我认为非常感人!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女主角陈淼淼的妈妈是精灵,他的爸爸想要离婚,因为陈淼淼出生之前就有一个协议,在陈淼淼知道妈妈是精灵的时候离婚。于是陈淼淼为了不让他们离婚就开始学坏,结果最后妈妈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们读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什么事都要懂得珍惜,不要丢失了才后悔!渺渺很坚强,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要离婚还很镇定,但是我知道他也不想因为任何事任何人父母离婚。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都怀疑人生了!但陈淼淼没有大哭,我觉得她非常坚强,但是最后妈妈还是走了。
这本书我觉得很伤感,不过也很精彩,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有一部电影。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5
《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本儿童幻想小说,作者是陈丹燕。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写的非常感人。
要是她家没有发生惊天动地的事,结局也就不会这么感人,是我不小心将爸
爸妈妈的杯子弄混了,结果妈妈喝到了酒,妈妈一碰到酒精就会现出原形,我看到了妈妈精灵的样子,爸爸妈妈说,他们答应在我知道了这个秘密时,他们就会离婚。又由于我要考试了,怕他们离婚影响我考试,所以就等我考完试的时候在离婚,然后妈妈就给我助考,考试完毕后,爸爸还是要离婚,我就和李雨辰想尽办法阻止,最后我们成功了,但是最后我们家又发生了惊天动地是的事,爸爸妈妈就离婚了。
虽然这是一本幻想小说,但是却有太多与生活相似的地方,比喻小学生如何应付升学考试的问题,独生子女寻求友谊的事,以及面临父母离婚的孩子所能做的努力和挣扎等。这本书有很多让人动情之处,尤其结尾在精灵车站,书上说妈妈的蓝影子渐渐淡了,像街上的雾气一样散了。陈淼淼的妈妈就那样子的没有了,我忍不住落泪了。我还看见我的妈妈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用纸巾轻轻擦拭着眼睛,看来妈妈也被感动了。
这真是一部能让小孩和大人都为之落泪的作品啊!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让我和你讲讲其中的故事细节吧。你听了,一定会感动的热泪盈眶的。
爸爸一回家,妈妈就把烧好的饭菜端上了桌。吃饭了,调皮的我偷偷的在妈妈的装满可乐的碗里倒了一些黄酒,可正当妈妈喝上可乐的第一口时,她顿时变成了一团蓝色的影子。爸爸和我说:“妈妈不是真正的人,她是真正的人以外的一种人。她是蓝人,蓝人不能碰酒精,一碰就会现原型。 爸爸还说:“爸爸和妈妈在‘我’出生的那一年就有一个协议,到了我知道妈妈的真是身份的那一天,他们就要离婚。‘我’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离婚,‘我’干了许多事情,但最后,爸爸还是要离婚。有一天,‘我’晚上出来上厕所的时候,看见妈妈正在结疤一只青蛙,然后把他们的心喝了,最后把青蛙的遗体放进一个蓝色的盒子里…… 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感情是世界上最好的胶水。我’的妈妈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也是为了感情。 《我的妈妈是精灵》只让我深有感触啊!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7
最近,老师带领着我们读了一本课外书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很精彩,刚发下来的第三天,我就已经看完了。
我下面给你讲一下故事的大致内容吧:陈淼——这个女孩看似平凡,但是她的妈妈却是个精灵。这个秘密是在自己的一次恶作剧中发现的:风和日丽的一个下午,她见妈妈不敢喝酒,不知为什么?这样想着想着,不小心在妈妈的可乐里倒了一滴酒,她想就一滴没事。却不知自己已经要逼近妈妈的身世之谜,因为从小到大淼淼还没有见过外婆呢!妈妈舌头碰到可乐杯后,身体变蓝轻飘飘的还发凉,淼淼被吓的不知所措,爸爸给淼淼解释,妈妈其实是一个精灵。
淼淼开始疏远妈妈,可是,她发现妈妈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坏,比如:找不到补习班老师,就变出一些把最好老师的话记下教淼淼… …可是让淼——想不通的是爸爸执意要和妈妈离婚,淼——的同学她出了个注意:假装变坏。这才拖住了爸爸妈妈离婚,可淼淼发现导致爸爸妈妈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妈妈吃小青蛙。这可不能让淼淼接受,因为淼淼最爱的动物就是小青蛙了。所以,妈妈为了不让
她伤心,就回到了自己的精灵世界。 我觉得凡事都两面,有好也有坏。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8
这几天,老师让我们读“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我读过以后,大有感受。 这本书太好看了,太精彩了。一次,陈淼淼,不小心把爸爸喝的黄酒倒进了妈妈喝的可乐杯里。陈淼淼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她的妈妈是精灵。陈淼淼的妈妈跟白蛇传里面的白娘子一样。到黄酒,就会发生变化。当妈妈昏过去的时候,爸爸告诉我了很多我不知道的大事。过了几个月,爸爸闹起了离婚。陈淼淼极力阻止,装病,当坏孩子。还在外面过夜。后来,她们家,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原来,陈淼淼最喜爱的小青蛙,遭到了毒手。原因是:陈淼淼的母亲需要补充能量,需要喝小青蛙的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十分难过。陈淼淼当时和我们差不多大小,却需要遇到这么多事,真可怜。像我这么大的孩子,应该无忧无虑的;应该和爸爸妈妈出去旅游,出去看世界,看看大自然多么奇妙。而陈淼淼,不想让爸爸妈妈离婚,遇到这么多事情。她太优秀了。我的爸爸妈妈吵架时,我从来都不管不问。我真是太不懂得珍惜。
请大家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9
世界因为有了爱,才会温暖,我们的心才会凝固。让我们把爱给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题记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陈淼淼的的妈妈对陈淼淼的爱,这是一种伟大的爱,是母爱,今天我要说的就是母爱。 有这么一个故事
一天深夜,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泥石流吞没了小山村。次日,当救援人员循着哭声刨开泥土,掀开屋顶,发现一个光着身蜷缩在屋梁下的两三岁小女孩竟然活着。救援人员赶紧将小女孩抱出来,可她死活都不肯离开,边用小手指着边哭喊起来:妈――救援人员沿着隐约露出的一双泥手小心翼翼地往下刨,眼前现出一幅惊心动魄的画面:一个半身赤裸的女人,呈站立姿势,双手高高举过头顶,仿佛一尊举重运动员的雕塑女人竟是一个盲人,身体早已僵硬。而她的身下,刨出一个昂首挺立的男人!
动物也罢,人类也好,惟有父母之爱是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生死攸关的时候,他们总是义无反顾的舍弃自我,把生的希望留给后代。这种盲人父母舍己救子女的壮举是对母爱力量的绝佳诠释。
爱如山,如山的伟大,如山的崇高,如山的厚重让我们把传承下去,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让爱不分国界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10
这个假期我看了一本幻想书,书名叫作《我的妈妈是精灵》,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我就被吸引注了,我虽然没有达到废寝忘食的那种程度,但还是很快看完了。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陈淼淼的小女孩,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是因为她给妈妈
倒可乐时,却倒成了黄酒。结果发现她妈妈是精灵,然后她爸爸要离婚。但是,陈淼淼在好朋友李雨辰的帮助下,以故意生病、装学坏、夜不归宿等一个女孩子所能想到做到的方式,企图打消爸爸离婚的念头。爸爸果然妥协了。不离婚后,妈妈成了精灵助考,帮助陈淼淼复习,还带着陈淼淼飞,但爸爸却因为不离婚而变成了一个“又老又苦”的人。就在陈淼淼因心疼爸爸而矛盾痛苦的时候,她发现了妈妈以喝小青蛙的血来维持人形的秘密,至此,她与精灵妈妈的分别已是不可改变的了。最后,陈淼淼一家和李雨辰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晚上,在一家人送别下,妈妈在精灵汽车站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让我明白了亲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只有全家和和睦睦的生活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11
这几天,我将《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完了,文中主要讲了一个精灵和人相处的故事。 有一天,女孩陈淼淼不小心把爸爸喝的黄酒倒进了妈妈的杯子里,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妈妈是一个精灵。但是,对妈妈的爱恋扫除了她的害怕和恐惧心理。然而,爸爸却坚持要和妈妈离婚。她拼命的阻止,装病、装坏小孩、还在永和豆浆店过夜......于是,爸爸答应不离婚,因此变得又老又苦。精灵妈妈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关爱着陈淼淼。为她变玩具,带着她一起体验飞在蓝天的感受。用自己的超能来帮助她学习数学。后来,陈淼淼发现妈妈为了保持人形,不得不杀掉她最喜欢的动物—青蛙。便不再和妈妈接触了,妈妈最终不得不回到精灵世界,多么令人伤感啊! 与文中的主人公相比,我们是何等的幸福,我们拥有着关心我们、陪伴我们、照料我们的父母。爱是万里牵挂、爱是不离不弃。也终于明白亲情是什么?原来,亲情就是:不一定要别人爱你,你只要真正地爱着别人,不管他们对你如何,你始终都是快乐的。而且,我很佩服这个平凡的精灵,虽然遭到另眼相看,但还能一心一意地爱着自己的家人。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12
最近,我阅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这本书出自于陈燕丹之笔,我读了之后是受益匪浅、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陈淼淼本来有十分快乐平常的的生活。可是有一天惊天动地的意外打破了这场宁静,陈淼淼在为妈妈倒可乐时不小心掺进了一点黄酒,妈妈刚喝便原形毕露了。噢!她的妈妈竟然是精灵!陈淼淼有些害怕,但妈妈有常人不及的魔力让她十分惊喜。原来爸爸早就知道这一切了,为了她,他们隐藏了这个秘密。但是,爸爸已经无法再爱身为精灵的妈妈了,爸爸要和妈妈离婚了。原本的幸福生活已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可陈淼淼并不想爸爸妈妈离婚,她用尽了一切办法,终于,爸爸答应了她。但是,陈淼淼在一天偶然间发现妈妈竟然在吸食青蛙的血,陈淼淼真的害怕了!妈妈只好带着孤独与悲伤回到了属于她的精灵世界。 陈淼淼已经不能再为自己的精灵妈妈做什么了。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一刻开始,为自己的爸爸妈妈伏出一些吧!哪怕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用自己的双手去帮助、去付出,相信你做出的点点滴滴,都一定能主你的父母感受到你的爱!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13

我最近一直在读一本叫《我的`妈妈是精灵》的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是因为它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而是在陈淼淼和父母争执时和同学的那份支持和鼓励。我想作者创造出一个父母离婚的李雨欣形象不仅是衬托出主人公不想离开妈妈,也是一个本身就很有意义的主角。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天,妈妈无意中喝了酒,竟然变蓝了!变成了一个精灵妈妈。结果家庭有了分歧,但准备在我考试后离婚,后来我为了能不离开妈妈,做出了装病、吸烟、变坏、离家出走的举动,最终留下妈妈。但又在一个晚上,我尽然看到妈妈在喝小青蛙的血!最终妈妈答应带我喝李雨欣飞一次,但最后还是走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甚至都流下了眼泪,真的,我不骗你,我觉得如果不是陈淼淼的一不小心,最终不会有这样的结果。我觉得陈淼淼是一个天真,向往世界美好的孩子,像一个小大人,而李雨欣呢,因为父母离婚,比较有社会经验,在没人管教的情况下,约束力很强;而陈淼淼的爸爸是比较接受现实的,帅气的一类人;而妈妈呢,是一个天真、单纯的精灵,也有各种特殊的能力,比如飞什么的。 而我最大的收获是能感受到同学之间的友情和同学之间的亲情。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14
这个星期,我们又到了换书的时候了,我们都兴奋不已,这次我们换的书是《我的妈妈是精灵》
听到这个书名后,我感到很奇怪,为什么要说妈妈是“精灵”呢?难道她是“妖怪”吗?这一堆的问题都从我脑子里“蹦”了出来,我带着一颗好奇地心,开始去读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陈淼淼,因为他的一次失误,把妈妈的杯子里倒进了一点酒,陈淼淼又慌忙地倒进可乐,他妈妈一喝,全身都变成蓝色的了,还很轻。我想:这就是精灵吗?后来,他爸爸要和他的妈妈离婚,陈淼淼的好朋友给他出尽了主意,甚至让他变坏,可是都不管用。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天晚上,陈淼淼去厕所,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是从储藏室里传出来的,陈淼淼进去一看,妈妈正在偷喝青蛙血,陈淼淼喜欢青蛙。他尖叫了一声,爸爸听见了,赶紧出来,妈妈告诉陈淼淼:“如果妈妈不喝青蛙血,会死的。”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做出呕吐的动作。
还有一个地方也令我印象深刻:陈淼淼的妈妈要回到属于她的地方了,陈淼淼和她最好的朋友也去了,他的好朋友要大哭了,陈淼淼的爸爸捂着她的嘴,让他哭说:“如果你哭了,她会伤心地。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15
我一口气读完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至今还沉醉在精灵的情感世界中。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精灵因为渴望人类的情感生活,从精灵的世界降落到人间,成了人类的妻子和母亲,但终因其生存方式无法被丈夫和女儿接受而 不得不返回精灵的家乡,这个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现代大都市上海的精灵故事,让人信以为真,听得入迷。
在我讲习陈淼淼为爸妈的事努力时,一股热泪直冲我的眼眶。现在有太多的人只为自己着想,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离婚的父母也是这样,他们离了婚只是为
了自己一时快活,孩子却是一世痛苦,父母有没有为孩子想过?离婚家庭的孩子是自卑的,比别人矮了一大截。在班里,他可能会受到别的同学的排斥。离婚家庭的孩子内心是孤独的,寂寞的。从前,他可能是幸福的,可一旦失去了不管是哪一个家长的支撑,他的心房都会倒塌。父母的私心可以造就一个悲伤的小宇宙,多么可怕的力量呀!我痛恨那些自私的家长。
有但些父母离婚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真的为了孩子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再受到惊吓,不为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为孩子着想的心很对,但当今社会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太少了,生活令人捉摸不透。 这本书帮人拭去泪水,心灵变得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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