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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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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可选择性。提供多样化的创新学分项目,拓宽学生选择的空间,更好地将学生的兴趣与创新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创新活动。
2. 级差性。鼓励学生集中精力完成高质量的创新项目,对优秀的创新成果给予较高分值。
3.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透明性。实现申请、审核、批准、评分、公布等的规范化,定期及时、充分传达创新活动相关信息。 二、认定范围
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校内所参与、实施的一系列实践创新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学分。凡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实践创新及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创新学分认定构成见下表,各个专业系部认定的学分见附件。
1、创新学分构成(如下表) 种类 讲座
创新学分 1学分
备注
0.2学分/每次 0.5学分/15次 各个系部要求见附件
英语自主学习 1学分 院(系)认定3学分 的其它创新学分
学生处认定的1学分 其它创新学分 团委认定的其2学分 它创新学分
由学生处认定
由团委认定
备注:规定选满8学分
2、院系认定范围 (1)学生科研
A、“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题
级别 国家级 省(市)级
校(区) 2 创新学分
2 备注
申报项目获准立项并结题的项目全部成员均计2分
2 申报的项目获准立项并结题的项目全部成员均计2分
申报的项目获准立项并结题的项目其负责人计2
级 院(系)级
1 分,其余计1.5分
申报的项目获准立项并结题的项目其负责人计1分,其余计0.5分
B、“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获奖
级别
等级 特等奖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特等奖
省(市)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创新学分
2 2 2 2 2 2 2 1 2 2 1 0.5 特等奖、一等奖若为集体项目,项目成员均为2分
二、三等奖若为集体项目,项目负责人为2分和1分,其他人员按1.5和0.5分计
特等奖获奖若为集体项目,项目成员均为2分
二、三等奖若为集体项目,项目主负责人为1分和0.5分,其他人员按三等奖 特、一等奖
院(系)级
三等奖
0.3 二等奖
0.5和0.3分计
特等奖、一等奖若为集体项目,项目成员主持人为1分,其他人员按0.5分计
二、三等奖若为集体项目,项目负责人为0.5分和0.3分,其他人员按0.3和0.1分计
获奖若为集体项目,项目成员均为2分 备注
特等奖
校(区)级
一等奖 二等奖
1 0.5 C、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或辅助教师科研项目进行实验或调研,折合满5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
1个学分;折合满10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依此类推。
D、科研论文(作品)。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每人每篇计2学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每篇每人分别计1.5、1、0.8学分;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计0.8、0.5、0.3学分;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0.8、0.5、0.3学分;在校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作者每篇分别计0.5、0.3学分。
E、科研著作。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计2学分;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专业译著、工具书的编著,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按执笔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