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执教指南 运动员的安全应该成为每个摔跤教练最关心的问题,而这种关心应该出于保护年轻人免受运动损伤的道义上的责任感,以及带队取得好成绩的愿望。但是,还有另外一个必须考虑因素,这就是引声法律纠纷的可能性。因伤害事故而引发的诉讼不仅会浪费时间、精力,损害教练的名誉,还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摔跤教练员应认真评估自己的教学方法,看看自已是否正确执教,训练得法。 正确执教几乎涉及训练运动员参加比赛的所有环节,教练员自己则必须勤奋努力。让一未经过充分准备的运动员参加比赛可能会造成损伤,从而引起诉讼。正确执教的尿明显的要素,就是摔跤技术的实际教学。为了教得正确无误,教练员必须精通自己要讲解、示范的技术动作。教练员示范时必须不仅能讲出要做什么,还应告诉运动员不该做什么。这对于难度大而且有危险的技术来说尤其重要。缺乏足够的知识而欲进行复杂技术动作的教学,这样的教练无疑要冒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正确执教还要求教练员懂得并执行系统而连贯的教学方法。这意味着从简单技术入手,逐步过渡到复杂的高级技术教学。在进行像大幅度跪撑摔这样的危险技术或其它难度大的动作的教学时,给予引导特别重要。进行单个个别技术教学时,遵守从简到难的原则也很重要。 在技术教学的练习阶段,教练员不应强迫运动员去完成那些他们自己感到没有把握的技术动作。强令运动员去做他们毫无准备的事情很不安全,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顺便说一句,对于那些超出运动员接受能力的技术也应禁止教学。年龄、成熟性和运动经历,是考虑传授技术对象时的主要因素。一般说来,运动员越年轻,教练员就越应少教危险性大的技术。 合理安排对手也是正确执教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练习和比赛时,教练员应根据运动员的块头、经验、成熟性和运动能力来选配搭档和对手。这些因素都很重要,不应忽视。此外,教练员安排训练或比赛对手时,还应考虑到有病或受伤等暂时性的因素。 近来引起关注的另广个执教问题,是犯规动作的教学。一旦训练或比赛时运动员发生运动损伤,那些传授犯规技战术,并鼓励运动员运用的教练就使自己在法律上处于不利的境地。尽管在此情况下法院并不认为运动员是教练的代理人,但教练却可能因其教法导致损伤而负有责任。最常见的犯规技术包括可导致窒息的前夹头、反关节锁臂和妨碍呼吸的压双肩组合动作。 除了传授犯规技战术的现象外,还有些教练向运动员灌输“一切为了获胜”的思想,使运动员认为只要不被裁判发觉,故意伤害对手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