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法律事务
【发布部门】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9.11
【实施日期】2018.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局:
《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经2018年市司法局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18年9月11日
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考核职责
市司法局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区司法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
每年12月进行考核,次年1月向社会公告。
四、考核程序
(一)发布通知
区司法局向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出考核通知,明确其提交书面考核材料的时间。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