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宿舍管理条例》(部分)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宿舍管理条例》(部分)

时间:2019-11-24 19:47:25    下载该word文档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宿舍管理条例》(部分)

1. 住宿生管理工作由学校生管科负责,宿舍的申请、调配、学生的处罚教育等由年段生管老师(男女各一位)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学生宿舍内的日常管理由专职的生活老师负责。

2. 为增强住宿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学校会选拔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住宿生组成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协助生管老师、生管员开展住宿生管理工作,检查评定住宿生日常行为状况,参与文明宿舍评比。

3. 学生宿舍的宿舍长由年级生管老师和班主任协商确定,或由宿舍推选,并报生管保卫科、德育处和相关年段备案。

4. 凡需在学校住宿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认真填写《学生住宿申请表》,经班主任和年段同意后,报学校生管科审批,缴交住宿费后给予安排住宿。无需住宿的学生,新学期开学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申请走读,填写《学生走读申请表》。

5. 住宿生必须按照学校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床位或调换房间。确需调整的,可向年段生管老师申请,经生管科同意后,方可调整。

6. 住宿生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生管老师、生管员及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检查,自觉维护学校及宿舍的集体利益。

7. 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生管老师、生管员及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检查,服从生管科的管理和做出的处罚决定。

8. 住宿生应按时起床,整理好宿舍后按时离开宿舍;在上课期间、自习、做操或其他集体活动时间里禁止回宿舍逗留、躺卧;确因生病需回宿舍休息的须凭校医证明,且由班主任或生管老师签字确认的请假证明方可回宿舍短暂休息。

9. 熄灯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玩游戏,禁止高声喧哗、说粗话、追逐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10. 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防止丢失;严禁在宿舍使用蜡烛、蚊香、打火机等明火以及电磁炉、电吹风、电热棒、“热得快”等电器;更不得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接插座;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打球、踢球、跑跳等体育活动,不得把体育器材拿进宿舍里。

11. 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面留宿,严格按规定时间外出及返校,其他时间外出必须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需正确填写请假单,经班主任、年段长、生管老师或校医等两人以上签字后,把请假单提交给生活老师或门卫,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由家长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转告生管老师,并于返校当天补交住宿生请假单;否则视为无故缺宿,按夜不归宿处理。

12. 禁止异性进入女生宿舍楼,禁止女生进入男生宿舍;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生同学带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发现陌生人,应立即向生管老师报告。

13. 住宿生严禁无故乱窜宿舍,严禁到他人宿舍逗留,聊天或打牌、下棋等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爱护宿舍公物,爱护宿舍楼的一切设施;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无意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要给予相应处分。

14. 宿舍遇到突然停电、停水、楼层漏水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生管员和生管老师报告,协助解决问题。

15. 住宿期间,需每周的“某一时间”定期外出学习的同学必须申请某一时间段的长假,由家长写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将申请书复印件及假条交到生管老师备案。

16. 住宿生违纪,严格按《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住宿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住宿生违纪处理办法》(部分)

学生在校住宿期间,有下列行为的,属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暂停住宿或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的,处以暂停住宿两周或以上处分:

早上、中午、傍晚未按时离开宿舍及晚上迟归累计达次的;不履行请假手续未按时返校达次以上的;不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的经警告教育仍不纠正的;不履行值日生职责,不做宿舍卫生,不整理宿舍内务达次的;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连续两周不合格的,给予宿舍成员集体处罚;

从楼上向楼下抛掷、丢弃物品、垃圾的;午休时间及晚上熄灯以后大声说话聊天、唱歌、吵闹的;在宿舍内打牌、下棋等其他游戏类项目的;无故滞留宿舍,不参加晚自习的;携带火柴、打火机、蚊香等违禁品带入宿舍的,没收违禁物品并处暂停住宿;未申请私自留宿的。

(二)有下列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以暂停住宿一个月;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在宿舍楼内故意起哄、大声喧哗、聚众闹事等影响正常秩序的,给予暂停住宿一个月处理;由此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熄灯后仍在其它宿舍的;不按规定铺位就寝或私自到其他宿舍就寝的;故意污损墙壁或损坏公共财物的,视其情节给予暂停住宿一个月或取消住宿资格处理,并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在宿舍楼内私自接、拉电线、排插,使用各种电器的,没收电器,并暂停住宿资格;故意破坏、挪用宿舍楼内消防安全设施(如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灯、灭火装置等)、擅自改装宿舍设施(如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暂停住宿一个月以上或取消住宿资格处理,并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携带烟酒、管制刀具等违禁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没收违禁物品并处暂停住宿资格;私自容留其它宿舍人员住宿的,给予暂停住宿一个月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外出或躲在教学区内,夜不归宿的。

(三)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在宿舍使用蜡烛、蚊香等明火的,立即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火灾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在宿舍吸烟、喝酒的,立即给予取消住宿资格处理,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攀爬宿舍区围墙、宿舍楼阳台及栏杆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由学校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在宿舍赌博、偷窃他人财物的,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私自容留社会人员或外校学生住宿的,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不服从生管老师、生管员、宿舍长的管理,态度恶劣且拒不改正的。

被暂停住宿的同学,不服从处分,拒绝搬离宿舍的,立即取消住宿资格。一个学期内因违纪被暂停住宿次以上的。

被暂停住宿的同学,在接到暂停住宿通知当周的周末前必须整理好所有物品搬离宿舍,且在被取消住宿期间禁止进入宿舍楼。宿舍内的违纪行为,将被纳入该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当中。因违纪被暂停住宿资格的同学,确有悔改表现,学习进步明显,在班级表现较好的,在暂停住宿资格一学期后可由家长向生管科提出恢复住宿的书面申请,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可酌情给予同意恢复住宿。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