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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驻点招商工作措施

时间:2016-06-21 10:04:18    下载该word文档

精选范文:外出驻点招商工作措施(2) 一、招商工作专班组建4个常年驻点招商专班。招商专班由市级领导挂点。23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由市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区负责招商工作的县级领导干部兼任队长。招商专班成员由市委组织部选派和考核管理,市招商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选派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点招商期间原单位职务、岗位、福利、待遇不变。(一)地区招商专班挂点领导:队员:(二)地区招商专班挂点领导:队员:(三)地区招商专班挂点领导:队员:(四)地区招商专班挂点领导:队员:二、工作重点、任务及目标(一)工作重点。围绕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做强做大食品饮料、农产品加工、船舶制造、窑炉热工、机械电子、医药化工等传统产业,推进产业链延伸和配套项目招商。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二)工作任务。一是宣传推介。招商专班要围绕市区优势主导产业。广泛开展信息发布、客商座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介。二是捕捉招商信息。积极联系各类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全面了解所考察企业的产业结构、行业地位、发展战略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等情况,建立客商资源信息库,结合我市产业招商规划找准结合点,重点拜访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上市公司,积极开展项目对接。三是洽谈引进项目。招商专班要主动上门走访一批与市区产业有关联,能够形成配套的重点企业,接触一批有投资意向的重要客商,掌握一批有价值的投资信息,邀请一批客商来市区考察洽谈,对接洽谈一批重点项目。三、建立经费保障和考核机制(一)落实工作经费。各招商专班由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经费专款专用。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对各招商专班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二)建立考核机制。落实招商专班目标管理和考核奖励机制。对完成招商任务质量高、效果好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招商活动。市招商局做好驻外招商专班组织培训、日常管理、经费拨付使用和考评奖惩等工作。(二)注重联系。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驻点招商专班联系。积极协调驻点招商工作。招商专班要落实工作日志记载,建立客商信息库和项目台账,每月要向市招商局书面报告走访企业、拜访客商、对接项目情况,对了解掌握的重大项目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招商局通报情况。各招商专班既要立足园区,又要面向市区,全面掌握招商信息,认真筛选招商项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好的项目落户。(三)强化督办。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招商专班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实行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结总帐。

[外出驻点招商工作措施(2)]篇一:驻点招商管理办法

襄区招文[2011]

襄阳市襄州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襄州区2011年驻外招商人员管理办法》的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名胜)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襄州区2011年驻外招商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外出驻点招商工作措施(2)]

0一一年

襄州区2011年驻外招商人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区驻外招商工作,探索建立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科学有效的招商机制,造就一支懂招商、会招商、专心招商的专业招商队伍,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襄州区招商办委派,驻外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员。

二、人员待遇

1、从各单位、部门选派和抽调的驻外招商人员,编制均保留在原单位,原任职务、职级、职称不变;享受原单位在职干部同等工资、奖金、福利等一切待遇;遇干部竞聘,原岗位不列入竞聘范围;遇机构改革精简人员,不列入精简分流对象。

2的单位必须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标准)。

3、享受区招商引资个人奖励政策,对直接引资人按《襄州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襄政发[2011] 号)文件进行奖励。

4、招商办与驻外招商人员家庭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关心驻外招商人员家庭成员的生活,协调解决驻外招商人员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工作职责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投资环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情况;在熟悉了解区情和驻外区域产业转移动态基础上,不断学习招商礼仪、招商对接程序、项目入区流程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商务谈判技巧,不断提高招商引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负责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3、了解掌握驻外区域产业转移动态;收集驻外区域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大集团资料;分析驻外区域产业分布情况,掌握驻外区域可能外迁、扩能企业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招商办整理后供区领导参阅。

4、负责研究和收集驻地产业转移政策和信息,联络驻地范围内世界500强企业与国内500强企业、行业50强企业、上市公司及各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客商信息平台;联络驻地范围内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以及工商企业协会组织,做好所驻地区招商引资信息资源的挖掘、收集、跟踪和管理工作。

5、积极对外宣传襄州区情、投资环境、相关政策,推介招商项目,邀请客商来襄州投资考察。

6、负责招商引资洽谈工作,协助区招商办做好上门招商活动和重大招商活动。

7、负责考察投资客商的资信和经营情况,做好所驻地区投资商来襄州投资考察的协调服务,接受投资商委托,做好有关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8、负责驻地襄阳籍成功人士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9、对已签约项目实行驻地跟踪,直至项目落地。

四、目标任务

各驻外招商站的工作目标任务为:每季度提供有价值的项目线索不少于5条,联系企业不少于10家;全年正式签约(或意向签约)项目不少于2个,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五、驻外管理

驻外招商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区招商办对驻外招商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并负责对驻外招商站招商工作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管理。

1、各驻外招商站每月2日前将上月接触的客商名单和所谈项目情况报区招商办,由招商办汇总后报相关领导。有意向的重点项目,视进展情况不定期汇报。

2、每个驻外招商站每月要向区招商办书面汇报工作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

3、招商办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驻外招商工作进行一次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等情况,适时调整招商区域。

4、招商办根据人缘、地缘等情况,对驻外招商人员适时调整,发挥驻外人员各自优势。

六、工作纪律

1、每位驻外招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身心服务招商引资的大局意识,扎实高效地开展驻外招商工作,不得有影响襄州形象和违背国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

2、驻外招商人员不得从事个人商业活动,不得开展

个扣3分,扣完为止。(4)引进落户项目协议资金满分2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核减得分,对超额完成任务数的实行加分,上不封顶。(5)实际到位资金满分3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核减得分,对超额完成任务数的实行加分,上不封顶。

2、日常考核总计20分,按驻外招商日常工作情况细化:(1)驻外时间满分10分,驻外时间在规定时间(每月10天)以上的得10分,每少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2)平时工作满分10分,对项目联系、跟踪、服务到位的得10分,因联系、跟踪、服务脱节或服务不力而造成项目流失的,每个扣5分,扣完为止。

3、考核加分:对引进重大项目设定加分因素,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行业50强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个可加10分,可重复加分。

(二)考核时间和操作程序。驻外招商人员综合考核工作在每年年终进行,按照公开公平、绩效挂钩的原则,采取个人总结自评、组长出具鉴定、组织量化考评、综合考评定级的办法进行。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并通报各派出单位。

(三)考核制度。坚持实绩考核与驻外招商人员奖惩相结合。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超额部分按《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方案》(另行制定),予以奖励。实绩明显、表现突出并且连续两年综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驻外招商人员,优先提拔重用。没有完成任务的驻外招商人员,年终考核时,不得参与评先表模,不得提拔重用。

本办法由区招商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经济管理 招商△ 办法 通知 襄阳市襄州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 印发 共印

篇二:驻点招商人员管理办法

某地区外出驻点招商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外出招商人员的组织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的实际效果,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县委、县政府派出的驻点专班招商人员。

二、时间、任务

1、外出招商时间为两年(自派出之日起)

2、宣传某地资源优势,投资政策,投资导向、招商项目等。

3、组织各类项目推介,每年至少引荐34批客商来某地考察、洽谈、投资。

4、结交一批有利于某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朋友,收集对某地经济发展有价值的信息,每月及时向县招商局反馈通报。

5、派遣期内应力争引进一个百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三、政策待遇

1、招商期间与所在单位工作脱钩,不参加工作分工,不承担工作责任,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外出驻点招商工作措施(2)] 2、招商引资期间工资发100%,实行“三保留、四不变、一享受”待遇:即干部身份、级别职务、组织人事关系保留;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工龄、工资晋级、评优表彰不变;享受单位在岗人员同等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

3、派遣期满,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人员提拔重用。

4、所有引进且正式开工项目,待固定资产全部投入到位后,

可享受县委[2003]17号文件有关鼓励招商引资的政策待遇。

5、外出专班驻点招商人员引荐客商到某地考察、洽谈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县接待办安排(外商主动支付的除外)。

四、组织管理

1、驻点招商人员由县招商局统一管理,派出单位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驻点专班招商人员未经县招商局主要领导同意,中途不得撤回,若要变换驻点,需报县招商局同意方可变换。

3、外出招商人员每月必须用驻点所在地固定电话与招商局联系一次,通报信息和活动情况;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招商局汇报思想、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开展情况并作出下步的计划安排。连续两个季度不向招商局汇报的,招商局通知原单位加强联系,超过12个月不向招商局汇报工作的,招商局通知原单位停发工资。

4、加强组织建设。招商引资专班驻点地有3名以上党员的,设立临时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点联合设立临时党支部,负责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督促支部成员及时向县招商局的书面汇报,还要搞好本区域布点的招商引资情况综合汇报。

5、两年期满后,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将组织组织一次对外出招商人员的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提拔晋级。

6、选派单位对派出人员要做好服务工作,随时掌握派出人员

情况,每月及时向县招商局通报外派人员情况。同时要妥善解决好派出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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