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政办[2011]190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19
【实施日期】2011.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1〕190号)
厦门、漳州、泉州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金融机构:
《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的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2008~2020年)》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发展定位
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龙头带动作用和泉州创业型城市的支撑带动作用,增强漳州的辐射带动能力,强化分工、合作和协调,加快厦漳泉城市联盟进程和同城化步伐,实现组团式发展,构建厦漳泉大都市区,提升参与国际竞争和两岸合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厦漳泉大都市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乃至在我国东南沿海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祖国大陆对台交往合作的平台和门户。
二、主要目标
推动厦漳泉从目前一般性区域合作、城市联盟向紧密型、实质性、一体化融合的大都市区发展。探索建立共同发展的城市功能区和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促进公共服务共享和资源要素整合,形成协同建设和同城化机制。
(一)近期目标(2012年):同城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1.一批重大同城化交通项目加快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绕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厦门新机场、厦漳海底隧道、厦门港一体化等一批同城化交通重点工程加速推进;
2.若干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成投用: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社会保障卡、养老服务公共信息平台等基本建成并发挥作用;
3.部分领域社会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劳动就业信息区域共享;
4.资源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金融同城化迈出实质步伐,建成统一的技术交易网络,初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协同开发利用机制;
5.发展质量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发展分工协作机制初步建立,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十二五”目标(2015年):初步实现同城化。
1.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同城化联网: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轨道交通、高速路网、快速通道、综合运输枢纽、机场、港口、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有效对接、互联互通;
2.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同城共用: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城市管理平台、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系统、劳动就业应用平台和劳务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等一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并实现同城共用;
3.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有效融合:基本实现医疗卫生、教育、文体、旅游等领域资源的协作共享,就业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领域服务的协同管理;
4.资源要素市场体系一体化形成:基本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高效配置,及生态环境资源的协同保护和合理利用;
5.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分工协作明晰,融合联动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一)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按照大都市区整体规划布局的要求,研究策划对外战略通道,完善对内交通、信息通信及市政基础设施网络等项目的建设。
1.强化综合交通建设。加强厦漳泉大都市区内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道、机场快速通道、市政干道和城市公交联络线的规划、建设和衔接。加强大都市区内各城市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的连接。科学布局和调整大都市区内公交线路、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客运枢纽,开通城际公交,扩大公交覆盖面,形成一体化公交网络,提供同城化客运服务。(省直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推进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抓紧促批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泉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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