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再审改判宣告缓刑的案件其缓刑考验期限从何时起计算问题的电话答复
【法规类别】缓刑
【失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85.10.12
【实施日期】1985.10.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再审改判宣告缓刑的案件其缓刑考验
期限从何时起计算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5年10月12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法研字(85)1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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