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审计
实施方案
一、结算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6、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7、中价协(2002)第015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
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8、国家及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二、咨询服务宗旨
1) 有利于及时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相关的审计、建筑、招投标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建设秩序。
2) 有利于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及有关管理制度,促进内部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并尽可能避免基建投资失误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有利于监督参与建设工程利益主体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4) 有利于加强对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监督,及时防弊纠错,避免超计划、超规模,促进和提高建设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三、咨询服务模式
把审计、造价、管理三个专业有机整合,协助业主对建设工程依法造价审计和提供管理咨询的管理审计模式。
6、结算审计架构
七、竣工结算的审核程序和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科学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独立、诚信、公正、公开、求是”,维护建设和施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1、结算的审核程序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流程
1) 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接收相关资料;
2) 委派项目负责人,配置业务专业人员;
3) 收集并审阅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4) 制定咨询实施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核准;
5) 召开咨询审核前的协商会议;
6) 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形成咨询初步意见;
7) 将咨询初步意见向有关各方征询并形成会议纪要;
8) 经公司三级审核后,形成咨询初步成果;
9) 召开咨询成果的定案会议,达成共识后会签;
10) 如被审单位有异议,必须在接到咨询初步成果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已被认可;
11) 对被审单位的书面意见,项目负责人报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再审议,对合理意见应采纳,作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
12) 项目负责人起草成果文件,报技术负责人签批;
13) 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
14) 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5) 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八、参建单位职责
1、业主公司内部审计处
1)负责委托社会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跟踪审计,协调整个审计过程,召开有审计、基建、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监理、施工、咨询公司等参加的联席会议,解决跟踪审计的重大问题;
2)对咨询机构提交的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报领导批准实施;
3)对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初步意见进行会审,形成正式审计意见,签批后交由各相关部门执行;
4)对跟踪审计机构的执业纪律、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5)检查相关利益主体单位配合履行跟踪审计职责;
6)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审计工作关系,确保跟踪审计工作能顺利开展;
7)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制度或者管理手册。
2、施工单位
1)积极支持和配合跟踪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跟踪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
2)通知审计部门参加工程各种验收及相关会议;
3)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审计程序和审计意见;
4)对需要审计的资料签署基建部门意见;
5)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和各种资料。
3、审计单位
1)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审计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依法办事、公平执业;
2)按照跟踪审计的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并接受审计处的监督;
3)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按时提交各阶段的经济事项的跟踪审计意见;
4)收集整理跟踪审计资料,工作完成后向审计处移交。
4、监理单位
1)积极支持和配合跟踪审计工作,及时提交跟踪审计所需资料;
2)协助施工等单位对跟踪审计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
3)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过程投资负责。
5、施工单位
1)按施工合同和跟踪审计的要求及时提供跟踪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负责;
2)对跟踪审计提出的意见如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回复;
3)对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4)按国家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6、设计单位
1)按设计合同和审计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对施工设计质量、设计变更资料、配合现场施工提供及时的设计服务资料和技术支持负责;
2)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如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回复。
9、需业主提供的资料目录
序号 | 提供资料 | 原件(复印件)分数 |
1 | 设计招标文件 | |
2 | 设计投标文件 | |
3 | 设计图纸 | |
4 | 设计概、预算书 | |
5 | 施工招标文件 | |
6 | 中标通知书 | |
7 | 答疑纪要 | |
8 | 工程量计算书 | |
9 | 施工投标文件 | |
10 | 施工报价 | |
11 | 标 底 | |
12 | 工程量计算书 | |
13 | 施工单位投标承诺 | |
14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15 | 地基验收记录 | |
16 | 工程变更申请表 | |
17 | 工程变更审批表 | |
18 | 经济签证报审核定表 | |
19 | 补充施工合同 | |
20 | 市场材料(设备)询价表 | |
21 | 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 |
22 | 甲招乙供材料(设备)价格选定表 | |
23 | 乙供材料(设备)价格审核表 | |
24 | 工程索赔申请表 | |
25 | 工程索赔费用预算书 | |
26 | 工程量计算书 | |
27 | 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 | |
28 | 工程形象进度表 | |
29 | 工程进度款申报表 | |
30 | 结算书 | |
31 | 工程量计算书 | |
32 | 钢筋抽料表(土建专业适用) | |
33 | 施工合同 | |
34 | 竣工图 | |
35 | 基础、主体、竣工验收报告 | |
36 | 图纸会审纪录 | |
37 | 设计变更 | |
38 | 工程洽商记录 | |
39 | 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 | |
40 | 会议纪要 | |
41 | 现场签证 | |
42 | 甲招乙供材料定价确认单 | |
43 | 其他结算资料 | |
44 | 移交资料签收表 | |
45 | 监理、施工日志 | |
46 | 业主提供的工程管理制度等其它资料 |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