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
一、准备预防
1. 专项储备防疫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液、应急药品等必要的防疫应急物资。防疫应急物资要与日常疫情防控物资区分储备,没有突发事件一般不能使用。
2. 开展疫情风险重点防范。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内部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及重点防控区域,加强风险防范。一般人员、货物进出环节应作为重点防控区域。
3. 设置专用隔离场所。设置防疫应急专用隔离观察场所,隔离房间一般应具备良好通风、独立卫生间、可封闭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等条件,并设置明显标识标志。
二、应急处置
1. 病例发现报告。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街道报告疫情信息,立即发布企业内部预警通告。
2. 病例隔离。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应及时送至企业隔离观察场所单独隔离,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不得离开房间活动。企业无隔离场所应及时报所在街道,配合做好隔离处置工作。
3. 病例送诊。积极配合所在街道和当地医疗救治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4. 接触排查。在对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立即对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街道和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5. 消处置。对发现病例的工作岗位和宿舍进行分隔管理,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专业人员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
6. 严格管控。视情况依法采取轮休或停产停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必要时停工停产,限制人员聚集、流动,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主动配合政府依法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封存设施设备。
三、应急恢复
1. 应急结束。已隔离人员均得到有效治疗,工作、生活场所已消处理,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经区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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