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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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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讨论稿)为适应学校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办学 效益,科学合理地考核教师教学投入,特制定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 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
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包括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
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并实施的教学
环节,以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的教学安排为依据,对没有列出或示经批准开设的课程 不予统计,以“核准学时”为计量单位
二、 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
1 •以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基础,简化算法,增强可操作性。
2 •根据不同课程或教学环节的教学特点和劳动付出,构造不同的课程系数。 3 •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三、 教学计划任务量分类计算
1 .授课工作理
授课工作量包括教学大纲制订(修订)、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 命题、阅卷、评定成绩、登录成绩、成绩查询等教学环节。随堂考核工作量包含在授课 工作量中;统一安排的监考工作量,按照学校安排的各学院监考任务核算。
授课工作量=计划授课学时XK (K为课程系数)
K=基础系数+ (选课人数基础人数)*0.1/40
课程系数表: 课程性质
高等数学、工程图学课、双语课
理工公共必修类课程 文科公共必修类课程 一般理工类课程 一般文科类课程 外语类专业课 公共外语、外语专业课
K 1.8 1.8 (1.6 1.6( 1.4 1.6 1.4 1.3 1.0
基础人数班数
80 160 160 80 80 30 1
公共外语 公共选修课 公共体育
1.3 1.2 0.9(0.8 0.8(0.7
80 160 40 40
技能课
有关说明:
(1)技能课主要指以学生技能训练为主的课程,选课人数不足基础人数时,K值确定 见下表:
基础人数
<20 0.7
<10 0.6
<5 0.5
K
2)运动队训练按技能课对待,必须提供校体委批准的训练计划及训练日志。
(3)每20人体育达标计一个标准学时。
4)到课率低的课程可根据到课率折扣工作量。 5 )由于教学改革试点带来的工作量变化,另行计算。 2 •专任辅导任务量
专任辅导教师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习题课、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 辅导任务量=计划学时数X0.4 (标准学时)。
学期内有主讲任务的教师不能担任专任辅导。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学质量优良的教 师不能担任专任辅导。每位主讲教师、每门课程最多配置 教师只能担任1门课程的辅导。
1名专任辅导教师,每位辅导
3. 课程设计工作量
指导课程设计标准学时包括备课、拟题、辅导、批改设计及考核。 课程设计任务量=计划周数X学生数X0.6 (0.5)(标准学时)
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基础人数为 20人,若超过基础人数,每增加1名学生每周记0.1 个标准学时。
4. 实习工作量
指导实习任务量包括联系实习地点、准备实习指导书和其它事宜,带队实习,批改 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
实习任务量=实习周数X学生数XL XM (标准学时)
实习类别系数
校内实习 校外实习 师范类实习
L
全程现场指导实习:M=1 非全程现场指导实习:M=0.5
0.5
0.6 1.0
每位教师所带师范类实习基础人数为 10人,非师范类实习基础人数为20人,超过 基础人数每增加1名学生每周记0.1个标准学时。
5.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拟题、编写指导书、指导设计(论文) 文)、答辩及评定成绩。
、审阅设计(论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量=周数X学生数XN (标准学时) 理工类N=1.7、 其他类N=1.2计算
理工类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基础人数为 一名学生每周增加0.2个标准学时。
7人,其他为10人。超过基础人数时,每增加
6 •实验教学工作量
实验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备课、实验准备、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等工作,该任 务量以实验项目为单元进行计算。项目由教学大纲、实验授课安排和实验教学管理网公 布项目为依据确定。
实验教学工作量=H*J*C 1*C2*C3*C4 H—实验项目的学时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
J —实验标准班数,J=总人数/40 ;总人数以实验计划安排和记录为依据,不足
按40人计。
40
Ci —实验批次调整系数;不分批次时C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