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篇一: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 , 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 ,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 在自己参加的生产、 工作和社会活动中 , 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 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认真审议列入大会 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 , 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视察、 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 “ 一府两院 ” 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 ; 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五、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 , 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 , 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 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 ,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 , 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安排 3-4 次。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 ( 一 ) 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 上级人大决议、决定 , 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 ( 二 ) 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 , 听取选民意见 ; ( 三 ) 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 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 协助镇政府推行工作 ; ( 四 ) 交流代表活动经验 , 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三、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长组织。小组长在开展活动的前三天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 ,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 , 应当向小组长请假。 四、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 , 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 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 , 应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报告。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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