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唐代诏令文书的运行机制

唐代诏令文书的运行机制

时间:2023-03-25 13:40:55    下载该word文档
唐代诏令文书的运行机制
在官吏制度中,官吏本身等级、机构等,仅仅构成这一制度的“硬件”,仅有这些仍然不能完成使国家机器运转的任务。这个任务还必须通过不同等级之间官吏的联系来进行,这些联系具体表现于文书的颁发与运行。从皇帝到各级官吏权力的实施,正是通过各种不同文书的颁发、执行与上传下达而实现的。

唐代的文书,大致可以分为皇帝诏令和官府文书两大类。前者包括各种制、敕、册、令等,后者包括各种符、帖、牒、表、状等。唐皇朝对于文书的处理程序与其效率高低非常重视,并且建立了明确的规X

唐代前期,皇帝诏令一般由中书舍人起草,玄宗以后翰林学士也参加起草工作。如唐太宗时的中书舍人岑文本,在起草诏令时,“或众务繁凑,即命书僮六七人随口并写,须臾悉成,亦殆尽其妙”。起草好的诏令抄成复本,以一本为底,一本为宣,底本即留于中书省存档,宣本送至门下省,经门下省长官侍中审查,给事中驳正后,即可送皇帝批准。批准后,由皇帝亲笔签署的正本再留门下省存档,另外由门下省
抄录一份复本,写上“制可”字样,盖印后才送交尚书省具体执行。一般说来,唐代的皇帝诏令中,册书、制书的颁发程序即如上述。而有关日常行政事务和普通人事变动的发日敕、敕旨和敕牒,往往是皇帝对尚书省等各级行政部门上奏表状之类请示报告的批复,即所谓“应送诸司文状,检勘节限中考文状等,并是每年长行之事,尚书省各依限录奏,旧例经一宿即出”。对于这类文书,皇帝一般照例批准。

诏令文书下达到尚书省后,由尚书都省负责文书的签发。

都省在诏令上签注收到日期,以作为处理时限的依据,然后再根据其内容分送相应的六部诸司办理。尚书省对于文书的处理,按照其重要与否和繁复程度,分别规定不同的期限:“一日受,二日报。其事速与送囚徒,随至即付。小事五日,谓不须检覆者。中事十日,谓须检覆前案,与有所勘问者。大事二十日,谓计算大薄帐,与须咨询者。狱案三十日,谓徒以上辨定须断结者。其急务者不与焉。小事判勾经三人以下者,给一氏四人以上给二日;中事每经一人给二日;大事各加一日。内外诸司咸准此。若有事速,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唐代诏令文书的运行机制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