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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490-2013知识产权贯标全套文件范例

时间:2017-07-12 18:41:20    下载该word文档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贯标全套文件模板

1、 知识产权手册

2、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 专利管理制度

4、 商标管理制度

5、 DXC薪酬管理制度

6、 知识产权管理奖惩制度

7、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8、 合同管理制度

9、 知识产权应急方案

10、 知识产权申请控制程序

11、 知识产权检索控制程序

12、 知识产权变更、放弃控制程序

13、 知识产权信息发布控制程序

14、 企业预警管理制度

15、 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16、 企业采购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17、 企业生产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18、 企业对外与贸易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19、 企业销售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20、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1、 DXC公用工程设计统一技术标准

22、 知识产权活动记录表表单样本


知识产权手册

GB/T 29490-2013

1范围

1.1总则

本手册按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规范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1.2内容

本手册包括了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全部要求以及体系所需过程的相互作用,也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体系要求、资源管理、运行控制、合同管理、检查、分析和改进。

1.3目的

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促进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知识产权管理活动规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1.4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经营活动全过程。本手册涉及评价企业是否满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价体系。

1.5应用

公司知识产权活动涉及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条款内容,没有删减。

1.6引用文件

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GB/T 213742008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采用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的术语和定义。

3知识产权方针

1)公司知识产权方针:

科学管理、精心设计、用心服务、积极创新、不断进取

2)方针为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制定提供总体框架。

3)办公室通过培训、教育、宣传等方式,向体体员工宣贯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4)方针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详见0.4

5)公司根扰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对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的适宜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4.1 总体要求

1)公司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及其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等。

2)公司按标准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

3)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牵头,依据方针目标的要求及其展开分解落实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实施过程形成的文件应落款可追溯,并有效运行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环节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

4)定期开展检查、分析、评价,确保持续改进,对已出现和潜在的不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要求问题,采用纠正和预防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及时调整、修订和完善,实现管理目标。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知识产权管理台帐、改进措施。

4.2文件要求

4.2.1总则

1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形成文件的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程序和记录,并按公司文件管理的规定要求对文件进行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如图1

2 文件应按公司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对文件的发布、标识、更改、使用、保存、废止进行控制,以保证体系的有效实施。

形成的相关文件:文件管理的规定、文件目录、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文件借阅表。

4.2.2文件控制

1 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管理及奖励、保密方面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2 内部控制制度按公司文件管理的规定要求进行管理。根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价,确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

形成的相关文件:文件管理规定、知识产权申请、文件类别管理及保密等控制制度、评价(评审)记录。

4.2.3知识产权手册

《知识产权手册》是规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文件,内容应包括知识产权设机构设置、职责和权限的相关文件,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等。

4.2.4外来文件和记录文件

1)公司对外知识产权活动中收到的行政决定、司法判决、律师函件等外来文件进行管理,记录其来源和取得时间。

2)公司记录知识产权管理活动,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依据,记录应有部门和记录人落款及时间,确保过程实施的可追溯性,并按记录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3 记录管理要求

a)记录填写应做到及时、准确、内容完整、详细、字迹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b)记录可以采取文字(表格)、照片、电子媒体等形式。

c)记录的形成、使用、保管、废弃应按公司的记录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管理。

形成的相关文件:记录管理规定、原始记录、记录清单台帐、相关记录。

5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是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2)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决策;

2)建立和完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为实施质量管理提供适宜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资源;

3)建立和健全各级知识产权管理责任制,落实职能,并授权管理知识产权事宜;

4)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目标,并使之在全体员工中理解贯彻,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评价。

形成的相关文件:总经理职责文件

5.2 知识产权方针

总经理批准、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确保方针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与企业经营发展相适应,在企业内部得到有效运行,并适时进行评审改进。

形成的相关文件:总经理批准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的批文和发布书

5.3策划

5.3.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策划

总经理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策划,按照知识产权方针要求,对知识产权获限、维护、运用和保护活动进行有效的运行和控制,并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5.3.2知识产权目标

总经理建立知识产权目标。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目标、知识产权方针、知识产权工作计划(见0.4)、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

5.3.3法律和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部负责及时有效地获取本公司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下列内容:

a)涉及专利、商标相关的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等)。

b)涉及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如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c)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如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

d)各级地方人大、政府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制度)。

e)其他相关方所提出的要求。

3)获取途径:知识产权部通过订阅杂志报刊,或关注政府(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如知识产权局)、行业(如本行业)等相关网站动态情况,及时有效的获得与更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 知识产权部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已收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5 知识产权部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台帐,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更新情况进行跟踪,获取最新信息。

形成的相关文件:相关原始记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一览表

5.4职责、职权和沟通

5.4.1管理者代表

公司总经理在企业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专人并任命为知识产权主管,知识产权主管负责知识产权日常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负有如下职责:

1)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

2)向总经理报告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和改进需求;

3)确保全体员工对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的理解;

4)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和改进需要的各项资源;

5)确保知识产权外部沟通的有效性;

5.4.2机构

设立知识产权部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共?人。

知识产权专职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

管理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

机构职责:

1)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与企业发展方针一致,并设置可以分解到各部门的量化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2)由最高管理者组织制定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知识产权部负责在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作业层次上建立知识产权目标;

3)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管理机构;

4)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贯彻执行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任命XXX同志为公司知识产权主管,负责下列工作:

1、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

2、向总经理报告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和改进需求;

3、确保全体员工对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的理解;

4、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和改进需要的各项资源;

5、确保知识产权外部沟通的有效性。

总经理:

2017

5.4.3 内部沟通

公司建立知识产权部,牵头协调企业内外知识产权管理全过程,知识产权主管负责其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知识产权部做好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知识产权部

——组织编制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制度、工作计划。

——执行公司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获得、使用、保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各种获得、使用与转让、许可知识产权的工作管理。

——防范与应对知识产权风险,依法处理企业内外部知识产权纠纷。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负责公司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估、内部评价等体系运行工作及分析改进活动。

1)设计室

——贯彻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分解目标。

——负责制定研究开发、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的计划,提出有关知识产权范围配合知识产权部分析知识产权信息、状况分析,适时调整研发测量和项目内容,降低或规避风险。

——配合知识产权部评估与确认开发成果,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贯彻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分解目标。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注意保护公司关键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

——负责本部门知识产权保密条款执行。

2)经营室

——贯彻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分解目标;

——负责公司对外业务的洽谈,合同的签订等。合同中要明确知识产权条款。

——检索与分析公司产品销售市场的知识产权动态状况信息,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与风险规避方案。

——负责对公司产品销售市场进行知识产权监控,对产品信息、展会宣传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配合知识产权科采取应对措施。

——执行本部门知识产权的保密条款。

3 行政办公室

——贯彻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分解目标。

——检索适用于公司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并进行归档管理。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相应的有关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负责对外、对内教育培训工作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配合知识产权部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负责公司对外信息的发布。

4 档案室

——贯彻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分解目标

——整理归档各类技术档案,对各类技术档案坚决保密。

——做好档案文件的借阅手续与登记,告诫借阅者需对查阅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及时归还。

——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

——执行本部门知识产权的保密条款。

5 人事部

——贯彻实施公司 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分解目标。

——负责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配置、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员工合同中相关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拟定、执行和监管。

6 财务部

——贯彻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分解目标。

——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

——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监督管理和评估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和管理。对年度知识产权管理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估。

——保持管理过程形成的会计记录。

7)海外事业部

——贯彻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完成知识产权的分解目标。

——协助经营室进行海外市场的宣传与技术的推广。

——参加海外市场的展会情况,协助知识产权部了解相关海外市场的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协助设计室进行海外市场的投标事项,设计方案、标书、图纸等的翻译工作。

5.5管理评审

5.5.1评审要求

1)管理评审由公司总经理定期(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实施,对知识产权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采取内部会议、内部检查的形式,或委托专业评审机构评审,或结合其他体系管理评审一并进行。

2)评审依据是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预期的目标,必要时,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3)评审结论应明确管理体系调整和方针、目标改进的需求,以及采取措施的可行性,以利于持续改进。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管理评审计划(方案)

5.5.2评审输入

1)知识产权方针、目标是否符合企业发展情况;

2)企业经营目标、策略及新产品、新业务规划是否合理;

3)企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及风险评估信息;

4)技术、标准发展趋势;

5)前期评审结果,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形成的相关文件:评审相关的资料

5.5.3评审输出

1)提出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及阶段性目标的改进建议;

2)提出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改进建议;

3)确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配备。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管理评审报告、改进措施,以及相关的原始记录。

6资源管理

6.1人力资源

6.1.1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1)明确规定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的能力要求,明确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判断其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可寻求外部专业机构支持,确保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员满足管理体系要求。

2)对不同岗位人员应有不同的能力需求,应使其能力与岗位职责要求相适应。

3)对人员能力的判断应从其接受教育的程度,培训效果,技能水平,个人职务和岗位经历等综合考虑,选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和作业活动。

形成的相关文件:各部门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文件、相关学历证明及培训证明记录。

6.1.2 教育与培训

1)规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

2)组织对全体员工按业务领域和岗位要求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3)组织对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4)组织对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5)通过理论考试、技能考核、业绩评定,评价参加过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能力,并确定培训的有效性。

6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跟踪记录。

形成的相关文件:培训工作计划、培训申请表、培训实施情况记录。

6.1.3人事合同

依据制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做出规定。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非职务成果的知识亲以属于员工个人,与员工签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双方权责明确的合约;特定岗位的员工在同时签订保密条款,合同约定竞业限制和补偿条款。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保密协议

6.1.4 入职

1)调查新入职员工的知识产权背景,以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对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要求新入职员工签署知识产权声明文件。

形成的相关文件:新入职员工知识产权调查记录、新入职员工知识产权声明文件。

6.1.5 离职

1)对离职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提醒,退休、退职、调出人员在办理手续前,应交回属于企业的全部资料、实验数据、仪器设备、样品,做好相关记录;

2)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员工离职时,签署离职知识产权协议或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形成的相关文件:离职员工知识产权事项记录、离职知识产权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6.1.6 激励

1)公司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对创造知识产权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精神奖励制度一般包括设立创新成果奖、技术改造奖、技术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奖、知识产权优秀管理奖、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等。

3)物质奖励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4)奖励应如实记录,并归档备查。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专利申请奖励台账、专利申请奖励表、相关记录。

6.2 基础设施

1)公司应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

2)根据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如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数据库、计算机和网络设施等。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管理设施清单记录

6.3 财务资源

1)公司应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转。

2)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知识产权信息获取、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许可证贸易、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保密补贴和员工奖励等。

3)公司按知识产权经费管理规定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各类知识产权费用的规范使用。同时对年度经费使用实施绩效评估,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调整、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提供依据。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费用预算表、相关记录

6.4 信息资源

1)公司知识产权信息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其收集和维护管理应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2)信息分类

a)内部信息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专有技术、许可证贸易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

b)外部信息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国内外相关专利文献、商标注册等信息,相关专业期刊、图书、杂志等出版物记载的相关技术信息,竞争对手及其产品技术信息等。

3)信息资源管理

a)根据公司的产品、行业等情况识别知识产权信息的需求。

b)识别并获得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产权信息来源。

c)将知识产权信息转换为对公司有用的知识,并传达给相关人员。

d)利用数据、信息和知识确定并实现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e)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f)评估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所产生的收益,以促进与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和知识的管理。

g)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并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检索控制程序》、《知识产权信息发布控制程序》;《知识产权检索申请表》、《知识产权检索报告》见记录类表单样本

7基础管理

7.1 获取

1)公司根据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制定知识产权创造和取得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所需要的知识产权的种类(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及创造和取得的方式和途径。

2)创造知识产权的研发活动在项目立项前必须事先检索,研发过程中进行跟踪检索,成果产出后进行最终检索,并及时办理相应的知识产权取得手续,以防被人抢注或抢先申请,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公司的自主研发活动建立研发管理流程,建立项目立项、审批制度,产出成果的知识产权取得审批制度,研发活动记录制度等制度规范。

4)明确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

5)研发活动应形成完整的文件和记录,使知识产权创造过程具有可追溯性。

形成的相关文件:研发管理制度、专利申请程序、专利信息检索程序、相关的原始记录、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知识产权检索及跟踪检索记录、成果记录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记录、查新报告、知识产权申请台账。

7.2 维护

1 知识产权部对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按照性质、价值等进行分类,建立分类管理台帐。

2 建立知识产权定期评估制度,由知识产权部对拥有的各类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以便作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决策。

3 建立知识产权监管维护系统,由知识产权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日常维护。

4 知识产权发生权属变更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形成的相关文件:专利台帐、知识产权有效性评估记录、知识产权变更审批表、知识产权放弃申报审批记录。

7.3运用

7.3.1实施、许可和转让

1)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经营和市场交易活动过程中,合理运营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权利运营包括自行实施、转让、许可、投资和质押等。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规章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备案并保持相应的记录。

3)公司知识产权的运营过程应按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知识产权运营相关的手续文本和相应记录。

7.3.2投融资

1)投融资活动前,对相关知识产权开展调查,进行风险和价值评估;

2)在境外投资前,对目的地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进行风险分析。

形成的相关文件:投融资知识产权调查文件、境外(目的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风险评估或价值评估记录

7.3.3企业重组

1)企业合并或并购前,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根据合并或并购的目的设定对目标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的调查内容,必要时作知识产权评估;

2)企业出售或剥离资产前,对相应知识产权开展调查和评估,分析出售或剥离的知识产权对本企业未来竞争力的影响。

形成的相关文件:企业重组知识产权调查文件、知识产权评估及相关记录

7.3.4标准化

1)参与标准化工作前,对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的了解;将包含有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向标准化组织提案时,按照知识产权政策要求批露并作出许可承诺;

2)牵头制定标准时,组织制定标准工作组的知识产权政策和工作程序。

形成的相关文件:标准清单、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和工作程序、许可承诺

7.3.5联盟及相关组织

1)参与知识产权联盟或其他组织前,对联盟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的了解与评估;

2)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时,制定联盟知识产权政策;专利合作联盟围绕核心技术建立专利池。

形成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联盟文件

7.4保护

7.4.1风险管理

1)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通过检索、查新等开展侵权的可能性调查,出具调查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2)公司按照知识产权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预防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形成的相关文件:企业知识产权预警管理制度、市场知识产权风险分析报告、相关记录。

7.4.2争议处理

1)知识产权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知识产权实施市场监控,各部门发现任何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现象应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由知识产权部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行动,依法维权,活动过程应有记录;

2)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选取适宜的争议解决方式。

形成的相关文件:市场监控跟踪报告、相关专利跟踪汇总表,纠纷处理等相关记录。

7.4.3涉外贸易

1)向境外销售产品前,调查目的地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了解行业相关诉讼,分析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

2)向境外销售产品前,适时在目的地进行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登记;

3)对境外销售的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可采取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

形成的相关文件:境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文件。

7.5 合同管理

公司对经营中签署的合同进行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明确知识产权权属、权利、义务条款,在合同签订前进行评审,并对合同变更进行跟踪评审,以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遭受损失。

1)对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条款进行审查;

2)对外委托的知识产权业务(如检索、分析、预警、申请、诉讼、侵权调查与鉴定、管理资询等)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内容;

3)在进行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利益分配,后续改进的权属和使用;

4)承担涉及国家重大专项等政府支持项目时,按要求进行管理。

形成的相关文件:合同知识产权审查表、合同管理文件、相关合同

7.6 保密

1)公司在经营中加强保密制度的执行,对不同的技术或经营信息,设定不同级别的保密等级,对相应的人员设定相应的接解权限;

2)明确企业内使用设备的保密等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手段,规定使用目的、人员和方式;

3)明确涉密信息,规定保密等级、期限和传递、保存及销毁的要求;

4)明确涉密的区域,规定客户及参访人员的活动范围。

形成的相关文件:保密制度、保密设备清单、保密设备使用情况表、涉密信息处理文件、相关记录

8实施和运行

8.1立项

1)研发部负责制定公司研究开发活动的计划,并配合知识产权部加强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2)研发部在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知识产权的检索调查,编制立项报告,如开题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申请书等,避免重复研发和资源浪费;

3)立项报告内容应包括:总结归纳项目领域的科技文献、专利文献检索报告、调查分析该技术领域现有技术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进行分析;

4)根据设计和开发的进展情况,适当调整研究与开发的策划方案。

形成的相关文件:科研计划、立项报告、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报告,相关记录。

8.2研究开发

1)研发部负责制定公司研究开发活动的计划,并配合知识产权部加强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2)研发部对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和记录进行管理,以使研发活动具有可追溯性,并准确界定研发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2)研发部在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知识产权的检索调查,编制立项报告,如开题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申请书等,避免重复研发和资源浪费;

3)研发成果产出后研发部进行最终文献检索,并由知识产权部组织评估、确认,形成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4)评估报告应明确取得知识产权的可能性、知识产权类型及保护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建立研发成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研发成果信息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对外发布。

形成的相关文件:开发创新活动的相关记录、研发创新活动技术文件、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相关审批记录

8.3采购

1)知识产权部配合供应部门实施采购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2)公司加强原材料、设备等采购活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3)知识产权部负责识别涉及知识产权标记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供应部负责收集供方知识产权信息,同时,要求供方提供权属证明,并按规定进行知识产权的标识;

4)加强保密工作,防止泄漏供方信息、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商业秘密;

5)对采购产品的知识产权进行监管,采购合同中要明确知识产权条款,明确双方知识产权权利义务。

形成的相关文件:企业采购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合同知识产权审查表。

8.4生产

1 生产部负责实施生产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提交知识产权部组织评估,采取保护措施。管理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产品与工艺防范等技术改进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阶段性发明创造等成果;

2 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生产过程中,在加工、生产合同中应设立知识产权条款,明确双方知识产权权利义务,界定权属,保密责任,加工标的发生侵权时对方应承担的责任等;

3 生产过程中形成不宜对外公开的文件记录,应按知识产权保密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形成的相关文件:企业生产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合同知识产权审查表。

8.5销售和售后

1)产品销售前,知识产权部应调查分析市场同类产品知识产权状况,如专利分布、商标注册情况等,建立对公司产品的知识产权建立保护机制,也防止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或在产品上柜前对供货商及知识产权标记进行登记管理;

2)产品投入市场后,建立产品销售市场监控机制。通过市场销售网络和营销队伍,监控同类产品的市场投放情况。通过产品信息发布会、展览会、各类媒体广告、网络等多种途径收集同类产品来源信息;

3)一旦发现他人产品涉嫌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应立即展开调查与搜集侵权信息,掌握或保全对方侵权证据,积极采取维权措施,确保及时恰当地制止侵权行为,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知识产权部应建立侵权记录,整理侵权材料,并形成档案;

5)销售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由市场部与知识产权部配合实施。

形成的相关文件:企业销售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市场知识产权风险分析报告、市场监控跟踪报告、合同知识产权审查表、相关记录。

9审核和改进

9.1总则

公司通过运行检查确保生产的产品、软硬件设备符合知识产权有关要求,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适时调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9.2内部审核

1)公司采用适宜方法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进行检查,检查满足相关制度程序要求的符合性问题,以证实其是否保持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

2)知识产权部在过程检查中发现问题,分析过程的输入、活动和输出是否满足预期目标,针对不符合项,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改进方法,及时纠正;

3)公司建立、保持和实施内部审核程序,以确保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DB32/T 1204-2008标准的要求。评价结果作为管理评估的输入材料;

4)知识产权部负责制定内部评价计划,定期进行内部审核。

5)内部评价人员应符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人员准则》要求;

6)内部评价程序

a)按计划制定内部评价实施计划,包括评价目的、范围、准则、方法等。

b)评价准备,成立评价组,进行文件准备。

c)实施评价。

d)分析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验证。

形成的相关文件:内部评价计划、内部评价报告、改进措施。

9.3分析与改进

1)改进的信息来源:

a)方针、目标执行情况。

b)管理评审、内部评价结果。

c)体系过程检查、分析结果。

d)相关方(如第三方评审部门)提出的问题。

2)知识产权部根据以上信息反映的问题,确定责任部门。

3)由责任部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与知识产权部共同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实施改进。

4)知识产权部追踪验证改进措施,以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形成的相关文件:改进措施。


附录1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图


附录2 企业的知识产权文件编号说明

DXC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文件编号统一用 DXC 表示。文件编号说明:

1、 目标类和手册文件编号格式如下:

2 管理制度类文件编号格式如下:

3 知识产权记录类文件编号格式如下:


附录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先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附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

()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制度

第七条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属公司无形资产,公司本剧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公司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需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部备案。评估报道应当备案保存。

第八条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

公司进行科技创新等涉及知识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必须进行查新以确定创新是否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能否产生真正知识产权。

(一)本公司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专利侵权纠纷。

(二)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行专利文献的查新和检索。

(三)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须进行专利文献的查新和检索。

(四)申请商标注册,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商号、品牌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五)公司设计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口,必须进行专利文献的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必须做知识产权查询工作,并报知识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公司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进行备案,主要包括:高新技术的科研独立开发、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评估;设计知识产权的公司批准文件;知识产权成果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具体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知识产权会议的决议;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知识产权管理部成员名单;知识产权中涉密范围人员名单;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知识产权的财务处理等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公司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 知识产权活动。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公司予以尊重。

(二)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档案集中管理制度

公司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公司知识产权部集中统一管理。

(一)项目档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部要对项目全程跟踪,掌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部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接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二)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原件严格控制,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知识产权部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

(一)公司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泄密场所提供便利。

(二)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成果相关的信息。

(三)公司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志标示出公司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四)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五)员工在 公司工作时,须签订《遵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承诺书》。无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

(六)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专门标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的进行参观访问。

(七)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二)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部审查,由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贸易时,须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公司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公司竞争中的作用。

(一)公司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陈国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

(三)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部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公司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部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程序解决。

(四)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部在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知识产权宣传制度

公司设立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基金,用于每年的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工作。对员工制定培训、宣传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公司会议上反映。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部备案。同时评估报告应当备案保存。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

公司进行科技创新、作品创作等涉及知识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必须进行查新,提出申请专利的建议后,经知识产权主管组织论证,以确定创新是否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能否产生真正的知识产权,并由专利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一)公司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公司专利数据库、各种商业、半商业性检索平台及国内外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形成产品立项报告,经知识产权部论证审批后实施,以避免重复研发或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二)重大产品研发应在项目立项前、研究与开发活动中、研究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产出后、投放市场前均应进行查新和检索,形成相应检索书面记录。

(三)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资料、信息等,必须进行查新和检索。

(四)申请商标注册、使用新商号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五)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品牌以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六)公司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必须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必须做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并到知识产权部备案。

第十八条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公司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进行备案,只要包括:高新技术的科研独立开发、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批准文件;知识产权成果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具体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知识产权会议的决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员名单;知识产权中涉密范围人员名单;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劳动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知识产权的财务处理等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部备案。

第三章附则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本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侵害人为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侵害人为非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其他产权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制度未尽之规定,以最大限度保护本公司知识产权、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开展技术发明创造并推动其推广与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专利工作纳入本部门科技管理目标和工作体系。

第三条分管技术的领导主管部门的专利工作,公司知识产权部归口管理各事业部的专利工作。

第二章专利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知识产权部,主要工作任务是:

1.负责公司日常的专利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公司专利的申请、复审、无效等法律事务;

3.负责公司专利实施及许可证贸易过程中的专利管理;

4.负责承办公司专利纠纷的调解与诉讼;

5.负责公司专利、发明创造等成果参加国内外相关展览会、交易会的组织工作。

6、公司的科技项目申报及企业标准制定等

第三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或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等作出的职务成果专利,以及退职、退(离)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专利,均系职务成果专利,专利的申请权利属于公司。

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作者可依法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及报酬的权利。未经公司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使用和转让。

第六条公司与外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或者在接受外单位或个人委托的工作任务中所完成的职务成果专利,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任务单位,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单位所有。

第七条公司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在职务成果形成专利期间,应抓住时机适时申请专利。申请专利时须履行下列手续:

1.对申请专利的项目进行文献检索,判断是否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否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并对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作预测分析;

2.填写《公司专利申报表》,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知识产权部审核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公司对需要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的项目,将签发《专利代理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后由知识产权部委托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事务所办理相关事务。

第八条为确保公司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受到保护,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申请递交前,发明人或设计人及所在部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其发明创造的内容。凡需要做科技成果鉴定、许可证贸易、发表论文或产品试用、销售等事项,应在办完专利申请手续,并取得专利申请号后方可进行或公开技术。

第九条根据专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规定,已取得专利申请号的发明创造,必须经中国专利局审查公布或公告,即专利申请文件依法公开后,才进入法律规定的临时保护期。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前,履行本制度第九条所述内容,应当对发明创造的核心内容予以保密,以免专利纠纷的发生。

第十条研发部门在制定研究开发计划时,需对相关领域专利文献及其它有关文献进行检索,以避免重复研究与开发或者对他人造成侵权行为。

采购与销售部门在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时,要在了解产品及合作内容基础上添加有关知识产权条款,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的发生。

第十一条凡与外单位共同完成的发明或设计人,申请专利时应提供双方共同订立的书面协议,确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或共同发明人及其名次排列、确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及其名次排列,同时必须对专利权的归属及权益分配比例作出约定。

第十二条公司的职务发明或设计人在申请中国专利之后,凡需要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由发明或设计人及其所在开发部提出申请并附可行性报告,经公司知识产权部审核后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办理涉外专利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的职务发明专利权,在期满前请求提前终止或专利授权三年后尚未实施的,所在部门应填写《专利权放弃申报表》,经知识产权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任何人无权擅自放弃职务发明专利权。

第四章申请专利的费用

第十四条公司职务成果形成的专利申请、代理及维护等相关费用,由公司统一列支。

第十五条涉外专利申请、代理及维护等相关费用,属公司职务成果形成的专利,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部门申请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第十六条公司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费用按协议办理。没有订立协议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承担。

第五章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

第十七条公司的实施与许可证贸易,由知识产权部统一承办和管理。

第六章奖励

第十八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根据其实施和推广的情况,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由知识产权部申报公司领导批准。奖励标准为:

发明专利奖金 2000元(人民币)/项;

实用新型专利奖金 1000元(人民币)/项;

第十九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成果在公司取得效益后,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该专利有效期内,每年从纳税后的利润中提取下列比例作为酬金发给发明人: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低于2%

外观设计专利不低于0.2%

也可参照上述比例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条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成果在许可证贸易中取得的收益,8%提取现金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

第二十一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所发的奖酬金一律不计入公司奖金总额,不计征奖金税,但领取报酬的发明人应依法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二十二条专利技术采取股份制形式入股的,按专利技术入股作价金额的5%股权奖励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第二十三条公司获专利的项目,视同科研项目成果评审或鉴定,并作为评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技术职称的评价指标之一。申请并公开一项发明专利,视同在全国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授权一项发明专利,视同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公告授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视同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上述指标也可作为聘任技术人员岗位津贴级别的基本工作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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